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養老金一般每月幾號發放
退休金發放時間每月10號。退休人員養老金從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退休的次月起開始領取。企業因各種原因逾期給職工辦理退休,其退休時間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間為准,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按達到法定年齡退休時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執行。
社保局養老待遇科工作人員介紹,社保局對於養老金發放一般會在每月10日軋賬,接下來,還需經過數據核對、財政請款等幾個環節,並在15日前將款項撥付到各養老金代發銀行,再由銀行發放到領取養老待遇人員的賬戶。所以,在正常情況下,離退休人員在每月15日至20日就能領到當月的養老金。
養老金款項撥至各代發銀行後,銀行發放到離退休人員賬戶也需要一定時間,如果碰上節假日等特殊情況,可能發放時間會稍有延後。不過,國家對養老金的發放時間並沒有作統一要求,因此,在月底前將當月的養老金發放到位都算是正常的。
養老金發放領取標准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野鋒沖為: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5、參頌殲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後均計發基本養老金。
6、「統賬結合」後參加工作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統賬結合」前參加工 作,本意見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節金。
因此,對於養老金發放時間根據相關的規定一般是在每個月的15號至20號期間就能領到養老保險了,當然遇到了節假日的情況一般也會有延遲的情況。至於能領多少是根據勞動者的繳費工資和繳費的年限以及相關的計算率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保險活動,保護保險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加強對保險業的監督管理,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保險事業的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保險活動,適用本法。
第四條
從事保險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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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保險活動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基褲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第六條
保險業務由依照本法設立的保險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保險組織經營,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保險業務。
第七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辦理境內保險的,應當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保險公司投保。
第八條
保險業和銀行業、證券業、信託業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管理,保險公司與銀行、證券、信託業務機構分別設立。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九條
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保險業實施監督管理。
㈡ 一月養老金什麼時候發
1、原定於2023年1月9日至14日發放城鎮職保養老金的離退休(職)人員,現自1月9日起可通過相關銀高敬行、郵局領取;
2、原定於2023年1月15日至25日發放城鎮職保養老金的離氏念鏈退休(職殲孫)人員,現自1月10日起可通過相關銀行、郵局領取;
3、原定於2023年1月10日發放的城鄉居保養老金照常發放;
4、2023年2月份的養老金發放恢復原日期。
㈢ 養老金每個月幾號發放
養老金一般在每月15號發放。
社保局會在每月15號將應發放的退休養老金劃撥到退休人員的銀行賬戶上,不過,有些地方退休金約定的養老金發放日期並不一致,以每個地方的規定為准,如果想了解退休金發放時間,可以通過撥打12333聯系當地社保局。
養老金領取的額度會受工齡的影響。但時間上,養老金只與退休年齡、繳費年限有關,與工齡無關。工齡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繳費年限的長短,但並不代表工齡越長拿到的養猛鍵老金就越多。因此,養老金不會按工齡發枝滲巧放。
統一養老金發放時間的原因
關鍵點在於統一這兩個字,全省養老金發放時間統一主要原因是因為養老金實現省級統籌管理,不僅喊飢僅是養老金發放時間統一,養老保險基金的收入和支出都統一管理,這樣有足夠的養老金給退休人員發放,確保養老金能夠按時到賬,退休人員的生活更有保障。
如果15號的時候退休人員還沒有收到養老金。退休人員先確認一下自己是否進行養老金待遇資格認證,因為超過12個月不進行養老金待遇資格認證,將停止發放養老金。當然了,退休人員可以到所在地的社保中心咨詢工作人員,查明養老金沒有到賬的原因。
㈣ 養老金的發放時間是每月幾號
社保局一般在每月的10號左右將應發放的退休養老金下拔給每位退休人員的銀行帳戶上; 有些地方退休時約定的養老金發放日期不是統一的,目的是為緩解領取的高峰而分批發放的; 每個地方的規定可能不一樣,建議到當地社保局去咨詢,或者問一下已經在拿退休金的人。
1、退休金發放時間每月10號。
2、退休人員養老金從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退休的次月起開始領取。
