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社保一般每月幾日發放退休金
2018年企業養老金發放時間確定為每月第二周的周六,具體發放時間如下:1月13日、2月10日、3月10日、4月14日、5月12日、6月9日、7月14日、8月11日、9月8日、10月13日、11月10日、12月8日。
市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定於每月15日領取。
(1)2018年遼寧養老金什麼時候發放擴展閱讀
退休金(Pension Plan) ,是企業或事業單位職工或工作人員退休後一次或分次支付給職工的服務酬勞的一部分。企業制訂的退休辦法,應有利於提高職工的勞動積極性,使其老有所依,對社會的安定和提高企業效益均有益處。
㈡ 養老金每個月幾號發放
養老金發放時間
社保局養老待遇科工作人員介紹,社保局對於養老金發放一般會在每月10日軋賬,接下來,還需經過數據核對、財政請款等幾個環節,並在15日前將款項撥付到各養老金代發銀行,再由銀行發放到領取養老待遇人員的賬戶。所以,在正常情況下,離退休人員在每月15日至20日就能領到當月的養老金。
養老金款項撥至各代發銀行後,銀行發放到離退休人員賬戶也需要一定時間,如果碰上節假日等特殊情況,可能發放時間會稍有延後。不過,國家對養老金的發放時間並沒有作統一要求,因此,在月底前將當月的養老金發放到位都算是正常的。
養老金發放領取標准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5、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後均計發基本養老金。
6、「統賬結合」後參加工作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統賬結合」前參加工 作,本意見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節金。
因此,對於養老金發放時間根據相關的規定一般是在每個月的15號至20號期間就能領到養老保險了,當然遇到了節假日的情況一般也會有延遲的情況。至於能領多少是根據勞動者的繳費工資和繳費的年限以及相關的計算率的。
㈢ 沈陽養老金每月發放日期是哪天開始
正常情況下沈陽市的養老金會在每月發放日期是20到22號左右。
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0元。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5元。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人均調資131.5元,增長5.3%。至本月26日。
2018年12月31日前退休(職)人員和「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55元。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沈陽市養老保險局已對符合調資條件的121.2萬名企業退休人員全面啟動待遇調整工作。
(3)2018年遼寧養老金什麼時候發放擴展閱讀:
沈陽養老金發放介紹如下:
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符合《關於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按照本通知前述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基本養老金不足2500元的退休(職)人員。
㈣ 沈陽養老金每月幾號開支
大概在每個月25號左右。
㈤ 現在遼寧省社保養老金是每個月幾號發放養老金
兩個日期。一是當月15日;二是當月30日。
靈活就業退休的大都在當月15日;而單位退休的大都是當月30日。
我和老伴就是不同的開資日期。
㈥ 遼寧省2018年退休職工養老金上調什麼時候能發放到位
人社部、財政部已下發2018年18號文件,按照5%左右的總體水平,為2017年12月底前退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遼寧省政府正在制定實施細則,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發放,並從2018年1月份起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