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當前的養老方式有哪些
目前老年人的基本養老模式有:一、居家養老,無論是城鎮還是農村,以家庭為中心,回靠子女親屬養答老;二、社會養老,城鎮和農村均由社會福利機構負責養老(指各級民政部門開辦的敬老院、福利院,屬於國家出資);社區居委會、街道辦開辦的養老機構、托老所等(屬於自收自支性質);三、民間養老,一些民營企業投資開辦的養老院等,有養老意願的個人進行選擇。一般這樣的養老院收費較高。
Ⅱ 養老方式有哪些
中國目前老年人的基本養老模式有:一、居家養老,無論是城鎮還是農村,以家庭為中心,靠子女親屬養老;二、社會養老,城鎮和農村均由社會福利機構負責養老(指各級民政部門開辦的敬老院、福利院,屬於國家出資);社區居委會、街道辦開辦的養老機構、托老所等(屬於自收自支性質);三、民間養老,一些民營企業投資開辦的養老院等,有養老意願的個人進行選擇。一般這樣的養老院收費較高。
Ⅲ 都江堰市社保金如何演算法
一、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後均按本意見計發基本養老金。
二、 「統賬結合」後參加工作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統賬結合」前參加工作,本意見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節金。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分別按下列辦法計算:
(一)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三)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四)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按上述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時,統賬結合時間、繳費年限、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過渡性調節金計發比例,按《關於改革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有關問題的解釋》(見附件)執行。
三、為了保持待遇水平平穩過渡,設立3年過渡期。在過渡期內按照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低於原辦法的,差額部分予以補齊。高於原辦法的,2006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30%; 2007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70%;2008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90%。2009年以後退休的,基本養老金按新辦法計算。過渡期滿後按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仍低於原辦法的,差額部分予以補齊。
附:
關於改革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有關問題的解釋
一、統賬結合時間
統賬結合是指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統賬結合時間,2005年12月31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按照繳費工資基數11%或12%計入個人賬戶的時間算起;2006年1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建立個人賬戶的時間算起。
二、繳費年限
繳費年限是指依據有關規定實行個人繳費至職工退休時,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年限。實行個人繳費制度之前,按國家和自治區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計發辦法中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繳費年限不足整年的,按月數除以12換算,保留兩位小數。
三、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計算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使用的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以統計部門公布的盟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准。參加自治區統籌的原養老保險行業統籌企業、電力企業,以統計部門公布的自治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准,其他企業要逐步過渡到自治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四、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005年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二)新辦法中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以實行個人繳費制度至職工退休前的繳費工資、繳費年限和盟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依據(1998年以前以職工平均工資為依據),按下列公式計算: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上式中,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按下列公式計算:
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職工退休當年、前一年,二年......n-1年的年繳費工資基數,年繳費工資基數等於每個月的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 職工退休前一年,前二年......前n年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實行個人繳費制度至職工退休前的繳費年限。不足整年的,按繳費月數除以12換算。
五、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按本人退休年齡所對應的下表所列標准執行。非整數年齡按月數除以12換算後四捨五入。
退休年齡/ 計發月數
Ⅳ 養老有幾種模式
法律分析:我國的傳統養老模式主要有居家養老、社區養老、機構養老三種。1、居家養老:按字面意思,就是選擇居住在家庭中,安度晚年生活的傳統養老方式。2、社區養老:老年人在家庭居住與社會化上門服務相結合的一種新型養老模式。社區居家養老彌補了家庭養老的不足,但社區養老功能不全、服務能力不強的現象也普遍存在。3、機構養老:是指國家、社會組織和個人通過舉辦養老機構,為老年人集中提供飲食起居、清潔衛生、生活護理、健康管理和文體娛樂活動等綜合性服務的一種養老服務模式,包括養老院、養老公寓等多種類型。機構養老將是未來養老的一大主體方式,適合比較喜歡熱鬧的單身老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Ⅳ 養老模式有幾種類型
我國養老的模式主要有三種,即:家庭養老、社區居家養老和機構養老,就是通常講的.
「9073」。90% 身體狀況比較好的且願意和子女在一起的老年人,採取以家庭為基礎的居家養老; 7%的老年人依託社區的養老服務中心,提供日間照料; 3%的老年人通過機構養老予以保障。
(一)家庭養老
家庭養老是一種環環相扣的反饋模式。在經濟供養上,家庭養老是代際之間的經濟轉移,以家庭為載體,自然實現保障功能,自然完成保障過程。父母養育兒女,兒女贍養父母,這種.下一代對上一代予以反饋的模式在每兩代之間的取予是是互惠均衡的,在家庭單位內形成個天然的養老基金的繳納、積累、增值以及給付過程。
(二)社區居家養老
中國居家養老基金會統籌,社區居家養老是指老年人按照我國民族生活習慣,選擇居住在家庭中安度晚年生活的養老方式。它以社區為平台,整合社區內各種服務資源,為老人提供助餐、助潔、助浴、助醫等服務。(其中,創辦老年食堂是開展社區居家養老助餐服務的重點和難點)
(三)機構養老
養老機構是社會養老專有名詞,是指為老年人提供飲食起居、清潔衛生、生活護理、健康管理和文體娛樂活動等綜合性服務的機構。它可以是獨立的法人機構,也可以是附屬於醫療機構、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組織、綜合性社會福利機構的一個部門門或者分支機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九條 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
第一千零七十二條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
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條
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Ⅵ 為什麼成都人跑都江堰養老
來都江堰生活三年了,相比成都市區,有些永遠也達不到成都的生活便利性,
生活成本也不比成都低,對一個沒有太多生活要求的人來說,還是可以的,但一定要賣了成都的房子來生活的話,我覺得大可不必。1、氣候,氣候宜人,四季分明,明天不會低於零度無風,夏天幾乎不用開空調。2、環境非常好,平原城市,都江堰城市房屋限高,能看山看水整個城市不壓抑,植被非常好,100米一公園,環衛做的好,看不到任何垃圾。3、都江堰北靠阿壩,阿壩有大量綠色水果,如紅李子,琵琶,車厘子,小金蘋果。這些水果是高原無污染的,口感非常好,新鮮。對於生命非常重要。4、醫療方便,便於養老,都江堰到成都近,坐動車上華西也只需要1個小時,都江堰醫療中心醫療水平也是非常不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