3、企業因各種原因逾期給職工辦理退休,其退休時間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間為准,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按達到法定年齡退休時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執行。
4、因企業原因使退休人員未能按時領取的養老金,由企業負擔。
5、按照現在的養老金發放標准,一個職工60歲退休,每月從個人賬戶的領取額就是個人賬戶里的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經計算是139個月,71歲的時候可以領完。
6、如果參保人活不到71歲,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足以支付時,個人賬戶的養老金轉由統籌基金列支,以便保證個人賬戶養老金能夠繼續發放。
7、養老金個人賬戶在設計上考慮到了多樣性,不管退休年齡是不是60歲還是會延遲退休,個人賬戶的計發都不會受到影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休後次月開始可以由社保中心發放退休工資,具體情況請咨詢當地的社保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㈤ 養老錢是每個月幾號發放
大部分地區是每個月10號左右發放,也有部分地區發放時間是每槐蠢賣月15號左右,在不同地區,領取退休金的時間有所不同。
養老保險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其中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繳納職工養老,退鉛逗休年齡男性都是60歲;女職工50歲,女幹部55歲,靈活就業女性55歲,連續工作滿20年的公務員,提前五年退休。如果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男女都是統一60歲退休。
想要順利領取養老金,除了要達到退休年齡,還要滿足最低繳費年限15年,如果是職工養檔知老保險,一般是不支持補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到60歲沒有繳滿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滿15年。
㈥ 養老金每個月幾號發放
養老金發放時間
社保局養老待遇科工作人員介紹,社保局對於養老金發放一般會在每月10日軋賬,接下來,還需經過數據核對、財政請款等幾個環節,並在15日前將款項撥付到各養老金代發銀行,再由銀行發放到領取養老待遇人員的賬戶。所以,在正常情況下,離退休人員在每月15日至20日就能領到當月的養老金。
養老金款項撥至各代發銀行後,銀行發放到離退休人員賬戶也需要一定時間,如果碰上節假日等特殊情況,可能發放時間會稍有延後。不過,國家對養老金的發放時間並沒有作統一要求,因此,在月底前將當月的養老金發放到位都算是正常的。
養老金發放領取標准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5、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後均計發基本養老金。
6、「統賬結合」後參加工作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統賬結合」前參加工 作,本意見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節金。
因此,對於養老金發放時間根據相關的規定一般是在每個月的15號至20號期間就能領到養老保險了,當然遇到了節假日的情況一般也會有延遲的情況。至於能領多少是根據勞動者的繳費工資和繳費的年限以及相關的計算率的。
㈦ 一般養老金在每月的幾日發放
退休金一般在每月10號到15號發放,社保局會在當天將應發放的退休養老金劃撥到退休人員的銀行賬戶上,不過,有些地方退休金約定的養老金發放日期並不一致,以每個地方的規定為准,如果想了解退休金發放時間,可以通過撥打12333聯系當地社保局。
養老金領取的額度會受工齡的影響。但時間上,養老金只與退休年齡、繳費年限有關,與工齡無關。工齡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繳費年限的長短,但並不代表工齡越長拿到的養老金就越多。因此,養老金不會按工齡發放。
參保人在繳費滿15年後,如果想拿到更高額度的養老金,就需要從工作地區、工資水平、工作職級、繳費年限、退休年齡這幾個方面「下功夫」。
養老金受這些因素的影響
1、繳費比例
企業繳費是按照60%到300%,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是三個檔次60%、80%、100%。基本原則是多繳多得。
2、繳費年限
繳費年限年限越長,養老金就越高。
3、退休地的社平工資水平
退休地社平工資越高,退休金就越高越高。其實,這也能理解,畢竟生活水平高的地方消費高,消費高了,退休金為了保障老人們的老年生活水平也相應提高了。
4、退休的增發養老金因素
國家發明獎得主、獨生子女父母、勞動模範等等都影響退休金加成。例如:如果你是獨生子女父母,國家為了減輕你孩子的壓力,同時保障你的生活水平,會有養老補貼,這些養老補貼會加在養老金里。
5、養老金計算公式
雖說全國的養老金計算公式基本一樣,但各地也許有細微差別。
6、過渡性養老金因素
90年代中期前參加工作,沒有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會每年額外多計算1.3%左右的過渡性養老金。這相當於,按照社評基數的1.6倍,繳納養老保險一年。建立社保個人賬戶的時間基本是統一的1994到1996年前後。
7、退休時間的早晚,退休早的會增長退休金。
一般的職員若是正常退休,且繳納養老保險的時間已經超過了15年,那麼一般每個月都可以獲得一筆養老金。由於不同的人當初繳納養老保險的金額不同,繳費年限也不同,且還有其他影響退休金數額的因素,故此不同的人可以領取到的具體金額是不一樣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㈧ 每月退休金發放時間具體是什麼時候
退休金發放時間具體是每月10號左右,但是不同的地區具體的發放時間可能會不一樣,具體的發放情況可以咨詢當地的相關部門。且並不是所有退休了的職員就可以領取退休金,是需要滿足相關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