❶ 退休的時候養老金是打在卡上,還是打在存摺上面的啊!
每個人的養老保險都是打到社保卡中的。
養老保險分為兩種賬戶內,容一種是個人賬戶一種是企業賬戶,如果是個人賬戶的話每個月的繳費都是打到個人的賬戶中,如果是企業賬戶,每個月的繳費都是統一發放到企業賬戶中的,賬戶中的錢屬於個人的,每個人自行領取。
放在卡中的錢和在銀行的存款是一樣的,每天都會產生利息,如果存儲時間比較長的話會產生一定的收益,等個人達到國家法定的退休年齡之後,可以從賬戶中領取養老保險了,但是不能一次性全部領走,每個月有規定的限額。
❷ 養老金的錢打到社保卡嗎
是的。目前有越來越多的地區改變養老金的發放方式,要求把養老金發放到社保卡里,塵判用社保卡發放和領取養老金,成為一種大勢所趨。
因為現在看病買葯一般都要用社保卡,而社保卡裡面有一個社保賬戶和銀行賬戶,激活金融功能碰兄岩和銀行賬戶後就可以當做銀行卡使用了,所以用社保卡發放養老金,可以讓退休人員少辦一張銀行卡,也可以自助取款了,不用再拿著存摺排著長隊去櫃台領取養老金,方便高效。
社保卡金融賬戶領取退休金的優勢:
【1】使用具有晶元的金融社保卡發放養老金,更方便快捷,安全性更高;
【2】可通過自助終端,享受快捷查詢列印等業務;
【3】第三代社保卡還可實現公交出行和各種生活繳費等便捷服務。
【4】社保卡開通手機銀行,可以綁定電子支付,消費時候可以直接刷社保卡。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
第二十五條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包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
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包括基本養老金、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病殘津貼。
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支付給《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前已經離休、退休和退職人員的離休金、退休金、退職金、補貼。個人賬戶養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支出以及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指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由於死亡、出國(境)定居等情況下退還其本人個人賬戶資金額的支出。
醫療補助金指按規定支付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離休、退休、退職人員的醫療費用。
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指用於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的喪葬補助費用及其遺屬的撫恤費用。
病殘津貼指按國家規定標准對笑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參保人員發放的基本生活費。
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抵扣重復領取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從其他支出中列支。
❸ 農村老人60歲養老金會打在社保卡里嗎
農村年滿60歲以上的老人,每個月都有一定的養老補貼,這個錢就是打到社保卡上的,所以你可以把一看自己的社保卡有沒有這個錢。
❹ 我們交的靈活就業養老保險等到60周歲以後錢都打到什麼卡里
交的靈活就業養老保險等到60周歲以後錢都打到社保卡里。目前,各地的社保卡大都是當醫保卡用。
法律分析
1、醫療費: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2、誤工費: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3、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4、交通費: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5、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6、營養費: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7、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十八條 國家通過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