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不對怎麼回事
個人賬戶余額不對可以去當地的社保中心進行核對,有問題他們會進行更正。個人認為一般不會錯誤,可以先問一下單位會計。因為很多東西很專業,很多事是認知問題。
B. 為什麼養老保險余額和實際繳費不符
養老保險余額和實際繳費不同,是因為參保人查詢時查到的只是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而劃入到統籌賬戶中的錢,是不在個人賬戶中體現的,因此參保人是看不到的。
一般來說,基本養老保險包括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其中,統籌賬戶中的錢主要是由社保基金管理部門作為社保基金統籌管理,進行統籌支付,比如用於支付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中的錢則是用於積累參保人的養老金,等到參保人退休後,就可以從自己的賬戶中領錢了。
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則是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其中,單位繳費部分(一般為12%)是劃入到統籌賬戶中的,而個人繳費部分(一般為8%)則是會計入到個人賬戶中。
而若是靈活就業人員繳納靈活就業養老保險,則一般需要自己承擔20%的繳費比例,其中,8%會計入到個人賬戶中,12%則會進入到統籌賬戶中,因此會出現參保人查詢的養老保險余額和實際繳費不同的情況。
除此之外,個人賬戶余額歷年來收益增加,也會導致社保個人賬戶余額總額會比個人繳費累計總額多出一部分。比如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以每年3%左右的收益增加,意味著若是當年度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為10萬,那麼過了一年後,還可以額外產生10萬*3%=3000的收益。
養老金怎麼算:
一:如果是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則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其中:
1.基礎養老金=(參保人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參保人退休時本人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3%×建立個人賬戶前本人繳費年限(計算到月)。
二:如果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則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其中,養老金個人賬戶資金包括個人繳納的養老保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其他收入(個人賬戶儲存額按國家規定計息)。
基本養老保險余額可以取出來嗎:
可以取出來,但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若不滿足,則不能取出:
1.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若參保人已有60周歲,但累計繳費年限未達15年,且無法或不想一次性補繳,那麼可申請將個人賬戶裡面的錢取出來;
2.參保人移民到國外定居,可申請將個人賬戶裡面的錢取出來;
3.參保人離世,其法定繼承人可以申請將個人賬戶裡面的錢取出來;
4.參保人在法定退休年齡到達前已累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滿15年,則可以開始按月領取養老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注意:社會統籌:由社保基金管理部門作為社會保險基金統籌管理,統籌支付(比如用來支付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通過建立個人賬戶,實賬積累自己的養老金,等到退休後從自己的賬戶里領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