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養老保險按基數怎麼交
法律分析:意思是繳費的金額是按核定基數去算。 一、企業繳費額=核定的企業職工工資總額×20%;職工個人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8%(目前為8%)。 二、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18%。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⑵ 個人社保繳費基數怎麼調整
法律分析:一、養老保險:1、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2、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將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二、醫療保險:以北京市為例,醫療保險繳費比例(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單位10%,個人2%+3元;三、失業保險;單位1%,個人0.2%;四、工傷保險: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五、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交錢。六、公積金:以北京市為例,公積金繳費比例: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但原則上最高繳費額不得超過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0%。2009年下半年起,北京市統一規定所有用人單位按工資的12%辦理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都是工資的12%。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⑶ 社保基數怎麼調整
法律分析: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每年要調整一次。調整繳費基數,是根據上年社會平均工資確定的,因此,要等到統籌地區公布上年社會平均工資之後,才能進行調整。由於各地的公布時間不一致,沒有具體規定什麼時候調整,但是,起始時間都是每年的一月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⑷ 養老保險繳費的工資基數怎麼調整
分下面幾種情況:
(1)所有參保企業職工的繳費基數,是職工個人全部的月工資收專入,單屬位繳費基數是本企業所有職工的月工資總額。若企業繳費基數低於企業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的,按企業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確定企業繳費基數。
(2)企業職工個人月工資收入高於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為基數繳費;低於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繳費。單位繳費基數仍然是本企業職工的月工資總額。
(3)各種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包括個體經濟組織及其雇員的繳費,是以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雇員和單位(僱主)都如此。
(4)城鎮個體工商戶、個體勞動者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基數,可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0%作為繳費基數。
基數高的將來養老金待遇就高,基數低的將來養老金待遇就低。上述繳費基數確定後,在同一個繳費年度內不再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