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當兵退伍後怎樣交社保
如果我們當了兵,退伍的話是需要在之後繼續購買社保的,因為購買了社保,超過一定時間才會在老了之後領取的養老保險,當兵退伍之後的社保應該在什麼地方進行辦理?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以下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Ⅱ 農村退役士兵補繳社保細則
1、農村籍退伍軍人從事個體工商戶的可以參保,繳費年限最少應達到15年以上(當兵服兵役年限可按規定視為繳費年限。)
2、農村退伍軍人如果現在是城鎮戶口,可以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在戶口所在地社會保險局參加我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可以從農轉非之月起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3、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參保人員應攜帶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補繳手續。參加新農保的農前慎缺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
農村退伍軍人補繳社保怎麼補?
1、補繳年限
①一般退役軍人社保補繳年限不能超過本人的軍齡,不管是欠繳還是斷交,都不需要收取滯納金。
②退役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是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未達到15年,可以延長繳費年限至15年。
③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養老保險未繳滿15年,可以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直至達到國家規定的年限。
2、補繳手續
需要參加社會保險或補繳社會保險費的退役士兵,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相關退役證明,到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主管部門登記軍齡、提出申請。
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主管部門將相關認定信息及證明材料分別提供給安置地(或參保地)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及相孝啟關徵收機構辦理參保和補繳手續。
3、補繳資料
入伍批准書、退出現役登記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社保補繳申請表、社保繳費記錄等。
總的來說,農村退伍軍人參保後,基本養老保險出現欠繳、斷繳情況的允許補繳,並且不收取滯納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保險法》
第十三條 軍人退出現役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國家給予退役養老保險補助。
第十四條軍人退役養老保險補助標准,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准、軍人工資水平等因素擬訂,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第十五條軍人入伍前已經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軍隊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辦理基本養老保險慧辯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第十六條 軍人退出現役後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軍隊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將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和相應資金轉入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應的轉移接續手續。軍人服現役年限與入伍前和退出現役後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第十七條 軍人退出現役後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Ⅲ 退伍後養老保險怎麼交
【1】根據《軍人保險法》退伍軍人當兵時軍齡視為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年限。【2】《軍人保險法》第十三條軍人退出現役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國家給予退役養老保險補助。《軍人保險法》第十五條軍人入伍前已經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軍隊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軍人保險法》第十六條軍人退出現役後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軍隊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將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和相應資金轉入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應的轉移接續手續。軍人服現役年限與入伍前和退出現役後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軍人保險法》第二十三條軍人退出現役後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由軍隊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將軍人退役醫療保險關系和相應資金轉入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應的轉移接續手續。軍人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與入伍前和退出現役後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退伍軍人沒有參加社會保險的,可以自願參加職工養老保險,兵齡視同交費年限,累計滿十五年就可按月領取養老金。明確的政策規定,確保退伍軍人養老保險。近日,新疆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針對全區各地州市就養老保險工作中所反映的五大具體問題予以明確。一是城鎮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間連續工齡計算問題。根據國家民政部《關於印發對<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若干規定的說明的通知》(民安字[1988]19號)及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01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新政辦[2001]188號)關於「符合在城鎮安置就業的退役士兵,應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依法參加當地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其軍齡連同待分配期一並計算為連續工齡,並視為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待分配時間,是指《安置條例》返皮規定的符合安排工作條件的退伍軍人回到原徵集地後等待分配的時間。待分配時間從報到之日起原則上不超過一年。因組織造成的原因和其他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今後,凡符合在城鎮安置就業的退役士兵待分配時間從報到之日起原則上不超過一年,因組織造成的原因和其他特殊情況導致待分配時間延長的,經當地安置部門出具證明,其待分配的時間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3年。對因本人原因導致待分配期限延長的,其延長時間不能計算為連續工齡。符合在城鎮安置就業的退役士兵,應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及時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二是參保人員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後其待遇計算問題。按照國家和自治區規定,參保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應及時退出工作崗位,辦理退休手續。對因各種原因未及時辦理退休手續並繼續繳費的,其繳費年限可予以承認,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正式審批退休的次月起享受。三是離退休人員變更相關信息後其待遇問題。屬歷史遺留原因,離退休人員要求變更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出生年齡及身份等信息的,需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重新確漏拿差認。確認後原養老待遇不變,從次月起按新確認的年限、年齡等享受相關待遇,過去的不予補發。四是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不夠15年的問題。依據《轉發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自治區關於解決城鎮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障等遺留問題試行辦法>的通知》(新政辦發[2010]98號)規定,參保人員繳費年限滿15年及以上,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按月領取養老金;不滿15年的,可順延繳費至滿15年時,再按月享受養老金。順延時間不受年齡的限制。五是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續相關問題。各地要認真落實《關於轉發<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的通知》(新政辦發[2010]36號)和《關於印發貫徹敏困落實<暫行辦法>實施意見的通知》(新人社發[2010]15號)規定要求。在全國及自治區關系轉續網上辦理軟體尚未使用之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採取手工操作的辦法辦理參保人員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並建立養老保險關系轉續情況月報制度,及時向自治區社會保險管理局上報有關情況。
Ⅳ 當兵5年退伍後養老金怎麼交
退役士兵的服現役年限視同參保繳費年限。
1.以個人名義續交:
軍人退伍後,可以以個人名義交納社會養老保險。只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請即可,帶上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到當地社保局辦理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個人名義去繳納社保,只能辦理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兩種。
那麼,個人繳納養老保險的話需要交多少錢呢?社保交納多少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樣的。比如A地社平工資為20000元,那麼養老保險交納額為20000*20%=4000左右/年,醫療為20000*10%=2000左右/年。
2.以單位方式續交:
如果是外地戶口,不能申請個人續交的話,那麼可以通過單位方式購買社保。
通過單位續交的一大好處在於,單位會為繳納人員承擔一部分費用,從而可以減輕自己的繳費壓力。此外,單位還可以參加五險一金,比個人只能繳納養老和醫保來的劃算。缺點在於,不是每個單位都願意為個人繳納社保,這中間需要更多的人脈。
法律依據: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第四十六條 退役士兵到城鎮企業就業或者在城鎮從事個體經營、以靈活方式就業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並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退役士兵回農村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退役士兵在服現役期間建立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與其退役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關系接續,由軍隊的軍人保險管理部門和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養老保險待遇計發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保險法》第十三條
軍人退出現役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國家給予退役養老保險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