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實施范圍和對象有哪些
按照《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規定,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實施范圍和對象為:城鎮各類企野物業職工侍咐、個體工商戶老脊純和靈活就業人員。
㈡ 軍人退役養老保險的享受對象有哪些
軍人退役養老保險,是為了保障軍人退役後享有國家規定的養老保險待遇,解決養老保險政策軍地銜接問題,軍人退出現役參加地方基本養老保險的,國家給予退役養老保險補助。該項保險不需要個人繳費,也不能以現金方式直接發給本人。軍人退出現役後,按照規定辦理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的,退役養老保險補助年限作為首次在戶籍地或安置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入伍前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退役養老保險補助年限與入伍前參保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最新或2022(歷屆)7月1日以後下達轉業、復員或退役命令,計劃分配轉業到企業工作和復員的軍官、文職幹部,以及退役的士兵,按規定享受軍人退役養老保險補助待遇。
以下人員不享受退役養老保險補助:
一是選擇自主擇業的軍官、文職幹部;
二是退役後採取退休方式安置的軍人;
三是退出現役的一至四級殘疾軍人。
另外,根據最新或2022(歷屆)10月1日起實行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政策,目前總部正在研究軍人退役到公務員崗位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崗位的軍地養老保險銜接政策。
㈢ 基礎養老金什麼意思
基礎養老金是指國家為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陪陪按照一定的標准和程序,定期向符合條件的老年人發放的一種社會保障金。基礎養老金的目的是為李亂模了緩解老年人的貧困問題,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基礎養老金的發放對象主要是以下幾類人員:
-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按照規定參加了社會保險或者企業年金的退休人哪緩員;
-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沒有參加社會保險或者企業年金,但是符合國家規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城鄉居民;
- 因為工傷或者職業病導致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按照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人員;
- 因為疾病或者殘疾導致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按照規定享受醫療保險或者殘疾人生活補貼的人員。
基礎養老金的發放標准由國家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物價變動情況、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等因素綜合確定,並根據地區差異進行適當調整。基礎養老金的發放方式一般是通過銀行轉賬或者郵政匯款等方式,每月定期發放給符合條件的老年人。
基礎養老金是老年人的重要收入來源之一,也是國家對老年人的一種關懷和尊重。我們應該積極支持和配合國家的基礎養老金制度,為建設一個和諧、富裕、文明的社會做出貢獻。
㈣ 2022年1月廣東補發50%的過渡性養老金。補發對象都有誰,怎麼算
這個不是針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補發「過渡期養老金」,而是廣東省特有的一種針對企業退休老人的一種補發工作,大家別誤會了,目前只有廣東省有。主要原因在於廣東省養老金體系建設的早,但是在早前的工作年限中社保是沒有個人賬戶的,所以在退休後無法體現出之前特定工作年限的個人賬戶給與的養老金增加額,所以才以發放過渡性養老金來體現。㈤ 2022年1月,廣東補發50%的過渡性養老金。補發對象都有誰,怎麼算
知足常樂吧[我想靜靜]本人退休時還有點小確幸!自己估計退休金3500元左右足矣(因為是大集體退休哈)[呲牙][呲牙][呲牙]
實際情況是賀雹:
工齡43年4個月!!!
