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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媳婦讓公婆住自己家養老

發布時間:2025-07-10 03:57:12

『壹』 有多少女婿願意讓岳父母長期住在自己家養老

岳母為了保住兒子兒媳的婚姻,賴在女婿家不走,對女婿大膽的要命,看見兒媳像鼠見貓一樣

『貳』 請問有多少女婿願意讓岳父母長期住自己家養老

我,100%不願意,因為有心理陰影了。

雖然我和我老婆已經離婚了,但是那一年多的經歷讓我這輩子都忘不了。

2007年我前妻懷孕的時候為了更好的照顧她,我和我前妻商量著把她的爸媽接來和我們一起住,之前我也說了,我家115平,3室2廳2衛1廚2陽台,所以多了他們老兩口也沒什麼大問題,可是問題隨之就來了。每天晚上,我們年齡人都習慣了上網玩 游戲 到1、2點才睡覺,而他們老兩口呢,每天晚上最遲9點半就上床准備睡覺,最多10點就睡了。你說你們睡了就別來打攪我們了唄,不行,只要我們不上床就開始每半小時大聲喊我們睡覺,那才不到12點,對於我們不到30歲的人來說怎麼可能就上床睡覺了呢?(別反駁我老婆是孕婦該早點睡,你們自己捫心自問,你們的老婆懷孕的時候有幾天是晚上12點前就睡覺了的)

還有就是其它生活習慣不一樣。本來我們家出門不遠(幾乎就在家門口)就有一個超市,買菜買米什麼的我們兩個都習慣了出門就買,他們老兩口去了一次再也不去了,說超市貴,他們每天買菜要回他們住的那裡的菜市場買,而且是走路去走路回。重慶的地形大家都知道,爬坡上坎的,又是兩個快60歲的老人,每天都這樣走一趟,我只能和我老婆大眼瞪小眼的看著,能說什麼呢,他們願意。他們老兩口的家和我們家直線距離別不遠,但是真要走著去的話至少都要走40分鍾左右,而且全是上坡,那一年真的是讓我們兩個提心吊膽的,因為他們去買菜要經過好幾條主幹道,而且那時候重慶人過馬路都是橫穿,在馬路邊湊齊一小波人就開始橫穿,真沒辦法。

再有就是只要我們兩個在家有什麼事和他們發生了矛盾和互相不理解的時候,那一定是我們兩個錯了,這種有理倒還成了理虧的人的感覺真的是沒法說,而且因為是我主動把他們請來的,我還要自我調節情緒,我老婆再怎麼說都是站在她爸媽那邊的,我成了像是多餘的人一樣。

所以在經過這些事情之後,我才知道,兩代人是真的不能在同一個屋檐下共處一室太久,尤其是從我們80後開始,我們的思想和父輩們的思想完全不是能通過溝通就能解決的問題的。

我來說說我堂姐家的情況吧。

我伯伯80多了,近幾年經歷3次腦梗,因為就住在醫院家屬區,每次發病都得到及時搶救,加上伯母精心照顧,恢復的還不錯。到目前,只是左手不太利索,生活基本能自理。

去年11月,堂姐為了便於照顧,把父母接到了自己家常住。

堂姐家四室兩廳一廚兩廁的房子,兒子上大學,只有寒暑假才回家。

堂姐家專門給父母預留了一間卧室,我去堂姐家的時候看過,朝南亮亮堂堂一間大卧室,三個衣櫃,一米八的大床,空調、暖氣一應俱全。為了便於老人起夜照明,從卧室床頭到衛生間一溜感應燈。

再說說堂姐和姐夫吧。堂姐是一家央企的工程師,年收入大概10萬吧,姐夫年收入大概20萬,沒有負債,這樣的穩定收入在四線城市還算是不錯的。

姐夫家是農村的,父母早亡,他就是傳說中完全靠高考改變命運的那撥人。堂姐剛結婚那會沒房子,伯伯伯母就說:沒關系,你們就住家裡吧。

這樣堂姐和姐夫在伯伯家住了3年多,直到自己有了房子。

姐夫家裡窮,自己也窮。我記得堂姐跟我說過,他們辦完結婚酒席,用人情付了酒席錢後,兩人一起只剩156塊錢。

但是自從堂姐結婚以來,伯伯伯母從來沒嫌棄過女婿,真把他像自己兒子一樣看待,連姐夫家姊妹們都羨慕他命好。

現在,伯伯伯母在堂姐家住了5個多月了,彼此也不講客套,想幹啥幹啥,想說啥說啥,彼此都舒服自在。女婿下班回家沒事就陪他們聊聊天,有時候堂姐嫌父母啰嗦,姐夫還批評她。

