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城鄉養老保險年滿六十周歲交費不足十五年,可以一次性補繳嗎
能一次性補繳。
1.新農保或城居保在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直接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距規定年齡不足15年,逐年繳費,容許補繳,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距規定年咐橋齡超過15年的,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
2.已經年滿六十周歲,但繳拆判費不足十五年的,是衡御猛可以補繳的。但是補繳只能選擇最低繳費檔次,並且沒有財政補貼。
農村養老保險過了60歲還可以補交,具體如下:
1、如果參保人員在達到退休年齡時,累計繳納養老保險的年限不足十五年的,可以補繳至滿十五年,之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
2、農村養老金,我們可以選擇不同的繳費檔次來進行交納費用;
3、對於60歲以上的人員有些地區規定可以免交這個費用,那麼就會按照最低的標准來發放相應養老金的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