坐標重慶大集體企業單位。本人2019年11月60周歲退休,12月起領退休金:
2019年退休金4832.31元/月
2020年退休金5006.31元/月
2021年退休金5171.35元/月
補與不補你我說了不算,政策說了算。比上不足,多有多的道理(行業差異及繳費比例差異)。比下有餘,少有少的原因(地區社平工資差異及體制內外的區別)。存在即合理,一切皆為因果(從來沒有絕對公平)。
坐標重慶,事業單位下屬大集體施工企業。本人76年8月下鄉(當時未滿17周歲,11月滿17歲),78年12參加工作,當過養路工,工地電工,機關電工。本人一直沒有放棄學習讀書,84年——86年單位送培代薪讀書(技校道橋專業),後自考獲道橋工程師。1996年單位改制為股份制企業。2008年本人內退,那時扣掉自己繳納社保金後每月能領300元生活費,到退休時生活費遞增至600元。(單位按重慶市最低標准代繳社保費)。
退休金主要計算數據及分析;
2019年11月正式退休,工齡43年+4個月(從下鄉起計算工齡,企業是按60%繳費,但視同繳費年限按1.4計算,
總計算費率約7.931%。
個人帳戶累積存儲額53324.39元。(這個有點少)
個人帳戶累計本金35003.76元。(這個繳得更少)
個人帳戶累計本金利息18320.36元。(這個計息很高,占本金一半了)
視同繳費工齡19年5個月。(這個算比較長的)
合計工齡43年4個月(很長了)
2018年度重慶市社平工資計算值為6814元。(政策確定)
指算化月平均工資為5404.18元。(政策確定)
12月啟領退休金;4832.31元。
其中;
基礎性養老金2647.27元。(比較低)。
個人帳戶養老金383.63元。(這項很低)。
過渡性養老金1660.66元。(政策確定,算中等)。
獨生子女待遇140.75元。(政策確定,有的地方是一次性)。
合計4832.31元。
2020年7月調差每月增加174元。合計每月退休金5006.31元。
2021年調差後退租坦休金5171.35元。
供參考,,,,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該補發過渡性養老金辦法的實施僅限於廣東地區,並不是全國都有,各地政策不同。
其次,本次補發對象僅限於企業退休職工中人,即有視同繳費年限的企業退休人員,按照相關規定主要指1997年7月16日之前參加工作,2005年12月3日以後退休的參保人員,所以並不涉及該省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
第三,該過渡性養老金補發辦法並非今年第一次實施,而是從去年就開始了,其中2021年補發30%,2022年補發50%,2023年補發70%,2024年補發90%,到2025年開始實施100%發放。2021年廣東省下發「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過渡性養老金計發辦法等事項的通知」,設置了5年增發過渡期。
補發的對象都有誰?因為這次補發的是過渡性養老金,所以主要對象為企業退休中人,具體有三類人:
一是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參保人
二是1993年12月底之前,沒有視同繳費年限但有實際繳費年限禪型帆的參保人員
三是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30日有實際繳費年限的退休人員
因此,該范圍以外的人員一概無關,不涉及補發問題,與原來一樣正常領取養老金就行了。
企業退休中人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余額計發+過渡性養老金,那麼過渡性養老金怎麼計算?據有關信息顯示,目前全國並無統一模式,大概有四種計算方法,但該省的計算方法為(兩種):
一是對於1998年6月30日以前參保的,2021年1月1日開始領取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退休時養老金計發基數*本人1998年6月前的平均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1998年6月前實際繳費年限)*1.2%
二是對於1998年7月1日以後參保,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從2021年1月1日開始:
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退休時養老金計發基數*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1.2%。
由此可見,因為個人的退休時養老金計發基數不同,繳費指數不同,以及視同繳費年限不同,最終每人的過渡性養老金補發金額也會不同,總之年限越長,指數越高,那麼過渡性養老金肯定越高。
這個過渡養老金,為什麼只限於廣東省呢?其他地方沒有過渡性養老金補發?
個人認為,各地政策應該是一樣的,只是有早有晚,廣東省執行的早,都在同一片藍天白雲下,政策不能只給那個省執行,其它省應該也有過渡養老金。
你們補發百分之50,其它省市興許會補的少些,不存在沒有這個政策吧!
