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怎麼計算養老保險每月領多少養
基本養老保險領取計算方法是:月領取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
1.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的計算一般是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2.個人賬戶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其中,繳費年限包含視同繳費年限,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一、養老保險的作用
1、養老保險是被保險人強迫自己定期儲蓄的一種最佳投資方法,可促使人們養成儲蓄的美德。
2、子女教育金籌措子女的教育費用、規劃子女的未來生活,提供一筆保證金。
3、退休生活費用充足的養老金保障自己安度晚年,這不僅僅保證了自己的晚年生活,更保障自己老年時的生命尊嚴,為晚年過上豐裕生活提供一筆保障金。
二、養老金領取需要哪些條件
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同時符合兩個條件才能每月領取: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2)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注意兩者不是或者的關系。另外,如果你累計繳費不滿15年,那麼在退休時可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中的累計部分的資金。
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可見,養老保險費的計算方法和職工個人工資總額是有關系的,而且這里的工資是沒有扣除個稅之前的工資。員工個人需要繳納的養老保險的保費是很少的,但是,類似於新農合或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我們個人在選擇養老保險繳費額度的時候也不要太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B. 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怎麼算
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一般情況下,提前5年退,女職工個人賬戶的計發月數是216個月,男職工是170個月。正常退休女職工個人賬戶計發月數是195個月,男職工是139個月。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 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 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 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C. 養老金計發月數怎麼算
計發月數為待遇發放期間的計劃發放月數,不同的年齡段退休養老金計發月數不同,不是計算的,這是國家進行規定的。2005年國發38號文規定60歲、55歲和50歲計發月數分別為139、170和195個月。值得一提的是,計發月數會定期調整。
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
值得注意的是,養老金領取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在退休時累計繳費還不足15年,這時用戶可以選擇繼續繳費,直到滿15年。需要注意的是,養老金的領取是沒有時間限制的,只要領取人存在就可以。
用戶在工作時用人單位都會給繳納社保,在社保中就包含養老保險,在工作時用人單位不能以各種理由拒絕為職工繳納。最後就是用戶繳納的越多,後續領取的月退休工資越多,在累計交滿15年以後可以繼續繳納。
D. 養老金領取計算方法
養老保險領取計算方法如下:
養老金最簡單的計算方肢基法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礎養老金,是指根據參保人員繳費年限、繳費水平和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計算出來的養老金,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個人賬戶養老金,是指根據參保人員退休時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寬族和退休年齡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算出來的養老金,從本人個人賬戶中支付。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余額÷計發月數。
(3)職業年金待遇:退休時本人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計發月數。
【法律分析】:靈活就業人員退休金計算方法和企業職工退休金的計算公式是一樣的。計算公式如下: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退休金的計算:
1、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姿兆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退休歷巧謹時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195月、55歲170月、60歲139月)
E. 怎麼計算養老保險每月領多少
現在全國統一的職工養老保險計算公式是:每月領取的養老金 = 個人賬戶養老金 + 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之前繳納的養老金總額 ÷ 計發月數(139 個月)
基礎養老金 :(社會平均工資 + 本人指數化工資)÷ 2 × 繳費年限 × 1%
本人指數化工資 :(目前自己的工資 ÷ 目前的社平工資)× 退休時的社會平均工資。
按月領取養老金的條件
同時滿足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履行完繳交社保費義務:
1、 達到規定的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
(1)正常退休:男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
(2)因病提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緻殘達到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3)特工種提前退休:從事高空或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十年,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累計滿九年或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八年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2、 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且達到最低繳費年限標准
如:1998年7月1日前參加工作並參保的人員,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
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工作的人員,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可以領養老金。
養老保險是怎麼交錢的?
每個地區大致分為兩種類型:
1、 職工養老保險:上班族交的養老保險;
2、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不上班的人交的養老保險,比如自由職業或者無業人員等。
影響個人退休領取多少養老金的因素:繳費年限、繳費水平、退休年齡以及退休時當地上一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高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二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