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國家養老金投資方向是如何的
法律分析:根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投資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養老金產品的比例,合計不得高於養老基金資產凈值的30%。養老金在投資上有明顯的長期投資偏好,投資追求穩健,風險偏好低,一般會選擇估值較低的藍籌股和大盤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B.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是怎麼賺錢的,投資收益率很高
11月24日,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發布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受託運營年度報告(2019年度)》(以下簡稱《報告》),披露了去年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財務狀況、投資業績等主要財務數據。《報告》顯示,截至去年底,養老基金受託規模突破一萬億大關;權益投資去年凈賺663.86億元,同比暴增5.73倍,投資收益率達到9.03%。自2016年12月受託運營以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投資收益額850.69億元。
養老基金受託規模突破萬億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管理運營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受託管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社保基金會受託管理的資金包括: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做實個人賬戶中央補助資金、部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資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劃轉的部分國有資本。
《報告》顯示,截至2019年末,社保基金會已先後與22個省(區、市)簽署委託投資合同,合同總金額10930.36億元,均為委託期5年的承諾保底模式,實際到賬資金9081.77億元。
而據人社部在10月23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透露的消息,截至2020年度三季度末,已有24個省份啟動基金委託投資,合同金額1.1萬億元,到賬9757億元,其中21個省份啟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委託投資工作。
權益投資大賺664億,投資收益率9.03%
財務狀況方面,2019年末,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資產總額10767.80億元,比期初大幅增加55.11%。
其中委託投資資產6713.79億元,占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資產總額的62.35%;直接投資資產4054.01億元,占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資產總額的37.65%。
養老金持倉前十
從增持比例來看,安潔科技、日月股份、中孚信息、燕塘乳業、大亞聖象等個股獲養老金加倉比例較高,其中安潔科技、日月股份三季度加倉比例均超過1%。
值得注意的是,銀輪股份、藍焰控股、九陽股份、元隆雅圖、常熟銀行等多隻個股獲得養老金連續持倉超過5個季度。其中,銀輪股份獲養老金持倉12個季度,該股今年至今大漲五成。
此外,三季度末養老金賬戶出現在普門科技、威勝信息、博瑞醫葯等3家科創板前十大流通股東榜。
東方證券認為,從各國經驗來看,市場化的養老金投資是解決養老金缺口問題的渠道之一。養老金市場化投資也有助於增加股票市場長期資金,發展股權融資和基金市場。從日本、美國的情況來看,各國在養老金入市以及放寬股票投資佔比後,股市均迎來了長期上漲。
C. 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的籌資模式採用的是
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的籌資模式採用的是:
