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開辦居家養老服務
開辦居家養老服務需辦理營業執照,在當地所屬的工商管理部門辦理即可。
大力加強養老機構建設,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機構。各地要根據城鄉規劃布局要求,統籌考慮建設各類養老機構。在資本金、場地、人員等方面,進一步降低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機構的門檻,簡化手續、規范程序、公開信息,行政許可和登記機關要核定其經營和活動范圍,為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機構提供便捷服務。鼓勵境外資本投資養老服務業。鼓勵個人舉辦家庭化、小型化的養老機構,社會力量舉辦規模化、連鎖化的養老機構。鼓勵民間資本對企業廠房、商業設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會資源進行整合和改造,用於養老服務。辦好公辦保障性養老機構。
申請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如下: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開業登記申請書(填寫個體戶申請開業登記表);
2、從業人員證明(本市鏈尺大人員經營的須提交戶籍證明,含戶口簿和身份證,以及離退休等各困鏈類無業人員的有關證明;外省市人員經營的須提交本人身份證、在本地暫住證、育齡婦女還須提交計劃生育證明;相片一張;
3、經營場地證明;
4、家庭經營的家庭人員的關系證明;
5、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6、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應提交的有關專項證明。
如經營農葯、食品、危險化學品、餐飲、特種養殖、卷煙等前置項目,就要先注冊名 稱後辦棚豎理這些前置許可證,再憑前置許可證復印件(需要查驗原件)才能辦理營業執照; 規模較大的經營場所,如商場、酒店還應提交消防意見書;縣(區)外人員還應提交流動 人口計生證。註:由於各地的情況不一樣,具體規定以當地的規定為准。
B. 居家養老院需要什麼手續
申辦社會福利養老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2、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身份證明、固定住址、聯系方式等);
3、擬辦社會福利養老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4、擬辦社會福利養老機構固定場所(房乎念友屋、土地權證)的證明和規劃許可證件。
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請,由市民政局進行審批。如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組織和個人,華僑以及國外的申辦人採取合資、合作的形式舉辦社會福利養老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籌辦申請歲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第七條
依法成立的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以下稱申辦人)凡具備相應的條件,可以提出辦院申請。
第八條
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高則的說明;
(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第九條
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根據當地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審查,作出同意籌辦或者不予同意籌辦的決定,並將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C. 辦居家養老院需要什麼條件居
辦理家庭養老院需要有固定的服世氏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以及室外活動場地,符合畝鬧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搜耐散建築設計規范》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范。
D. 如何開辦小型居家養老服務
如何開辦小型居家養老服務
1、要符合條件
想要開一家小型家庭養老院申辦人需要符合開辦條件,並向相關部門提交籌辦申請書,可行性報告以及申辦人的有效身份證件,並保證證件是真實有效的。
2、充足的啟動資金
申辦人還需要有一定的資金規模和資金鏈支撐,小型家庭養老院的床位也數會根據各地的實際要求而變化,因此開小型家庭養老院需要滿足當地的床位需求。
3、提交相關申請材料
小型家庭養老院還需要根據當地的要求,提交相關的申請材料,主要是包括規章制度、租賃合同、證件等等,審核通過後就可以開始籌建養老院了。
4、組建服務團隊
創業者還需要組建自己的養老服務團隊,包括護工、保潔、前台、管理人員等等,方便對入住養老院的老人提供相關的服務,從而讓老人感受到家的溫暖。
5、辦理相關證件
開養老院還需要辦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消防安全證、健康證,在領取營業執照的30天內,需到當地的主管部門辦理稅務登記,以及銀行開戶手續。
6、豐富的業餘生活
養老院還需要有豐富的業餘生活,因為對老年人來說,他們常常會感到孤獨,因此養老院要為他們創造豐富多彩的娛樂活動,這樣他們才不會感到孤單。
開辦居家養老服務需辦什麼手續
開辦居家養老服務需辦理營業執照,在當地所屬的工商管理部門辦理即可。
申請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開業登記申請書(填寫個體戶申請開業登記表);
2、從業人員證明(本市人員經營的須提交戶籍證明,含戶口簿和身份證,以及離退休等各類無業人員的有關證明;外省市人員經營的須提交本人身份證、在本地暫住證、育齡婦女還須提交計劃生育證明;相片一張。
3、經營場地證明;
4、家庭經營的家庭人員的關系證明;
5、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6、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應提交的有關專項證明。
法律依據:
《關於推動物業服務企業發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的意見》第十九條 建立協同推進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同,將發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工作納入養老服務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統籌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物業服務企業開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組織協調工作,民政部負責養老服務工作的業務指導、監督管理,國家衛生健康委負責指導社區醫務室、護理站設立和運營工作,國家醫保局負責指導將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協議管理范圍,全國老齡辦負責老年人照顧服務指導工作。地方省級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政區內推動物業服務企業發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相關工作。市縣政府有關部門負責落實落細各項政策措施,積極探索實踐,及時研究解決問題,為物業服務企業開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