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養老保險怎麼取出來
1、養老保險只有在退休後,或是極端情況下(如參保人身亡、定居海外等),才可以取出。
2、養老保險領取需滿足合法退休年齡後,攜帶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領取確認表》和養老保險領取存摺,前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手續。
3、手續辦理完畢後,攜帶批准後的劃款單到社保綁定賬戶的所屬銀行辦理即可按月領取養老金。
一般情況下農村戶口可以申領,而城鎮戶口只能轉移關系。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養老保險所交的費用是由兩個帳戶進行管理,即職工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存入的個人帳戶和單位為職工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存入的統籌帳戶,如果提取養老金的話就只能領取個人繳納部分的個人帳戶裡面的金額。大多數的錢都是統籌帳戶裡面,本來個人帳戶的錢就不多,而且只能退出個人帳戶里的一部分,那就更少了,一般在幾千元到幾百元不等,取決於繳納時間段和交納檔次等。
提取養老金,只能提取個人帳戶部分,拿著保險手冊到社會保險機構辦理退保手續就可以提取個人帳戶部分。如果交費時間已夠15年,可以領退休金,但計算退休金標准從停止交費年度開始計算(這樣一來,就不如不領個人部分)。如果交費時間不夠15年,領取了個人部分,
⑵ 養老保險怎麼發放
養老保險的發放標准如下:
一、養老金發放標准:
1、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連續繳納滿15年並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可以按月領取,打到參保人的社保卡上。
2、養老金由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組成,基本養老金發放的金額是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等條件決定的。繳納的年限越久,繳納的基數越高,退休後領取的養老保險金就越多。所以一般情況下社保不要斷繳是最好的。
二槐碼、、養老保險的領取標准:
1、參保人領取養老保險需要連續繳納15年以上,並且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才可以辦理社會養老金的領取。
2、在達到社會養老保險的領取條件後,社保承辦機構會按照當地的社會最低工資,按月足額發放。
3、社會養老金是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等條件決定發放數額的。繳納的年限越久,繳納的基數越高,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並退休後,領取的養老保險金就越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頃彎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條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雀明悶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第三條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⑶ 養老保險怎麼發放
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就近、安全和方便原則,採取委託銀行、郵局、社區等多種渠道將養老金直接發給被保險人。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罩隱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攜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在正常情況下,離退休人員在每月十五日至二十日就能領到當月的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一年發給百分之一。因為現在國家對於每一家公司和企業對於員工的待遇要求是越來越好了,因此很多的公司和企業都給自己的員工購買物段了養老保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⑷ 公司給交的養老保險可以提取出來嗎
一、公司給交的養老保險可以提取出來嗎
1、公司給交的養老保險可以提取出來嗎如下:養老保險在退休之前是不能取出來;個人帳戶是不能提前支取的,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二、哪些情況養老保險允許退保
哪些情況養老保險允許退保如下:
(1)重復繳納養老保險;
(2)出國定居;
(3)退休後死亡,個人帳戶尚有餘額的;
(4)城鎮與農村政策無法銜接社保繳費未達到15年,且社保因政策原因無法轉移接續的,根據情況可能退保;
(5)在職死亡;參保個人死亡後,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個人賬戶余額依法繼承。
⑸ 養老保險公司繳納的怎麼提取
單位交的養老保險不能取出來,主要是因為社保法已經規定了,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在退休前個人不得提前支取。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負擔:企業按本企業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繳納(一般為8%)。
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
對於未繼續繳費或者延長繳費後累計繳費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員,可以申請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