姐夫說:爸媽,你們年紀大了,別想著回去了,以後就長期住在這里,便於照顧。

所以,女婿願不願意跟岳父母住在一起,首先在於家風,像堂姐家一直就是一家人親親熱熱、和和睦睦的積善之家。其次在於彼此以心換心。另外,經濟條件不能太差,比如房子太小,住在一起也不方便吧,比如生活費都要精精計較,那岳父母來了生活開支肯定大了,也會引發矛盾的。

在問答這個問題前,首先我們來分析一下老人的心理,相信大部分老人生活能自理之前,是不願意和子女一起生活的。

俗話說「老不和少伴」,老人的作息時間和飲食習慣等生活方式與年輕人不同。

除非生活不能自理,或者只剩下一個老人,不得已才會住到子女家裡去。

老人住到子女家養老大體有兩種情況

1、老習俗以兒子為主

中國自古就有養兒防老的觀念, 俗話說嫁出門的女潑出門的水 ,在古代,女兒嫁出後,基本父母就與女兒沒什麼關系了,父母的家產給兒子,養老也由兒子承擔。

中國的習俗養老是以兒子為主的,尤其是子女多的家庭,女婿覺得岳父母是外人,是不願意岳父母長期住自己家養老的。

2、 新時代兒女輪流贍養老人

新中國成立後,法律規定女兒和兒子有共同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女兒也有共同贍養父母的義務。女兒雖然沒得到父母的家產,但女兒嫁出去後,實際父母對女兒所作的貢獻也不小於兒子。

農村有句俗語說, 「養女兒45年不得太平!」

意思生個女兒,45歲之前父母都撂不開手,女兒家生孩子、砌房子、過生日等等大事,娘家人都要送大禮的,去撐場面的, 禮物多少也直接表示父母對女兒的重視程度,也直接關繫到女人在夫家的面子。

所以有血緣關系在,即使是嫁出門的女,也與父母有扯不清的親情。 娘家人的榮衰甚至直接影響到女兒在夫家的地位, 《紅樓夢》里的王夫人正是有「東海缺少白玉床,龍王請來金陵王」這樣的金陵四一的豪門娘家,才奠定了她在賈家僅次於賈母至高無上地位。

再說女兒是父母的小棉襖,大多數女兒比兒媳要貼心,更疼愛父母些,所以,有些父母無論在經濟上還是精力上,愛的天平已更多的傾斜於女兒家了。

我們老家有位姓葛的老人,女兒女婿年輕時在城裡工作,請她去幫著帶孩子,這一去十多年,把外孫、外孫女都帶大了,兒子家農忙時她都沒空回家幫忙。

那時女婿對她特別客氣,「媽,你老了,就在我家,我們拿工資,我們有一口吃的,也少不了你的。」

可等外孫外孫女們陸續上學後,葛奶奶明顯感受到女婿對她的態度越來越冷淡了,她也就自覺的回了老家。

回老家後,兒子一家不歡迎她。老人獨自生活。有個傷風頭疼的病痛,兒子不聞不問,兒媳說,你女兒家好的呢,你回來干什麼?

女兒把她接城裡看病,病看好了,如果住的時間長了,女婿就會說,最近家裡的米怎麼吃得這么快的?這個月水費也繳多了。

葛奶奶聽懂了,心裡拔涼拔涼的,叫女兒送她回家。

這樣的女婿真是沒良心!岳母最年輕力壯時全身心的幫你們解決了後顧之憂,到老了沒利用價值了,你就成了外人,把她推給兒子。

當然象這樣的情況畢竟是少數。

隨著時代的進步,養兒防老的的思想觀念也正在改變,女兒女婿也和兒子一樣承擔養老的義務,尤其是那些不能自理的老人,子女都輪流照顧父母。

這種情況就不用多說了吧,不管古代還是現代,只生了一個女兒,父母寵著你,慣著你,婚後父母的財產都是你一人的,到老了,岳父岳母如果住在你家養老,作為女婿是沒有理由嫌棄的。

如果老人不能自理了才住在一起,你更沒有理由嫌棄了!

