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有失業證怎麼辦理養老保險
單位為員工辦理養老保險不需要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提供就業失業登記證不是單位為員工辦理保險的前提和必須條件,只是為了達到市人力資源管理系統要求而提供的輔助資料,且不存在收費問題。
《失業證》是失業人員享受就業服務、辦理錄用登記的資格憑證,符合失業救濟條件的,憑《失業證》和《勞動手冊》在有效期內按月領取救濟金,並憑《失業證》享受免費職業介紹、減免費轉業訓練等促進就業的優惠政策。失業人員辦理失業登記後,由區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在5個工作日內核發《失業證》。《失業證》由市勞動行政部門統一印製。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辦理養老保險需要的資料:
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相關證件如下: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地稅登記證;
(4)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5)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6)駐地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7)新參保職工身分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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