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西安市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納
靈活就業人員 養老保險 是指一種保險政策,有一類沒有固定的工作、失業或再就業的人屬於靈活就業人員。針對這類人的養老保障,國家頒布實施了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政策。靈活就業是指在勞動時間、收入報酬、工作場所、保險福利、 勞動關系 等方面不同於傳統主流的就業方式。靈活就業人員是指在勞動年齡范圍內(男60周歲、女50周歲以下)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季節性、彈性工作等靈活多樣形式實現就業或再就業的人員,包括:自雇型就業,有個體經營和合夥經營兩種類型;自主就業,如自由職業者, 律師 、自由撰稿人、歌手、模特、中介服務工作者等;臨時就業,如家庭小時工、街頭小販、其他類型的打零工者。 靈活就業人員享受 社會保險 補貼,必須按規定進行就業登記、以個體身份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繳費基數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規定繳費基數是:基本養老按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 工資 的100%作為繳費基數;基本醫療按上一年 成都市 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 靈活就業人員必須按時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兩項 社保 費後,每季度末(25日前)持本人 身份證 、戶口薄、《再就業優惠證》或《失業證》、就業登記證明及社保繳費憑證,殘疾人員還需持《殘疾人證》,到所在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請,具實申報繳費月數和補貼月數。
《社會保險法》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