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開敬老院需要哪些手續和流程
法律分析:第一步:選址;第二步:到民政部門去辦理非企業單位注冊證;第三步:到民政福利科申請福利機構執業證;第四步:到地方消防隊申請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第五步:到衛生部門辦理衛生許可證,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證;第六步:去衛生防疫站開衛生評測報告,所有相關文件必須上報,以便衛生局全面審核。第七步:去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
法律依據:《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范》 4.1機構證書和名稱
4.1.1提供《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和法人資格證書,並懸掛在醒目的地方。
4.1.2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的名稱,必須根據收養對象的健康狀況和機構的業務性質,標明養老院、老年公寓、護老院、護養院、敬老院、托老所或老年人服務中心等。由國家和集體舉辦的,應冠以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州)、縣(縣級市、市轄區)、鄉(鎮)行政區劃名稱,但不再另起字型大小;由社會組織和個人興辦的應執行《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稱管理暫行規定》。
2. 開敬老院都需要什麼手續
開敬老院所需手續如下:
1、申辦人向擬辦機構所在地的縣級民政部門提交籌辦申請書,可行性報告和申辦人有效身份證件;
2、申辦人經民政部門審核同意後可開始籌建民辦養老院;
3、經同意籌辦的民辦養老院具備開業條件時,向批准機關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
對養老院手續的審批有兩個部門,當地民政局、當地工商局。民政局審批的手續屬於非盈利性養老院,工商部門審批的養老院可以進行盈利活動,兩者同時都要求硬體條件合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第三十九條
行政機關作出准予行政許可的決定,需要頒發行政許可證件的,應當向申請人頒發加蓋本行政機關印章的下列行政許可證件:
(一)許可證、執照或者其他許可證書;
(二)資格證、資質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書;
(三)行政機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證明文件;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許可證件。
行政機關實施檢驗、檢測、檢疫的,可以在檢驗、檢測、檢疫合格的設備、設施、產品、物品上加貼標簽或者加蓋檢驗、檢測、檢疫印章。
3. 想開個養老院需要什麼手續
首次參保需攜帶戶口本原件、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續接繳費的,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原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醫療保險證》等相關資料。
申請人提出籌辦申請並提交有關材料→縣級民政部門審查,做出決定→通知申辦人→(如被批准)申請人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並提交有關文件→縣級民政部門審查,做出決定→通知申辦人→辦理登記手續。
一:想開個養老院需要什麼手續
1、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服務機構,60張床位以上的由市民政局審批,60張床位以下的由所在縣(市)區民政局審批,報市民政局備案。
2、攜帶相關材料到所在轄區的民政部門辦理手續。
3、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執業證書》,由受理民政部門進行實地審驗,符合執業申請條件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執業證書》;不符合執業申請條件的,發給申請人書面整改通知書,申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整改,並重新提出執業申請。
二、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2、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3、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4、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三、敬老院,為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的非營利性組織,又稱養老院。
法律依據:
《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第八條,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說明;(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四十四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加強對本行政區域養老機構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養老機構綜合監管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養老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其他有關部門依照職責分工對養老機構實施監督。
4. 我想開個養老院,需要准備什麼
開辦養老院大概需要具備以下幾個條件:第一,養老院內部擁有固定的服務區、生活區、室外及室內休息場所。第二,符合我國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安全標准。第三,有能夠保證入住者正常生活、服務人員能夠開辦相關服務活動的經費。第四,有完整的相關機構辦理的證件、章程。第五,有開展相關服務的服務人員和醫療人員。
5. 開敬老院都需要什麼手續
開敬老院都需要以下手續:
1、申辦人向擬辦機構所在地的縣級民政部門提交籌辦申請書,可行性報告和申辦人有效身份證件;
2、申辦人經民政部門審核同意後可開始籌建民辦養老院;
3、經同意籌辦的民辦養老院具備開業條件時,向批准機關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
現在對養老院手續的審批有兩個部門:當地民政局,當地工商局。民政局審批的手續屬於非盈利性養老院,工商部門審批的養老院可以進行盈利活動,兩者同時都要求硬體條件合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四條 行政機關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機關能夠當場作出決定的,應當當場作出書面的行政許可決定。
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行政機關應當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
第三十九條 行政機關作出准予行政許可的決定,需要頒發行政許可證件的,應當向申請人頒發加蓋本行政機關印章的下列行政許可證件:
(一)許可證、執照或者其他許可證書;
(二)資格證、資質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書;
(三)行政機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證明文件;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許可證件。
行政機關實施檢驗、檢測、檢疫的,可以在檢驗、檢測、檢疫合格的設備、設施、產品、物品上加貼標簽或者加蓋檢驗、檢測、檢疫印章。
第四十二條 除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外,行政機關應當自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二十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十日,並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但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行政許可採取統一辦理或者聯合辦理、集中辦理的,辦理的時間不得超過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內不能辦結的,經本級人民政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十五日,並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第四十三條依法應當先經下級行政機關審查後報上級行政機關決定的行政許可,下級行政機關應當自其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審查完畢。但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6. 如何開一個養老院
開個養老院需要的證書有《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營業執照》等。開辦民辦養老院應當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洞扮返場地,有符合規定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7. 開辦養老院需要什麼手續
建養老院一般是到民政局辦理手續和申報,分兩種,一種是盈利養老服務機構需要到工商局辦理。另外一種是申辦非營利福利機構手續和流程,需要到當地所在區民政局辦理即可。
辦養老院需要的條件具體如下:
1、有合法使用的固定場所;
2、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穗純計規范》、《城市道路和建築物無障礙設計規范》、《老年人福利機構基本規范》等國家行業標準的相關規定;
3、開辦經費應與擬辦福利機構規模和服務內容相適應,平均每張床位不低於2000元;
4、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猜桐咐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5、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並達到行業標准輪輪要求的比例;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6、有與業務性質、范圍相適應的生活、康復、醫療設施。
法律依據:
《農村敬老院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
敬老院堅持依靠集體,依靠群眾,民主管理,文明辦院,敬老養老的辦院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