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戶籍遷到外地養老保險怎麼辦
1、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未領取養老待遇或未退休)發生的戶口遷移,參保人只需要將起之前的社會保險關系及其資金按照規定辦理轉移手續,待新戶籍地接收並處理完轉移手續後,即可在新戶籍地繼續按照當地的規定參保即可;
2、若戶口遷移時,已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在原戶籍地辦理了退休手續,享受當地的養老保險待遇及職工醫保待遇,則戶口遷移不會影響社保;
3、戶口遷移時,已在原戶籍地辦理了退休手續,享受當地的養老保險待遇及非職工醫保待遇(如居民醫療),則戶口遷移不會影響養老待遇,但可能會影響居民醫療保險(因居民醫療與職工養老分屬於不同的社會保險類型,部分地區以當事人在外地享受職工養老為由,不得再次參加遷入地的醫療);
根據參保人的繳費情況,原戶籍地或新擬遷入戶籍地可以確定為本人的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一般為累計繳費達到10年及以上或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已建立社保關系的戶籍地),則無影響。
B. 我跟老婆離婚了,前妻是外省的,,請問在我這邊交的養老保險怎麼轉回去,需要哪些手續,謝謝。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C. 我離婚了,戶口遷回了原籍,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怎麼遷回去
轉移社保關系的手續參照如下辦理:
1、單位辦理保險關系的轉移:憑單位介紹函、被代理人員停保手續和社會保障卡到相關的人才服務中心辦理;
2、提供戶口所在地的社保機構開出的社保轉移證明原件和身份證復印件1張;
3、個人辦理保險關系的轉移:持接收單位介紹函,調出單位停保手續和社會保障卡到相關的人才服務中心辦理。社會保險基金轉入當地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部門。
D. 戶口跨省遷移養老保險怎麼辦
法律分析:可以向戶口地轉移,社保異地轉移,僅城鎮戶口,養老保險可向戶口地轉移,其它險種不可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