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個稅中贍養老人的條件
贍養老人專項扣除要滿足被贍養人年滿60周歲。 納稅人享受贍養老人 專項附加扣除 ,應當填報納稅人是否為獨生子女、友雀月扣除金額、被贍養人姓名及身份證件類型和號碼、與納稅人關系;有共同贍養人的,需填報分攤方式、共同贍養人姓名及身份證件類型和號碼等信息。 納稅人需要留存備查資料包括:約定或指定分攤的書面分攤協議等資料。 《 個人所得稅 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第十六條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第二十二條
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禪冊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賀告宏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所稱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⑵ 納稅人享受贍養父母的專項附加扣除留存備查的資料包括什麼
法律分析:納稅人是否為獨生子女、月扣除金額、被贍養人姓名及身份證件類型和號碼、與納稅人關系;有共同贍養人的,需填報分攤方式、共同贍養人姓名及身份證件類型和號碼等信息。納稅人需要留存備查資料包括:約定或指定分攤的書面分攤協議等資料。
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 第十六條 納稅人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應當填報納稅人是否為獨生子女、月扣除金額、被贍養人姓名及身份證件類型和號碼、與納稅人關系;有共同贍養人的,需填報分攤方式、共同贍養人姓名及身份證件類型和號碼等信息。納稅人需要留存備查資料包括:約定或指定分攤的書面分攤協議等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⑶ 專項附加扣除贍養老人需要讓單位同意嗎
專項附加扣除贍養老人不需要讓單位同意但是要去稅務機關或向代繳單位提供證明材料。
個搏歲稅專項附加扣除需要自己申報並提供相關材料的,如果想要申報,則直接去稅務機關或向代繳單位提供證明材料。一般個人專項附加扣除申報需要這些材料: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被贍養老人等個人身份信息;住房租賃合同和租金證明;醫療服務收費相關票據原件;住房貸款合同等。
申報資料不需要太多或太復雜,辦稅流程會簡化;如果有單位的可以直接提供給所在單位,每月發工資、代扣個稅時就可以進行扣除;如果沒有及時將相關信息報送的可以在第二年辦理匯算清繳的時候申灶慎請退稅;稅務部門會與其他部門合作,盡量減少證明材料和提高材料隱銀敬的真實准確性。
⑷ 贍養老人扣稅怎麼證明
只需填報相關信息即可,無需報送腔核資料。填報的信息包括:是否為獨生子女、月扣除金額、被 贍養 人姓名及 身份證 件類型和號碼、與納稅人關系;此外,有共同贍養人的,還要填報分攤方式、共同贍養人姓名及身份證件類型和號碼等信息。 《 個人所得稅 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游臘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神圓滑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 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⑸ 專項附加扣除贍養老人採取均攤方式需要證明么
關於贍養老人抵扣個稅,目前相關部門並未要求用戶需要提供什麼證明,用戶只需要按照要求提供清廳梁楚被贍養人的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證歲襪號等信息,即可進行申報。
如果贍養人並非是獨生子女,並且子女間是通過商量採取分攤的方式進行贍養老人抵扣,那麼則需要提供贍養老人抵扣個稅的分攤確認協議。
一般來講我們所有人在公安局都有對應的戶扮雀運籍戶口關系,用戶只要提供了贍養人、被贍養人的信息等,公安局即可查詢到對應的消息並進行確認,因此用戶也不能因為不需要提供證明就可惜謊報信息等。
⑹ 辦理贍養老人減稅需提供什麼材料
不需要提交材料,個人所得app內填寫信息就可以了。
⑺ 個人所得稅繳納減免六個專項需提供什麼證明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等六項。根據扣除的項目的不同,提交的證明材料也是不一樣的。具體如下:
1、子女教育,提供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留學簽證。
根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五條,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第七條,納稅人子女在中國境外接受教育的,納稅人應當留存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留學簽證等相關教育的證明資料備查。
2、繼續教育,提供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
根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八條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第十條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緩御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應留存相關證書等資料備查。
3、大病醫療,提供本人的醫葯服務收費及醫保報銷相關票據原件或者復印件。
根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葯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4、住房貸款利息,提供住房貸款合同、貸款還款支出憑證。
根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第十四條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
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第十六條納稅人應當留存住房貸款合同、貸款還款支出憑證備查。
5、住房租金,提供住房租賃合同、協議。
根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十七條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擾嫌岩、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准者銷為每月800元。
第二十一條納稅人應當留存住房租賃合同、協議等有關資料備查。
6、贍養老人,提供約定或指定分攤的書面分攤協議。
根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第二十二條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如果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
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⑻ 個稅專項扣除贍養老人獨生子女需要證嗎
個稅專項扣除贍養老人晌局歲獨生子女,需要提臘虛供有效證明,包括:宴睜被贍養人的身份證明、家庭成員關系證明、被贍養人年收入證明等。
⑼ 專項附加扣除贍養老人如何證明親子關系
專項附加扣除贍養老人如何證明親子關系在專項附加扣除的情況下慎拍滾,想要贊揚老人的話就要擁有您的出示證明您的親子關系,想要贊揚老人的話,您可寬余以舒適跟他之間的血緣關系,您可以到賀肆醫院跟他滴血驗簽證明你們之間是親子關系。
⑽ 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要滿足什麼條件
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要滿足條件:
1、被贍養人年滿60周歲(含)
2、被贍養人——父母(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指年滿60歲的父母(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我們需要關注的是,這里邊強調了只要是年滿60歲,那麼其子女就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按照規定的標准2000元/月在個稅申報中作為專項扣除,至於年滿60歲的老人是否有獨立的經濟來源(比如退休工資),不影響納稅人的專項扣除。
一、贍養老人專項扣除要達到的標准:
1、納稅人為獨生子女:每月2000元。
、2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可以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但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3、具體分攤的方式:
均攤、約定、指定分攤,約定或指定分攤的,需簽訂書面分攤協議,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確定後,一個納稅年度不變。
綜上所述,個稅改革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較大的影響,子女教育、贍養老人等個稅專項扣除即為我們帶來了一定的好處。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第二十二條
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
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所稱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