過渡養老金真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中人補發的養老金。我國機關事業單位從2014年10開始繳納養老保險,按照國家法定(2015)二號文件的精神,2014年十月之前參加工,在2014年10之後辦理離退休的人員,由於處在新老兩種制度,銜接的過渡期,為了確保這個時候辦理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待遇不低於按照老制度辦法退休的待遇,在養老金計算時,採取了保低限高的辦法。
所謂的保底限高,是在養老金計算中,按照新老辦法進行對比計算,如果按照新辦法計算的,養老金低於老制度計算的養老金,則按照老制度計算的結果執行,這就是保低,如果按照新制度計算的養老金,高於老辦法計算的部分,則按照新制度計算的結果執行,但是高出老制度計算的部分,為保障養老金有序提高,需要設一個過渡期,按照過渡期的比例逐年提高,這就是限高。
已經理順的地區不存在,需要補發50%的過渡養老金問題。沒有補發的地區,2022年,是需要補發的,按照退休,退休的時間來計算,不是50%的問題,至少是80%,比喻高出部分是2000元,按照時間來計算,2022年補發高出部分至少要發1600元。
2022年一月,是否會補發50%的過渡養老金,要根據當地的工作進度來安排,沒有補法到位的地方,是有可能補發的,但是具體的補發比例是多少,補發時間,是否在一月份,是不確定的,有的地方補發時間會往後延遲。不一定在一月份。
寫在最後:期待著有一天,沒有領到過渡養老金的機關事業單位,過渡中人也會領到過渡性的養老金。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遲早有一天會實現。
所謂過渡性養老金,就是對於在養老保險實行個人賬戶之前參加工作、實施統賬結合後退休的人發放的待遇。這些人在之前的工齡里沒有繳費,為了不讓他們吃虧,體現他們的勞動貢獻,因此這部分工齡會視同繳費年限,發放過渡性養老金。
為了跟養老金全國統籌做好銜接,廣東2021年改革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發辦法,以前是按視同繳費賬戶法計發,改革之後按照按系數法計發。
簡而言之,以前廣東省的過渡性養老金計發辦法在全國來看是比較特別的,會建立視同繳費賬戶,退休時過渡性養老金以視同繳費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來發放。而改革後,就按新辦法來算了。
新的具體計算辦法是:1998年6月30日以前參保且2021年1月1日起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參保人,首次領取的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 本人1998年6月前的平均繳費指數 (視同繳費年限+1998年6月前實際繳費年限) 1.2%
1998年7月1日以後參保,具有視同繳費權益且2021年1月1日起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參保人,首次領取的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 本人視同繳費指數 視同繳費年限 1.2%
過渡性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之後就要產生一個問題,按照新辦法計算的過渡性養老金高於老辦法,怎麼辦?
為此,廣東設定了5年過渡期,對於新辦法比老辦法高出的部分,第一年(2021年)發放30%,第二年(2022年)發放50%,第三年(2023年)發放70%,第四年(2024年)發放90%,第五年(2025年)及以後發放100%。
因此,2022年,廣東會補發新辦法過渡性養老金高出部分的50%,這就是廣東所謂補發50%過渡性養老金的由來和真相。
因此,2022年補發50%的過渡性養老金,其實只是廣東的改革政策, 並非是全國性的政策,退休人員要搞清楚,不要張冠李戴,不要誤解。具體補發多少金額,以社保部門計算的金額為准,因人而異。
其次,本次補發對象僅限於企業退休職工中人,即有視同繳費年限的企業退休人員,按照相關規定主要指1997年7月16日之前參加工作,2005年12月3日以後退休的參保人員,所以並不涉及該省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
第三,該過渡性養老金補發辦法並非今年第一次實施,而是從去年就開始了,其中2021年補發30%,2022年補發50%,2023年補發70%,2024年補發90%,到2025年開始實施100%發放。2021年廣東省下發「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過渡性養老金計發辦法等事項的通知」,設置了5年增發過渡期。
補發的對象都有誰?因為這次補發的是過渡性養老金,所以主要對象為企業退休中人,具體有三類人:
一是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參保人
二是1993年12月底之前,沒有視同繳費年限但有實際繳費年限的參保人員
三是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30日有實際繳費年限的退休人員
因此,該范圍以外的人員一概無關,不涉及補發問題,與原來一樣正常領取養老金就行了。
企業退休中人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余額計發+過渡性養老金,那麼過渡性養老金怎麼計算?據有關信息顯示,目前全國並無統一模式,大概有四種計算方法,但該省的計算方法為(兩種):
一是對於1998年6月30日以前參保的,2021年1月1日開始領取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退休時養老金計發基數*本人1998年6月前的平均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1998年6月前實際繳費年限)*1.2%
二是對於1998年7月1日以後參保,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從2021年1月1日開始:
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退休時養老金計發基數*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1.2%。
