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家有一兒一女,女兒應如何分擔贍養老人問題
樓主你好 如果是農握陪正村 基本就是兒子多承擔一些 因為父母的財產基本都是全部給兒子的 如果是城市裡 一般來說 兒子女兒共同承擔贍養老人的義務 父母一般也會平分亂昌財產 僅代表個人地區 不代表全國各地
如果幫助到你望采段悔納哦 謝謝你對我的鼓勵 祝你天天開心哈
『貳』 夫妻都是獨生子女,婆家和娘家的老人該怎麼贍養
這對於現在的獨生子女來說,確實是一個相當大的問題。
01.各養各媽是獨生子女家庭贍養父母的一個最切合實際的方式。現在不像以前的生活那樣,一個家庭裡面有三四個孩子,有男有女,絕大多數贍養老人的義務落在男人的身上。所以以目前家裡只有一個孩子的情況下,作為子女,必須要盡贍養義務,不論是婆家還是娘家都是如此。雖然對於子女來說,同時撫養兩家總共四個老人會是相當大的壓力,但是也只能如此。
但其實這是不太現實的。作為子女的自己,都已經與父母共同生活了幾十年,但還經常會和父母吵架,那又如何保證四個老人生活在一起不會出現矛盾?如果這個時候出現矛盾了,作為子女的兩個年輕人,又該怎麼解決呢?
『叄』 子女贍養老人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子女贍養老人法律的規定是,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父母有多胡哪個子女亮正的,應當共同承擔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每位子女承擔腔頌義務的多少,應當根據各個子女的生活、經濟條件肆圓滑進行協商。
子女裂臘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間,而且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間,養子女與養父母間和繼子女與履行了扶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母之間。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對拒不履行者,可以通過訴訟解決,情節惡劣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敬做悔責任。
法律依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十五條
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
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
『肆』 贍養老人的法律規定
一、如何贍養老人,贍養老人的法律規定
1、如何贍養老人:贍養是指子女在物質上和精神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子女作為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兒子和女兒都有義務贍養父母。
2、贍養老人的法律規定
(1)子女對老人的贍養扶助義務
我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14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臘絕纖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輪仿。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我國《民法典》第26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2)繼子女對老人的贍養扶助義務
繼父母和宏鍵繼子女的關系,是因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再婚而形成的。
我國《民法典》第1072條第2款規定: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
(3)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我國《民法典》第1074條第2款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伍』 家有一兒一女,女兒應如何分擔贍養老人問題
根據民法典規定,在沒有遺囑的前提下,按照法定繼承,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也就是說你愛人和他的姐妹有同等繼承權,但是也規定了分配原則如下: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如果你愛人盡了主要的贍養義務,可以由老人立遺囑的方式多分遺產,否則只能留好證據由法院判決或者調解分配遺產。
『陸』 家有一兒一女,女兒應如何分擔贍養老人問題
兒女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有明確的規定。
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十五條 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
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
第十六條 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居住或者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不得擅自改變產權關系或者租賃關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
第十七條 贍養人有義務耕種或者委託他人耕種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託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條 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
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
第十九條 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等權利。
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
第二十條 經老年人同意,贍養人之間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贍養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的規定和老年人的意願。
第二十一條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的生活。
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婚姻關系變化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