1、現收現付式,這種籌資模式適用於大部分社會保障計劃,要求以近期內橫向收支平衡原則為指導籌集基金。該籌資模式的特點是國民收入在不同群體間進行轉移支付;
2、完全積累,這種籌資模式比較適用於養老保險計劃、住房公積金計劃、教育投資計劃等。要求以遠期縱向收支平衡原則為指導籌集基金。這種籌資模式的特點是儲蓄積累,即現時籌資為將來之用,資金沉澱形成基金;
3、部分積累模式,這是一種把近期橫向收支平衡原則與遠期縱向收支平衡原則結合起來的籌資模式,也比較適用於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計劃。這種籌資模式的特點是不同主體間的轉移支付與自身收入延期支付並存。
養老保險基金的收入來源大概有以下5種:
1、單位和在職人員繳納的養老保險費;
2、養老保險基金利息收入;
3、養老保險基金的增值運營收入;
4、按照有關辦法規定收取的滯納金;
5、財政補貼收入。
綜上所述,養老保險實行基金式的實目的在於將在職職工一部分用於眼前消費的收入通過養老基金的投資用於有助於經濟發展的投資項目,以增加未來社會向老年人提供物質產品的能力。
【法律依據】:
《社嘩戚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第十四條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收入、財政補貼收入、利息收仿蘆橘入、委託投資收益、轉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下級上解收入、其他收入。其中:基本養老保險費收入指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分別備團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D. 國外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方向
當今世界各國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呈現出以下趨勢:(1)多樣化趨勢近年來,養老保險基金的籌資渠道和運營方式正在走向多樣化,養老保險制度的目標也由單一的消除貧困、解決基本生活問題,向促進儲蓄和經濟增長、消除貧困等多重目標轉化。與此同時,養老保險制度也逐步轉向多層次、多形式的支持體系,包括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個人儲蓄保險制度和個人年金保險制度等多個層次。(2)效率優先趨勢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首先要服從於經濟增長的目標,不能阻礙經濟效率的提高。但是,一些養老保險制度建立較早的國家在社會福利方面長期實行現收現付的籌資方式,這就使得政府的財政壓力越來越大,從而造成本國產品國際競爭力削弱,經濟效率下降。為了改變這種局面,各國政府在改制時都提出了「效率第一」的原則。美國在1994年的改革方案中就削減了大量社會保險開支,同時,政府還降低了國家對養老保險基金補貼的比例。
許多實行現收現付制的國家也紛紛建立專門的養老保險基金,增加個人交費比皮禪例。在補充養老保險方面實行「個人賬戶式」積累,使個人交費與養老金收入直接掛鉤。例如,澳大利亞一方面加強控制社會統籌式基本養老金的給付對象和給付標准,另一方面又著力於發展個人賬戶儲存基金。在各國社會養老保險面臨支付不足問題的同時,商業保險卻在飛速發展,並成為社會養老保險的重要補充。商業保險的技術加上社會保險的實施機制,提高了經濟運行的效率和穩定性。(3)商業化趨勢養老保險基金運營的商業化包含著兩方面的含義。一是政府為養老保險制度提供法律上的保障,給予投保人以稅收上的優惠,減少甚至停止對保險基金的補貼,在遵循商業化的前提下,讓基金的營運實現自我平衡。另一層含義是,政府對少數重要韻保險基金項目進行管理,並制定某些重要項目的全國統一標准,多數項目交給地方非盈利性機構或商業保險公司負責。政府的職能限於進行法律監督、業務指導和最後擔保,並不直接參與經營。世界銀行的數據表明,只有具備獨立經營權或交給有利益約束的私營機構進行商業化經營的養老保險機構,才能真正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從而最終保證投保人的利益。例如,智利率先實行了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其基金交給具有競燃衡塵爭性的私營公司經營,利潤率達到了13%以上,這既為國家積累了巨額的資金,又切實保障了基金的支付能力。
總之,各國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改攔世革的目的在於實現養老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為避免出現支付危機創造良好環境。