我有個遠房的表舅,他妻弟三十多歲就病死了。岳父又過世後,他就把岳母接回家,岳母跟他們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一直到91歲過世。

作為兒子,能養自己的父母,那麼作為女婿,岳父岳母老了,沒有自理能力了, 都應當盡孝道,這是一道唯一答案的單項選擇題。

如果你做多項選擇的話,說明你起碼不是個良善之人。

我家5姐妹1弟弟,都是8090後。我媽在都我們成年後就明確告訴我們,以後她不會幫著我們帶孩子,因為就算一人生一個,她也顧不過來,何況現在基本都生兩個。

我媽還說,她也不打算到我們任何一個姐妹家裡去過日子,養老的事情自己解決。

現在我爸68歲,曾有過中風,腿腳不靈便,我媽62歲,除了照顧我爸,她還自己做點事情賺錢。我們都讓她好好休息,不要跑去做事情,但她不聽,總說閑下來容易出毛病。我們只好隨她去了。

疫情之前,我們5姐妹基本每周都會到爸媽家一趟,跟爸媽一起吃飯聊天,這種感覺挺好。或許是因為不是天天住在一個屋檐下,沒有矛盾沖突的緣故吧。

我老公如果周末沒什麼事情,他一般也會跟隨我和孩子一同回我爸媽家。不過,估計我爸媽到我家住的機會基本為0。

所以,我還是覺得,如果條件允許,給父母安排一個離家近的住所,讓他們都獨立空間,你們也能照應得到,這樣是最好的。不然都住同個屋檐下,難免會有磕磕碰碰,這樣會影響感情。

我妻子在世時,岳母一直住我家,岳母做什麼,我們不幹預,她覺得自由。岳母不講究,有什麼吃什麼,從不提什麼要求。院里有幾塊荒地,她種上絞股藍,據說可以降血脂。有時也會有矛盾,我妻子總和岳母一齊去打麻將,回到家裡,妻子總責備岳母牌打錯了,兩人爭的面紅耳赤,不可開交,我只好責備妻子幾句,才收場,不過,第二天,兩人又去打麻將了。妻子走了,岳母無論如何也不來了。

我不知道有多少女婿願意給自己的岳父母養老,反正我願意給他們養老,我岳父母有兩個兒子兩個女兒,我媳婦兒是最小的,老大不走正路,不是因為吸毒販毒判刑,就是因為打架幫人收黑帳被抓,從十四歲開始到現在三十幾,有二十幾年的時間都在牢里,因為販毒被判刑,還不知道什麼時候能放出來,老二呢,老實得過分,經常被人騙,所以他們的養老問題只能靠我們和她姐姐,我們結婚的時候,因為我是外地的,所以她媽百般刁難,剛開始是彩禮,她要多少我給了多少,結婚的時候一分沒退,後面是我買房子的時候是用的我爸媽的戶口買的,他們一分錢不幫我,還說要麼房子不要了,要麼讓我和她女兒離婚,總之把我往死了逼,即使她們那樣對我,我也沒有說過她們不對啥的(當然心裡還是不止一次的罵過[捂臉][捂臉][捂臉][捂臉])該怎麼孝敬他們的,怎麼孝敬他們,畢竟他們的女兒給我生了一個好兒子,所以我經常和我媳婦兒說,等他們老了沒人給他們養老了,我們給他們養老,你現在怎麼對我的父母,以後我就怎麼對你的父母,

我是兒子,兒子結婚後自已過,我和老伴單過,兒子需要幫助時盡量做,不需要時閃人,有事情和兒子商量,不給兒子出任何難題,至於兒媳婦嗎那是兒子的事,不需要我們做父母的多咀多舌!兒子結婚也好幾年了,我只去過他家兩次,一次是修空調一次是修自來水,因為兒子忙,抽不開身。兩次在他家沒超過兩個小時,兒媳婦道是挺好的,倒水讓坐的。感動!不過老伴會每周去一次,因為有小二孫,大孫我帶,但哥倆得見面,所以老伴帶大孫每周讓小哥倆見面,增進感情,另外老伴也幫著干點活,做做飯,改善一下伙食!再洗洗二孫的東東!讓媳婦也小歇一下,但不過夜,下午五點我准時在樓下接人!

至於親家可以來,但原則是走親戚!來了好吃好喝好招待,過夜不行,久來不行!想到我兒子家養老更不行,不是養不起,而是不能養,養了也是養事非,久了會家無寧日。會把孩子家幸福家庭斷送了,至於那點家產留著養老,多餘的將來捐贈!我做父母的都沒想讓兒子養老,何況別人!不過兒子條件好給他們些錢,我到沒意見!養老的方式很多種,非得靠孩子嗎?!

如果房子是女兒女婿一起掙的錢付的首付,一起工作供房,又不是男方父母買的房子,那為什麼女方的父母不可以住自己女兒家養老呢?如果是男方的父母全款買的,男方父母也住一起,那岳父母過來長期住好像不是很好,但如果是女兒女婿自己出錢買,那女兒也有話語權呀,總之,女人要掙錢才更有底氣。總之,我覺得公婆和自己爸媽都可以在我們家養老,我反對岳父母不能長期住女兒家,只能住兒子家,這都什麼年代了,還封建 社會 嗎?難怪女兒不是爹媽生爹媽疼養大的嗎?