由此可見,因為個人的退休時養老金計發基數不同,繳費指數不同,以及視同繳費年限不同,最終每人的過渡性養老金補發金額也會不同,總之年限越長,指數越高,那麼過渡性養老金肯定越高。
㈥ 養老金圖針對的對象是哪些人
針對的對象如下所示:
第一種:是那種原固定工、勞動合同制工人,也包括計劃內長期的臨時工,或者城鎮戶籍的臨時工,沒有參保或者中斷繳費的人群可以補繳養老保險。
第二種:是那種因開除、除名、刑滿釋放後無公職等原因的職工沒有參保或者中斷繳費的人群可以補繳養老保險。
第三種:是那種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中斷繳費而且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後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人群可以補繳養老保險。
因此,也並是不所有人都可以選擇一次性繳納15年的養老保險了。如果前期沒有進行養老金的繳納,那麼只能選擇延長繳納費用的時間,直到繳納時間滿足15年為止,否則是不能領取養老金的。
如果是以單位職工身份補繳的,補繳費用全額到位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補繳費用按規定分別計入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如果是以個人身份補繳的,補繳費用全額到位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按8%的比例為參保人員計入或補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㈦ 銀川市養老金發放政策
從寧夏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來看,60歲及以上人口為97萬人,佔13.53%,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為69萬人,佔9.62%。與全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佔比(18.70%)相比,低了5.17個百分點。相對來說,寧夏人口老齡化程度低於全國平均水平。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寧夏響應國家號召推出養老補貼政策來緩解養老壓力,作為寧夏的省會銀川市在這方面也做出很多,下面一起來看看銀川市養老補貼政策!㈧ 2022年廣東補發過渡性養老金,發放對象是誰,具體怎麼計算
看到這估計很多“中人”都會高興起來,但是大家也別高興太早,這次廣東所補發的過渡性養老金主要針對企業職工,並不包含2014年養老金並軌所產生的機關事業單位“中人”。
針對大家所關心的一些問題,我們就詳細來給大家介紹一下。
一、過渡性養老金補發對象是誰?
具體包括三類具有視同繳費權益的人員:
(1)、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參保人;
(2)、1993年12月底前沒有視同繳費年限但有實際繳費年限的參保人;
(3)、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30日有實際繳費年限的參保人。
1998年7月1日後參保人員(特殊群體除外)不具有視同繳費權益,因此不屬於本次的適用范圍。
二、過渡性養老金怎麼補發?
從2021年1月開始,具有過渡性養老金權益的退休老人,按照系數法計發,不再按視同繳費賬戶法計發。
然後再用按系數計發的數額減去按視同繳費賬戶法的差額乘以一定的比例發放,具體分三步來計算。
第一步、先計算出按系數計發的過渡性養老金。
㈨ 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對象是誰
1、《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基本方案(試行)》規定,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對象是非城鎮戶口、不由國家供應商品糧的農村人口。一般以村為單位確認(包括村辦企業職工、私營企業、個體戶頌猜告、外出人員等)。 2、鄉鎮企業職工兆襲、民辦教師、鄉鎮招聘幹部、職工等,可以由鄉鎮企業或事業單位確認,組織投保。交納保險年齡一般為20周歲至60周歲。 領取養老野明金 的年齡一般為60周歲。
㈩ 廣東省過渡性養老金發放對象是什麼
法律分析:廣東過渡性養老金的發放對象是1998年6月30日以前參保且2006年7月1日起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參保人。具體包括三類具有視同繳費權益的人員:
1、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參保人;
2、1993年12月底前,沒有視同繳費年限但有實際繳費年限的參保人;
3、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30日,有實際繳費年限的參保人。
1998年7月1日後參保人員(特殊群體除外)不具有視同繳費權益,因此不屬於過渡性養老金補發的范圍。
上述特殊群體包括:1994年1月後安置到廣東省的軍隊退役人員,以及離開廣東猛派岩省的機關事業單位後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的人員(不包括按國家規定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合同制工人),離開原因包括調動、改制、經批准辭職及辭退等,不包括自動離職、除名、枝御開除等。
過渡性養老金產生的背景是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的推行,在上世紀90年代,我國就全面推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有一類特殊的人群,他們在實施統賬結合養老保險制之前已經參加工作,但是在養老金統賬結合之後才退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羨察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