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的養老金的申領辦法:
首先需要將申請表格及個人身份證以及戶口本原件、復印件,送社保經辦部門進行申請。然後經社保養老待遇審核部門受理;再仔細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即時辦理,並列印養老金核定結果交申領人,最後就可以在第二個月開始發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本政策實施時年滿60周歲人員: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60周歲以上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登記表》、復員退伍軍人還需填寫《復員退伍軍人軍齡認定表》,並提供退伍證或復員退伍登記表等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2、參保繳費年滿60周歲人員: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填寫《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核定申請表》,復員退伍軍人還需填寫《復員退伍軍人軍齡認定表》,並提供退伍證或復員退伍登記表等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㈡ 滿60歲農村養老保險怎樣領取
養老保險的領取流程具體如下:
1、當事人應向戶口所在的行政村或鄉鎮企事業單位申請辦理領取手續;
2、當事人攜帶戶口簿或身份證、農村養老保險繳費證,填寫領取申請表;
3、如果當地的勞動保障局審核合格後,領取養老金。
養老保險的領取條件是什麼
1、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參保人,可申請領取養老金;
2、距領取養老金的年齡超過15年的參保人,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3、距領取養老金的年齡不足15年的參保人,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本辦法實施時距領取待遇年齡的年限;
4、已年滿60周歲、選擇繳費參保的參保人一次性補繳15年的應繳金,可按月領取養老金。選擇不繳費、且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已參保繳費的參保人,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㈢ 60歲養老金領取方式
60歲養老金領取方式,可到所在社區(村)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手續,並選擇檔次一次性補繳15年的養老保險費,次月即可領取養老待遇。
補繳的同時,可申請相應的政府繳費補貼。但補繳應繳或中斷繳費期間的保險費,政府不給予繳費補貼。城鎮戶口的,可以在當地繳納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具體情況請咨詢當地勞保所。
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如下:
1、養老保險必須繳費滿15年(含視同繳費),到退休年齡(男職工60周歲、女職工5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就可以享受養老金待遇;
2、如果到退休年齡交養老保險不滿15年,那等到退休的時候國家會把個人帳戶上存的8%的養老金全部退給當事人;
3、影響養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退休上年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繳費基數的高低、繳費年限的長短等,繳費基數越高、年限越長,退休時領取養老金也越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