這個問題不要說得大決對,要一分為二看問題。最關鍵的一點就是自已夫妻老了之後最適合跟兒子兒媳過老好,還是跟自已的女兒女婿過老好,還是自已老倆口單獨在一邊自已過好。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因情制宜,因自已的環境和家庭情況自己去選擇跟誰過最好。不能一刀斷,這不象數學算術題一樣定死了的,靈活安排合理合情安度晚年,年輕人應盡義務,老年人能自食其力就要減輕後人的負擔,實在不行才找後人負擔一下即可。只要大家換位思考,處事周全才行,我的認為兩老單過是最好的選擇。

遠則親近,近則生鄙。不論老人與女兒女婿還是兒子兒媳,還是分開住比較好。

飲食習慣不一樣。南北地域有差異,飲食偏好也不同。例如如廣東人偏甜,四川、湖南偏辣。老年人喜歡軟糯清淡,年輕人未必喜歡。

作息習慣不一樣。老年人喜歡早睡早起,年輕人喜歡熬夜。

最基本的飲食休息不一致,相互打擾,互生嫌隙。

有些老人很愛參與女兒小家庭的生活。指手畫腳,讓女婿不勝其煩。我們的小區有一家就是因為岳父母住在女婿家,只要女兒和女婿有矛盾,就一起對女婿責罵。女婿無法忍受,就和女兒離了婚。像這樣的例子,生活中也不少見。

有些老人在兒子兒媳或者女兒女婿家,都過得小心翼翼,甚至低聲下氣。自己委屈,兒女委屈。

如果老年人自己能自理,還是不要住在兒女那裡。時不時聚聚,兒女帶老人吃吃玩玩,老人有困難及時施予援手,平時各自安好也是相互輔助。

『叄』 請問有多少女婿願意讓岳父母長期住自己家養老

應該很少!如果你的岳父岳母大人,吝嗇又尖刻,你可以找媳婦談談,實在忍受不了,可以考慮離婚,沒必要委曲求全,誰的人生都是幾十年,況且你的父母同樣需要照顧,別被網上和身邊的人用所謂道德綁架,追求自己喜歡的生活方式,無可厚非!

這也是一個義不容辭的義務,根本不存在的,你願意不願意的事,就是你自己的媽媽,把孩子給你看大了,你用不著他了,這時候他提出走,回老家去住,你百分之百的容留她嗎?這個時候你肯定要說她願意去就去吧,這樣的事沒法兒說,爛肚裡吧。

無論兒子閨女,哪個條件允許,老人們願意跟著哪個,就在哪裡生活吧,讓他們幸福地過好晚年,才是最重要的。 其實,現在在城市已經無所謂兒子女兒了。尤其是我們這一代,大多數都是獨生子女

這只是一種模式,無論什麼模式,家風真的很重要,如果你想自己晚年還能被子女關注照顧,首先你一定要關注照顧你自己的雙方父母。就是不情願,打樣子也要這樣做,因為一切皆有因果循環,想要善果就種下善因,如果想要惡果就隨便做好了。

全天下女人嫁過去都懂得包容你家男人全體成員,而你連自己老婆的父母都容不下,何以容天下?難道跟男方父母生活一起就天經地義?跟女方父母過一下就不應該?

『肆』 有多少女婿願意讓岳父母長期住在自己家養老

說實話,我真的不願意,因為買房子你沒有給錢,結婚我還要拿錢,合著我的父母拼回盡全力給我結婚,給答我買房子你過來直接住現成的嗎?岳父岳母過來住十天半個月我沒意見,但是長期住下去絕對不可能!我父母買的房子他們怎麼辦?就是我願意,我父母也不願意!

『伍』 請問有多少女婿願意讓岳父母長期住自己家養老

我岳父在我家住了7年,直到病故

我是生活領域創作者,我認為這一問題也屬於生活領域,願意回答這一問題。

我岳母1989年82歲病故,岳父78歲和40歲未婚的內妹租房住了3年,內妹結婚,岳父被內弟接去住了3年,1995年84歲的岳父病了,二內姐家住了半個月到附近診所打針。病好後,岳父不願回內弟家住。在齊市丶湯原丶萬慶村的3子女外,在本市子女還有6人一起商量,岳父上誰家住。開始商量"按家輪著住",大內嫂病故,大內兄找了農村老太太搭夥,租房住。二內姐丶三內兄丶三內姐均強調"住不開"。他(她)們都說,那就上四妹家吧。每家每月3O元生活費。我老伴排行老四,我這個女婿,從小在岳父眼皮底下長大的,到老了不能沒地方住。人都有"雙層父母",岳父也是父。由於我同意接納,岳父住進我家。我家大嗎?寬敞嗎?別人家三屋一廚說"住不開「,我家54平方,大屋14平方,小屋9平方。當時26歲的兒子和23歲大女兒,19歲的小女兒沒結婚。怎麼住?我和老伴,兒子住大屋。兩個女兒和岳父住小屋,搭上下鋪。岳父睡下鋪,兩個女兒住上鋪,一顛一倒睡。

