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怎樣補交以前斷交的養老保險
根據現行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規定,參保職工退休後的養老保險待遇高低與其繳費年限長短和繳費多少相關,參保繳費時間越長、繳費基數越高,退休時享受的養老待遇就越高,反之就越低。因此,在養老保險中斷這個問題的答案上,是及時辦理養老保險補繳。
由於工作變動和一些突發原因而暫停工作而導致養老保險斷交的情況是常有的,現在小編就總結了一些在養老保險中斷後補交續交的解決方法。
1、在養老保險中斷後,中斷繳費人員可持公民身份證(戶口薄)、養老保險手冊、本人檔案到當地的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辦理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手續。
2、如果養老保險是在辭職時中斷繳納費用的,一般是辭職後用人單位封存賬戶,直到被保險人找到新工作開始工作後工作單位繼續幫其繳納。
3、如果是已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並未辦理退休手續的,中斷繳費和未按規定繳費,要求補繳其養老保險費的,可按同期養老保險繳費政策進行補費,並按規定加收利息。
4、如果是已參保的自由職業者、靈活就業人員,未辦理退休手續的,中斷繳費,可以當期自治區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補繳養老保險費。
2. 以前交過養老保險,好多年沒交了,還能繼續交嗎
以前交過養老保險,好多年沒交了,可以繼續交。
根據社會養老保險條例規定,停繳納養老保險後,其養老保險賬戶自然間斷,如果想從原來基礎上繼續繳納的,必須補繳納間斷年份及其產生的滯納金,後才可以續繳納。一般補交存在滯納金的收取,為千分之二每天計算,而且還有利息的收取。否則以前繳費工齡不再計算。所以如果想放棄前面繳納工齡的,可以不補繳納。去注銷養老保險賬戶後,可以重新繳納。
一.養老保險補繳相關辦法
1.養老保險可以選擇補,或者不補均可,只要交足最低15年即可。停繳納養老保險後,其養老保險賬戶自然間斷,如果想從原來基礎上繼續繳納的,必須補繳納間斷年份及其產生的滯納金,後才可以續繳納。一般補交存在滯納金的收取,為千分之2每天計算,而且還有利息的收取。否則以前繳費工齡不再計算。所以如果想放棄前面繳納工齡的,可以不補繳納。去注銷養老保險賬戶後可以重新繳納。
2.如果選擇自己補繳,我們就需要到社保局把交費方式改為個人方式,因為原來採用的是單位方式,並且要交納不低的滯納金,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就很被動了,而且多出的費用也是一個大問題。
3.最好的辦法就是採用找一個固定工作,由新單位續保即可,續保的換我們的新單位有自己的處理辦法,也有自己的處理程序,這樣個人就可以省去不少額外的花銷,另外我們也需要找工作,做事情,其實是一舉兩得。
二.領取養老金的條件
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3.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