E. 養老保險的行業發展是怎樣的
養老可以算是和保險契合度最高的行業之一,步入老齡化社會,養老產業成為新的藍海,也給保險業帶來了新的機遇。保險公司投資養老相關產業具有天然的優勢。從產業鏈的角度來看,保險和養老服務的本質都是要為人的生命健康提供保障,二者間存在比較強的協同效應。投資養老產業可以延長保險公司的業務鏈,一端連接養老險、長期護理險、醫療險等適合老年人的保險產品,另一端附加醫療、護理、慢病管理等服務,增加保險業務的附加值。長壽時代對於保險行業來說既是機遇也是挑戰,未來,養老社區形成規模優勢且運營質量高的保險公司,必然能在養老產業之中佔得一席之地。
F. 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的產生和發展
養老保險是中國發展的必然趨勢,隨著社會的發展這個工作會越來越重要,越來越規范化
G. 養老保險的產生與發展歷程
中國大陸社會保障制度
框架:1、中國大陸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歷程及其特點2、中國大陸社會保障模式3、中國大陸社會會保障制度目前存在的問題及其對策4、小組成員看法及啟示
一、中國大陸社會保障制度發展歷程及其特點
第一階段:創建與調整階段第二階段:停滯階段第三階段:恢復與發展階段
創建與調整階段:
時間;新中國成立初期至1966年內容:兩項主體,三項補充
兩項主體:
1、企業職工的勞動保險2、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社會保障
三項補充:
1、農村社隊集體保障2、社會救濟3、對革命軍人的優待和撫恤
停滯階段:
時間:1966—1978年
內容:
1、各級組織、機關被撤銷2、各項制度被否定和廢止,社會工作無法可依
3、社保變成企保
恢復與發展階段
時間:1978年至今
內容;
開始恢復國家--單位保障制(是指計劃經濟年代,建立在「單位體制」上的「低工資高福利」的社會保障體系。職工作為單位人,生老病死全部費用都由財政和企業負擔,個人基本上不用交納任何費用。)
正式進入國家-單位保障制向國家-社會保障制(現行的社會保障制度)的轉型時期,完成了國有企業改革服務的歷史使命。
成為市場經濟的主要支柱,國家---單位保障制與國家—社會保障制並存
二、中國大陸社會保障模式
--中國現階段是一個二元經濟結構的社會,二元經濟結構表現為城鄉對立,傳統農業生產方式與現代工業生產方式的對立。實施這一既定目標的前提是社會保障法律制度的健全與完善。城鄉社會保障一體化是中國社會保障法律制度的發展方向。
中國城鎮的社會保障模式
城鎮社會保障逐步形成了多元化的行為主體,個人是基礎,單位負有繳費責任,社會承擔補充和服務保障,政府規范、組織社會保障。通過建立了多渠道的資金籌措方式,構成了法定的基本保險、企業的補充保險、互助保險和個人儲蓄保險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在此基礎上,逐步向社會保障社會化、一體化方向發展。
農村的社會保障模式
中國政府在農村地區推行過兩項社會保障措施,即合作醫療和社會養老保險。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隨著農業互助合作化運動的興起而逐步發展起來的,而社會養老保險也逐漸得到了政府有關部門的重視。現階段,我國農村的養老形式根據擔任主體的不同,主要有家庭養老、社區養老和社會養老三種形式。由此可以看出,農村的社會保障模式大部分是由國家和企業支助的,盡量保障農村村民的基本生活水平。
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障體系存在的問題
1、制度不統一(按照《憲法》的精神和社會保障的原理,任何一個社會成員都享有社會保障的權利,但是現行的社會保障制度不同的項目在不同的社會成員中在制度安排上有較大的差別,一部分社會成員享有較高的社會保障,而另一部分的社會成員只能享受較低的社會保障水平,或者其保障待遇有較大的差別。這種差別主要表現在城鄉之間、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和其他勞動者之間。在城鄉之間,根據現行的社會保障制度,城鎮勞動者一般享有政府提供的比較完整的社會化風險保障服務,而農村就沒有這么多的保障,他們缺乏社會化的生育保障、就業保障、職業傷害保障、住房保障等。這幾年推行的合作醫療制度的保障水平很低,社會養老險實際覆蓋率和保障待遇也很低。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和其他勞動者之間,社會保障的待遇差別也很大。養老保障方面,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的退休金一般是企業退休職工的養老金的兩倍以上而在廣大的農村,其保障水平和支持力度差距更是大。)
這個稍作精簡就很好!