1996年10月兒結婚,沒錢給兒子買房,只好把"大屋"作為兒子婚房。八月節,二內兄從齊市來,上午把岳父接走吃飯,給兒收抬屋,一片狼籍。下午把岳父送回來。兒子結婚,鏈褲我和老伴在小屋放張床兩人睡,這時老少三代5人擠在9平方小屋。

1996年8月岳父胃病住院,我和老伴晚上陪住2O余天,兩個女兒上下午輪流看護。鶴崗我老娘80歲大壽,老伴本應參加,別人沒說"替班",只好我領兒女,未婚兒媳,未婚女婿去鶴崗祝壽。

2O0O年岳父怕死一再稱要住院,三內兄和大內侄把岳父送進醫院,住了8天,仍是我們陪住。這時有人提議讓岳父跟大內兄一起住,每家月拿一百元。岳父住大內兄家不到一星期,我去拿回臟床單丶衣服,我給洗了送過去。不幾天,岳父住不慣,三內兄又把岳父送回我家。

在我家,雖然單位拖欠工資,各家拿生活費有的及時,有的不及時,有的不拿。但岳父住我家,一天吃啥不重樣,雞魚肉蛋,隔幾天包回餃子,飯菜,水送到床前。香蕉丶蘋果不斷,還有點心豆粉等,有小病,我及時到葯店買葯,深更半夜老伴端水喂葯。老伴給理發,按摩,兒子給剪指甲\腳指甲,十天半個月我領去洗澡。兒子姑娘兒媳都是"姥爺"叫著,連3歲剛會說話的孫女,也喊"太姥爺",讓岳父晚年享受天倫之樂。過年過節,岳父生日,我們邀請他的兒孫來我家或飯店,一起度過。

在我家7年,91歲的岳父自已能上下4樓,到退休活動室"賣呆"。當他們得知是我岳父時,一方面稱贊老人身體好,另方面也誇我這個姑爺待岳父好。

2OO2年5月4號下午6點鍾我家包餃子,他的孫女,孫子拿水果來看望,說說話呢,岳父突然沒聲了,咽氣故去。這次感冒沒送去醫院,別人沒張羅,我想,送醫院費用不好攤,別人不陪住,還是我倆。衛生所大夫說"到壽了段喚念",我不怕岳父死在家裡,沒那些說道。岳父病故後,我打電話來車送太平房,送葬費用我家先付,後各家坐在一起,我們家一樣攤的費用。

我岳父兒女有9人,(當時大內姐兩人已故),最後在我家7年1個月,贍養岳父,我這四女婿也盡了孝。

這個問題就是我的問題呀。

但與題主話題相左的是,不是女婿能容忍岳父母在自家呆多久的問題,而是岳父母怎樣才願意在你家呆下去的問題。

人都說養兒子是建設銀行,養女兒是招商銀行,我只有一個女兒,現在跟女兒住一塊,我談談我的事,大家幫我看看,我是建了那家銀行?

08年女兒名校畢業後,來到廣州工作,女婿也是剛參加工作,結婚時,要買房,辦傢具家電,男方家說一句沒錢了事,一分錢也沒出。由於就這個女兒,我只得拿出所有的積蓄40萬付了首付,在廣州買了套房,置辦了家電,作為她們的婚房。婚後,她們都要忙於上班,我們又當起了後勤。

後來女婿在單位分了套公寓房,全家都搬去了新房,原來的房子出租,租金由他們收。

他們買新車,住在一起,不能不管吧,我出了五萬,並開玩笑說,送給他給車子買幾個輪子。外孫從出生到現在已上小學,都是我們帶大,接送上學,洗衣拖地,買菜做飯,我們成了免費的帶薪上班的保姆。外孫要學鋼琴,買了架進口鋼琴要十來萬,住在一起,外孫這么聰明可愛,不能不管吧,我又投資了五萬,他們要買海景房,這握困次是女兒開口向我借十萬,本想留點老本防老的,想著遲給不如早給,無奈「借「給了她。我知道這等於白給了,要他們還,想都別想。她們上班回來,是張口吃飯,吃完飯碗一放,就躲進了他們的小屋,剩下的事靠我們兩個老人去收拾。

