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補充養老保險是什麼意思
Ⅱ 補充養老金是什麼意思
補充養老保險是在基本養老保險基礎上,政府以政策指導和政策優惠為導向,用工單位和員工共同出資,以資金積累和運作增值為主要特徵,以提高出資單位侍豎員工的養老待遇為主要特點的社會保險的重要組成部分。通俗的說補充養老保險就是不強迫繳納的,提高員工養游消老待遇的養老保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神談知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Ⅲ 養老保險補充險是什麼意思
養老保險補充險的意思是養老保險的補充保險,居民在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礎上,並行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居民可以按照補充養老保險的檔次繳費,每一個檔次政府都會有補貼,居民繳費滿15年之後每個月可以領取到一定額度的養老金,這樣做能夠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員的晚年生活。補充養老保險是在強制性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外,國家通過一定的政策引導、支持和規范發展的,以自願性、市場化運作為基本原則的養老保險體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Ⅳ 補充養老保險是什麼意思
補充養老保險,是指企業在滿足社會統籌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為補充基本養老保險的不足,幫助企業員工建立的超出基本養老保險以上部分的一種養老形式。它屬於團體壽險的一種。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中國社會養老保障體系三層次中的核心部分。國家多年來通過多途徑多方面提出,鼓勵企業建立三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在建立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同時,鼓勵企業建立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充分發揮商業保險公司的作用。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辦理申領補充養老金的手續:
(1)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的;
(2)出國、出境定居並辦理了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手續的;
(3)與本市用人單位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戶籍遷出本市或非本市戶籍與本市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經市級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5)參加補充養老保險的從業人員死亡的。
符合申領條件的人員,應由所在單位按本單位補充養老保險分配方案辦理個人賬戶調整手續,確定個人的補充養老金。
Ⅳ 補充養老保險是什麼意思
補充養老保險的定義具體如下:
1、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企業在國家統一制訂的基本養老保險之外,根據自身的經濟實力,在履行了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義務之後,專門為本企業職工建立的附加保險;
2、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在我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中處於第二層次,是企業對國家為企業職工實行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充和完善。
補充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用人單位和個人均以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低於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六十的,以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六十為繳費基數;超過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的,以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為繳費基數。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超過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超過部分應繳的社會統籌基金的百分之五十,記入個人補充養老保險賬戶。按規定,只有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沒有超過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就應該按照個人的實際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且全部個人繳費都計入個人帳戶。
2022養老保險繳費時間
養老保險什麼時候交需要根據養老保險的類型來進行判斷,具體如下:
1、不同類型的養老保險繳納時間也存在區別。社會養老保險可以分為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新農村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三種;
2、其中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時間各個地區不同,基本在下半年完成繳費工作;新農村養老保險的繳費時間則與參保時間相同,最多可以延遲繳納3個月;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按月繳納保費,繳費時間通常為每個月的月底。
繳納個人養老保險的流程具體如下:
1、個人社會養老保險:申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戶口所在區的社保局辦理,因每個地區社會保險政策不同,繳費方式也有差異,具體詳情可咨詢社保局,電話12333;所需的具體資料如下:
本人身份證;
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
保費;
申請書等即可。
(2)由參保人根據自己的勞動收入選擇檔次,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將委託郵局按月徵收,參保人持開戶憑證和身份證到指定郵局開戶,繳費存摺並更換密碼;
(3)參保人應在每月25日前預存一定的養老保險費(可以預存一個季度,一年或更長時間的養老保險費,但至少不得低於一個月的應繳養老保險費);
(4)在每月5日前從參保人員繳費存摺中直接收取上月養老保險費。
2、商業養老保險:商業保險的購買,則是消費者根據自己的需求,通過確定保障額度、養老金領取方式以及領取年限的方式,來選購一款合適的養老保險產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Ⅵ 補充養老保險是什麼意思
1、補充養老保險指的是養老保險的補充保險。居民在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礎上,並行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居民可以按照補充養老保險的檔次繳費,每一個檔次政府都會有補貼,居民繳費滿15年之後每個月可以領取到一定額度的養老金,這樣做能夠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員的晚年生活。
2、目前山西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偏低。2019年人均待遇為1494元,僅為脫貧標准指導線的41.5%,不足以兜底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為此山西積極推行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制度,並以立法形式明確,從制度上解決低收入人群的養老問題。
3、城鄉居民在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後。可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參加補充養老保險。在補充養老保險費的繳納、待遇領取標准及程序方面,條例規定不同的繳費檔次繳納的費用不一樣,退休之後能夠領取到的養老金自然也會有差距,不過大家不要盲目的追求多繳費,根據自身情況來,量力而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