2、覆蓋范圍小(社會保險權是現代社會中勞動者的基本權益健全的社會保障制度應該是覆蓋全體公民的,也就是說,社會保障制度沒有排他性。雖然說五險的覆蓋范圍基本全面,可以說是「應保盡保,」但是仍有一大批勞動者的社會保險權益尚未實現。從全國來看,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障資金的徵集對象主要是國有、城鎮集體企業及其職工三者繳費。但是仍有一部分的人參保率很低,他們是私營企業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僱工以及個體勞動者、靈活就業的人、外地農民工。原因主要是,制度設計不合理,現行的社會保障制度主要是適應國有企業的,二是,政府認識不到位,社會保險執法不夠。)
3、資金管理隱患大(近年來,隨著資金管理的不斷加強,行政方面的風險有所降低,但是社會保險基金仍存在著管理主體不明、投資渠道單一、效率低下等問題。在通貨膨脹的前提下,存在貶值的可能,且從長遠來看,基金的增值能力和支付能力也令人擔憂。我國的社保基金缺乏一個明確的投資運營管理主體。在我國現階段,大部分省市的社保基金是縣級統籌管理,基金結余基本只是存在銀行。我國的社保基金在投資運營渠道單一的前提下,安全性有保證,但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很難規避通貨膨脹的風險,存在貶值的可能,我國大部分省市的養老保險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都是用的混合管理模式,個人賬戶很大程度上被彌補於統籌賬戶在發養老金時的不足,且和統籌賬戶一並存入銀行,沒有發揮其應有的基金作用。這種模式必然會影響養老保險金的投資運營效率,也會導致養老保險金的頭籌層次難以提高。)
4、社會保障法制性不強(社會保障立法不健全;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立法層次低;社會保障的法律監督弱)
5、社會保障社會化服務發展緩慢
對策
1、擴大社會保險的覆蓋范圍(社會保險制度健全與否的標志之一。是看其是否將應該覆蓋的保險對象全部覆蓋。從我國工業化、城鎮化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看,社會保險的擴大應該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將已實現工業化、城鎮化的人群納入,即現在制度內的城鎮職工;第二步是將正處於工業化、城鎮化過程中的人群納入,包括進城就業的農民工、城鄉結合部即將農轉非的居民、鄉鎮企業及各類收入比較穩定的中小企業職工;第三步是將從事種植業的農民納入。而且應該是先易後難,逐步推進。同時,應該盡早的將農民納入社會保障體系。)
2、進一步推進制度整合(我國現行的社會醫療保障體系由職工醫保、城局醫保、新農合和醫療救助組成,即「三險一助」,新農合與城居醫保制度的性質完全不同,因此應該根據城市化和社會醫療保障體系發展的趨勢,按照社會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可持續性和資源優化配置的原則,積極推進兩項制度的整合,逐步實現社保制度的統一性。)
3、加強社會保險資金的籌措機制(建立可靠、穩定的資金籌措機制是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關鍵。一方面要繼續擴大社保基金的征繳覆蓋面和提高基金征繳率,另一方面要調整財政支出結余,努力提高社會保障支出的比重。同時,還要採取有效措施補充社會保障基金,包括發行社會保障長期債券、變現部分國有資產等。)
4、加強社會保障法制建設(應盡快加強我國社會保障法制建設依法規范和管理社會保障工作,健全社會保障基本的監督和管理機制。社保基金的徵收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為了保障社會保障基金的徵收及時和足額到位,必須有一套嚴格規范的徵收管理制度和強有力的措施為保障。當前,在社保費的徵收中時常出現協商繳費、拖延繳費、拒繳社保費的現象就是由於社保法律不夠健全。結局這些問題的根本措施就是實施稅費改革,盡快的健全社會保險的法制建設。同時,積極運用電子技術手段,建立統一覆蓋全國的社會保障技術支持系統,實現現代化管理。)
小組看法及啟示
1、充分發揮「社會保障制度」的「減震」與「穩定」功能
2、重視弱勢群體與貧困人口
3、「社會保障制度」也要貫徹公平正義
4、「社會保障」與「商業保險」建立聯動機制
1、充分發揮「社會保障制度」的「減震」與「穩定」功能
目前中國大陸的社會保障制度存在立法缺失、社會化服務發展緩慢、覆蓋范圍有限、統籌層次偏低、資金的籌措及管理不到位等諸多問題。社會保障制度在現代社會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改革扣完善現行社會保障管理體制,加快社會保險各項制度建設,提高社會保險統籌層次,發展社區化的社會保障服務等。可充分發揮社會保障在社會生活中起到「穩定器」、經濟運行的「減震器」、實現社會公平的「調節器」作用。
2、重視弱勢群體與貧困人口
重點考慮弱勢群體,要用公平的理念來推進農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主張起碼在城鄉的貧困人口的救濟制度應該是統一。
3、「社會保障制度」也要貫徹公平正義
保障公平正義,一個決定性的因素是處理好分配領域中的關系和矛盾。
要逐步建立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慈善事業相銜接的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要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加快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加快建立適應農民工特點的社會保障制度,逐步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養老保險制度。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加快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加強對困難群眾的救助,發展以扶老、助殘、救孤、濟困為重點的社會福利。注意發揮商業保險在健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重要作用,並積極發展慈善事業。保證所有社會成員都能夠分享到改革發展的成果。
4、「社會保障」與「商業保險」建立聯動機制
商業保險具有經濟補償、資金融通和社會管理功能,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也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改革的深化和推進,社會利益格局不斷調整,傳統的社會管理模式亟待轉型,政府有必要引入商業保險機制參與社會管理,完善社會保障機制建設與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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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養老保險的發展歷程