住在一起,難免會有各種矛盾和摩擦,他們小兩口吵架時,我總會說女兒的不是,為此女兒也對我有意見。親家那邊,孫子從沒帶過一天,沒吃過他們的一口飯。還在一邊說風涼話,說我們住了他兒子的房子,他們插不進來,想管也管不了,這兒子也白養了。想想這也有點道理,怪我是自作自受,心甘情願吧。

想起以後,我這只生一個獨女的已過60的老人,不知以後的日子怎麼過才好。離開她們單獨住吧,目前外孫子上學接送沒人,回家沒人招呼,再說帶親了,也很有感情,捨不得,狠不下心不管。以後他們還得生二胎,如果讓親家他們來帶吧,那親家母是個特別能說會道的人,在幫他大兒子帶人時,要媳婦付工錢的,還經常地與大媳婦吵架,有次甚至發展到揪著媳婦頭發,按倒在地上踩,被兒子媳婦把他們送回了老家。象他們這樣的,來我女兒這邊,估計婆媳矛盾會相當大,和睦的日子會沒幾天,怕女兒受委屈。

如果帶吧,還得與他們共住一屋,這一帶至少又得十年以上才能解脫。這輩子別想過幾天輕閑日子了。逢年過節,按理說女兒女婿,要買些禮物送給我們表示一下吧,現在可好,因為住在一起,這些就免了,還得為他們准備禮物,回老家去看他的父母,等於我花錢去孝敬親家。唉!

在題主的話題中,你願意岳父母能與你一起住多久?言下之意,好象岳父母與你住一起,沾了你很大的光似的。就我來說,若不是看年青人工作忙,誰願意給你們任勞任怨地帶孩子,做家務,還倒貼錢給你們呢?

有時趁他們休假,也出去遊玩幾天,但在外也不得安心,老催快點回來,飯沒人做,菜沒人買,躲又躲不掉,前世欠了他們的。

請看到我帖子的朋友們,談談自己的看法,幫我拿拿主意。

反正我肯定是反對岳父岳母住我家的,雖然嘴巴上是叫「爸」,叫「媽」的,但是那畢竟不是自己父母,就好像老婆也肯定不會把我父母當她父母對待一樣,很多東西大家心知肚明,女方跟男方父母一起住是因為女方是嫁到男方家的,你跟岳父岳母住一起,就感覺好像是上門女婿一樣,上門女婿是沒有尊嚴的,自己都不愛跟父母住在一起了,難道還會愛跟女方父母住一起嗎,而且如果女方是農村的,女方父母會把農村那些封建迷信的風俗,還有重男輕女的思想帶到城市來,反正我作為城市男,我是受不了農村那些風俗之類的東西,不要把那些東西帶到我這種簡單的家庭來,除了這些,還有生活中的摩擦,你們自己腦補吧。另外就算是對方是獨生女,大部分的女婿也不會愛跟岳父岳母住在一起了,如果你父母生病,可以來我家住幾天,我也允許你給你父母寄生活費,這些我沒意見,但是你父母長時間住在我家,會讓我還有我父母非常反感,人都是有自知之明的,不是自己的家就不要強住,那樣只會讓人瞧不起,增加兩個家庭的矛盾,有自知之明的,就趁早回自己家,大家各回各家,畢竟你找的不是上門女婿。

我岳父岳母就跟我們住一起,岳父岳母對我太好了,原本我父母住一樓,我住二樓,因為把岳父岳母接過來了,我上最上層三樓住了,二樓讓給了岳父岳母,岳父岳母他們在韶關也有自己的別墅的,他們就一個女兒嫁給了我,又不要一分錢彩禮,又給我們買車和全部家電,所以不能讓他們孤獨,我就提議讓他們過來跟我們一起生活。考慮到我家的別墅比較早期的那種,沒有電梯,所以我們就上三樓,讓岳父岳母他們少爬一層樓梯。我岳父岳母一直都是拿我當兒子一樣的,我當然也對他們像自己父母一樣。我們每天吃飯都是我父母、岳父岳母加上我們家三口,七個人在一起吃 ,非常快樂!