我國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制度建立於20世紀50年代初期,後分別於1958年和年作過兩次修改。1997年國務院頒布《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我國建立了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制定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從此,我國逐步建立起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為此,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由三個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部分是企業年金,第三部分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20世紀80年代實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試點開始進行改革探索,90年代改革全面展開並不斷深化,建立了由國家、企業和個人共同負擔的基金籌集模式,確定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模式,統一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社會統籌部分採取現收現付模式,均衡單位負擔;個人賬戶部分採取積累模式,體現個人責任,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企業和職工繳費形成,企業繳費比例一般不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費比例為8%,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我國在世界上首創的一種新型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這個制度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上採用傳統型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的籌集模式,即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社會互濟;在基本養老金的計發上採用結構式的計發辦法,強調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激勵因素和勞動貢獻差別。因此,該制度既吸收了傳統型的養老保險制度的優點,又借鑒了個人賬戶模式的長處;既體現了傳統意義上的社會保險的社會互濟、分散風險、保障性強的特點,又強調了職工的自我保障意識和激勵機制。隨著該制度在中國實踐中的不斷完善,必將對世界養老保險發展史產生深遠的影響。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性被歸納為以下五個方面: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為廣大參保職工和離退休人員提供適當水平的基本生活保障;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是國有企業改革和經濟結構調整的迫切需要;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有利於改善居民對改革的心理預期,增加即期消費,促進我國經濟的持續、快速增長;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是發展勞動力市場的要求;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需要。根據上述原則制定的一系列養老保險制度,形成了建立養老保險制度三支柱的共識。第一支柱是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我國政府在進行試點和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建立了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養老保險是整個社會保險體系的基礎。基本保險的資金來源於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國家立法或通過行政手段要求企業必須強制參保,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費形成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其中社會統籌基金由企業繳費的一部分形成,職工個人賬戶基金由個人繳費的全部和企業繳費的一部分形成。以保證勞動者獲得基本生活保障。第二支柱是近年來逐步明確的企業年金。早在1991年,根據《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1991]33號)文件和《關於建立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勞部發[1995]464號)文件,要建立多層次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企業年金是其中的一個層次。企業年金是由企業和職工共同負擔或是完全由企業負擔,是企業按照其經營效益自願參加的,政府給予參保企業以一定的優惠政策,由國家宏觀指導、企業內部決策執行。企業年金是企業在繳納社會保險費義務之後的附加保險,它主要是企業根據其自身經營情況為職工出資投保的旨在解決企業職工退休後在基本養老保障外取得的養老金。第三支柱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是由個人根據其自身需要,自願投保,保險費由投保人全部負擔。主要包括自願的個人儲蓄和個人購買商業養老保險。以上三個支柱在理論上將一個養老保險制度應有的再分配功能、儲蓄功能與保險功能有機地結合在一個共同的養老保險制度之中。
2009年12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辦法從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切實保障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的合法權益,促進人力資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動,保證參保人員跨省流動並在城鎮就業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順暢轉移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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