分享一下我的觀點吧,岳母和我們住在一起十年了,我是北方人,岳母是南方人,只有一個女兒,當初結婚我就提出來給老人養老,岳母早年離異,性格乖張,但是我確實擔心她一個人生活,住在一起開始的時候,要多頭疼有多頭疼,老婆懷孕,岳母照顧不過來,我請保姆照顧,隔幾天就得換保姆,夫妻之間有時候拌個嘴,肯定和女兒一致對外,火力全開,有人形容夫妻吵架,男的如果說拿的是手槍,妻子手裡拿的就是機槍,還是兩挺機槍,有一回老婆因為什麼事讓我出去借幾萬塊錢,我就說了一句話,我說老婆咱倆這個月記下賬吧,看一看咱家一個月的開銷,岳母和老婆當場就炸了,我們在北京算個中產家庭,一個月支出十幾萬,有些支出是隨機不可預測的,上個禮拜老婆的車有異響,修理廠換了幾個配件花了一萬五,這還不到一星期呢,水溫高,沒辦法又換了全車油液,又是一萬多,有些支出是可控的,沒辦法,誰也管不了,其實如果想贍養老人,應該就近買一個房子給對方住,可以在一個小區都行,最好不要住一起,矛盾會逐漸增加,沒有高情商肯定搞不定,北京限購,沒條件買房了,不然就是咬牙堅持,也要在附近買一套房子,哪怕是每天下班過去看看呢

我不是獨女,父母一直跟我生活。

我是城市的,老公是農村考出來的大學生,當然我也是有學歷的。說這個是因為需要說明背景。就是我父母跟我們在一個城市生活,他們有退休金。而老公家人跟我們不在一個城市,他媽沒有退休金,我公公有。

那時候還是分配住房,沒有房子的小年輕只好在娘家的房子里結婚,真是結婚,不存在嫁娶。他家出錢沒娘家出錢多。

後來我讀研究生的時候,想讓公婆來幫我帶孩子,公婆不肯,就沒有契機在一起生活了。而我的獨生女兒是姥姥姥爺帶大的,並且由於我不在家,我老公乾脆跟我父母一起生活了,都是我父母幫他洗衣做飯,幫我們帶孩子。

人,都是感情動物,前些年我父母伺候我們,現在父母年齡大了,也一直跟我們一起生活。我有弟弟,但是弟弟條件沒我們好,而且也怕跟兒媳婦處不來,我父母從未跟兒媳婦生活過,但是弟弟買房我父母出了三分之二的錢。現在也是退休金全部補貼我弟弟,二老的開銷我負責。雖然我老公沒出過錢,錢是我掙的,但是,我老公也從未抱怨過跟我父母住不方便啦,我給我父母又花了多少錢等等。

這一點,我覺得我老公做的很不錯。我媽說:我以前給他出力,他對我好是應該的。我不這樣認為,我跟我媽說:沒良心的人多的是,他現在對你好,你就應該承認他的好。

老人養老,不只是錢的問題。人越老有時候越不講理,可能是病態的吧。就是有時候你覺得她是明白的,可有時候他們就是不講理。這是沒辦法的事兒。

所以,跟誰過,還是看相處的好不好。無論婆媳還是翁婿,關鍵還是看合不合的來。多想想對方的好,你覺得自己在忍耐,其實別人也在忍著你呢。

我爸媽給姥姥姥爺養老了,姥姥沒有什麼家產,農村的幾件房子三個舅舅分了,農村的兩個舅舅出糧食,工作的舅舅出錢,我媽跟工作的舅舅出一樣的錢。後來姥爺不在了,姥姥也病了,就開始每家輪住,我媽也一樣會把姥姥接過來住幾個月,我爸從來不會煩姥姥,他會給姥姥喂飯,用小勺子一勺一勺的弄蘋果泥給姥姥吃。姥姥便秘也是爸爸扶著姥姥,媽媽一點一點兒的往外扣。再給姥姥姥爺養老送終的問題上,我們家從沒有反對意見。辦公室的同事已經有三個把岳父母接過來一起住的,我們都覺得給父母養老是應該的,不分男女。我老公也是認可的,給雙方父母養老,不跟財產掛鉤。

我大姑有一個兒子,二個女兒,大姑享年九十三歲去世了。大姑從八十五年就去了大女兒家,她沒有工資,只是個善良的農村老太婆!

可是,大姑的女兒女婿人很好。有好女兒不如有好姑爺。大表姐夫比丈母娘,我的大姑媽才小二十歲,那時他才六十五歲了,也是個農村老大爺了,養老頭的年紀了!

家有岳母不敢老呀!大表姐夫任勞任怨的,天天陪著丈母娘聊天,和丈母娘一起包餃子吃,開心的不得了!讓老人開心,他很幸福了!樂的大姑逢人就誇。俺姑爺是個大孝子呀!俺可得了他的紀了!

人都有雙重父母。愛屋及烏,對待丈母娘好,也是為人之女婿應該的。大表姐對公公婆婆也是很孝心的,也是十里八鄉出名的好兒媳婦!他們一家人真的很和氣,羨慕呀!

實話實說,兒媳婦、女婿,恐怕沒有幾個心甘情願的讓對方父母在自己家養老的。但這不存在願意不願意的問題,是應該不應該的問題。

兒子、女兒都是爹娘生、爹娘養的,都有反哺贍養年老父母的責任和義務。父母有更好的養老辦法和養老去處,也不想住在兒子兒媳、女兒女婿的家裡。既然他們年齡大了,需要同子女住在一起,從親情倫理出發,就必須盡孝道。

男女結婚,組建家庭,養育孩子,不僅僅為了兩性之間的陰陽和諧,也是為了共同扶養下一代,以便夫妻年老了能老有所依、老有所靠。你的家,就是他們女兒家,他們理所當然的應該住在你們家。

你也有家庭,也有孩子。你想想你們夫妻生養孩子為了啥?你們生養孩子不會嫌麻煩、嫌不方便吧,要是你們夫妻老年時,孩子嫌棄你們,你肯定會感到很凄涼吧。

話雖然這么說,我也很理解你們的難處。畢竟現在的生活形態,不是過去那種幾代同居的大家庭生活方式了,如果你們家確有實際困難,可根據具體情況,想辦法解決。

看情況,你岳父母身體 健康 還沒有大問題。如果你們家居住條件太差,而你岳父母也有住房,可以同你妻子及岳父母協商,讓他們回去居住,定期給他們一些生活費,你們經常去看望看望。

假如你岳父母身體自理條件較差,你們夫妻又沒有時間、精力照顧他們,就請保姆照顧他們,或者把他們送到養老院。現在有子女的老年人,一般很難接受去養老院養老,你們可以慢慢做他們的思想工作,帶他們到養老院看看,或許他們會轉變觀念。

對父母養老送終,孝敬夫妻雙方父母,是責任也是美德。你不要再糾結岳父母是否應該住在你家,而是應多想著如何更好的為他們養老。有良心的人才會有福報。

鄰居三女一兒。

父親出軌,把三兒帶回家過,最後離家不離婚。可能是年輕時,對兒子特別寵溺,也可能是家庭環境影響。兒子小學沒畢業就在 社會 上混,吸毒。

十三、四歲就進戒毒所,三十歲左右由於毒品對身體的侵害而去世。三十年有限的生命里有大半在戒毒所里渡過。

母親沒依沒靠,老公離家,兒子吸毒。不想在家呆著就去大女兒家,幫忙帶小孩。一直住大女兒家應該有十多年。二女兒小孩出生,沒人幫忙帶,才去二女兒家。

在二女兒家沒呆多久,由於二女婿去外地工作,帶著女兒和孩子一起,她就又回到了大女兒家。

我們這里,老人老了都想回自己老房子住。鄰居家的房子是七十年代建的小兩層,已有些老舊。

三個女兒、女婿合計一翻,決定把老房拆掉重建。

房子是由大女兒、女婿全資建的,耗資該應五六十萬吧。產權好像落在外孫(大女兒的兒子)名下。

現在鄰居一人獨居,節假日女兒、女婿、外孫、丈夫等都會回來,挺熱鬧的。當然平日里也常回,有時是一周,有時是三幾天。

這樣的女婿應該算完美,起碼對岳母是感恩的,也樂意為老人養老。對於老丈人,也是歡容的。老丈人也經常回來,但不常住,相信老之以後,同樣會回來養老的。

『陸』 請問有多少女婿願意讓岳父母長期住自己家養老

老王畢竟有了歲數,有一次生病比較沉重,怕在女婿家裡有個三長兩短,讓女兒把自己送回家,但是嫂子卻堵著門卻不讓老人進家,並且振振有詞,說老王把存款給了女兒,差一點把老王當場氣死。後來有村幹部出面,幾次調解,雙方才達成意見,並且簽字畫押:老王老兩口在女兒家居住,將來兒子負責送終。

老王去世以後,岳母一直住在女兒家裡,雖然都是一個村,平時也不回家。時間長了,村裡開始議論兒子和兒媳婦不孝順,缺乏道德觀念,村裡人都在背後戳兩個人脊樑骨,弄得孩子在學校都受到其他同學諷刺,回家哭著鬧著,說以後也不孝敬他們。這個時候,兩口子才覺察到言傳身教重要性,深深後悔自己做錯了事,趕緊賠禮道歉去把母親接回家。

事情過去後,全家人在一起吃了一頓飯,從此和諧相處,一直把老人送走。女兒和女婿孝順名聲,在當地傳開了,大家都稱贊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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