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想開養老院,需要什麼手續
給你一個完整的程序,
目前養老走社會化了,越來越多的人員辦設養老機構。要辦理的手續按照福利機構管理辦法裡面規定有以下幾項要辦理的:一個是個人申請;二是提交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材料;三是辦設福利機構的資金來源證明,一定要通過銀行確認有這么一批資金;四是辦設福利機構場所的證明材料,辦設福利機構是租地還是個人所有財產,要有房屋證明。
詳情參考以下 第二章 審批 第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社會福利事業發展需要,制定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
社會福利機構的設置應當符合社會福利機構的設置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 第七條
依法成立的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以下稱申辦人)凡具備相應的條件,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
第八條 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組織和個人,華僑以及國外的申辦人採取合資、合作的形式舉辦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籌辦申請。並報省級人民政府外經貿部門審核。
第九條
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根據當地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審查,作出同意籌辦或者不予同意籌辦的決定,並將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第十條 經同意籌辦的社會福利機構具備開業條件時,應當向民政部門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 第十一條
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機構,應當符合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下列基本標准: (一)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二)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范》; (三)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
(四)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五)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第十二條
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二)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准書;
(三)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四)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五)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六)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七)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條
民政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所報文件進行審查,並根據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實地驗收。合格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不合格的,將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第十四條 申辦人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後,應當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第三章 管理 第十五條
社會福利機構應當與服務對象或者其家屬(監護人)簽訂服務協議書,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社會組織和個人舉辦以孤兒、棄嬰為服務對象的社會福利機構,必須與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共同舉辦;社會福利機構收養孤兒或者棄嬰時,應當經民政業務主管部門逐一審核批准,並簽訂代養協議書。
第十六條 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服務標准。 各項規章制度和服務標准應當張榜公布,並報民政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
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在每年3月31日前,提交本年度的工作報告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計劃。 第十八條
社會福利機構中不具備上崗資格的護理人員、特教人員應當接受崗前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 第十九條
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加強財務管理,其收益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政策規定分配使用,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的監督。 第二十條
社會福利機構的資產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社會福利機構將其所屬的固定資產租賃或者轉讓時,須經民政部門和登記機關同意後,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
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嚴格按照公益事業捐贈法的規定開展捐贈活動。不得接受任何帶有政治性等附加條件的捐贈。 第二十二條
社會福利機構在對外交往中應當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規定,嚴格履行報批手續。 第二十三條
社會福利機構變更章程、名稱、服務項目和住所時,應當報民政部門審批。更換主要負責人,應當報民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四條
社會福利機構分立、合並或者解散,應當提前3個月向民政部門提出申請,報送有關部門確認的清算報告及相關材料,並由民政部門報請當地政府對其資產進行評估和處置後,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定期對社會福利機構的工作進行年度檢查。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
民政部門對社會福利機構的審批和年檢工作實行政務公開,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
社會福利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門根據情況給予警告、罰款,直至建議登記管理機關取締或者撤銷登記,並按管理許可權對直接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國家關於老年人、殘疾人和孤兒權益保護的法律法規,侵害服務對象合法權益的; (二)未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擅自執業的;
(三)年檢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後仍不合格的; (四)進行非法集資的; (五)未辦理變更手續,其活動超出許可范圍的; (六)其他違法行為。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實施前已經執業的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在本辦法實施後的6個月內,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向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提出申請,補領《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發布部門:民政部 發布日期:1999年12月30日 實施日期:1999年12月30日 (中央法規) 最好去民政局咨詢
㈡ 家庭式養老院怎麼開
申辦家庭養老院的手續和流程:
1、根據民政部《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依法判物成立的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襲返個人凡具備相應的條件,可拍沖飢以提出辦養老院申請;
2、合法申辦人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3、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㈢ 家庭式養老院怎麼開
開辦家庭式養老院的條件:
1、開辦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開辦個人必須具有合法身份,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提供集中居住的床位數在10張以上,必須有符合養老機構相關規范和技術標准,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消防安全、衛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設施設備和活動場所;養老院總建築面積不低於平均每張床位30平方米,每張床位用地面積20-25平方米,每張床位不少於1萬元的開辦經費;
3、符合建設規劃、建築設計、安全消防、環境保護和衛生防疫等方面規定,依法取得相關的審批文件或合格證明;
4、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醫療人員、護理人員、康復保健人員、特殊教育教師。特殊教育教師、社工等專業技術人員;
5、國家、省、市規定舉辦養老機構的其他規范、條件。
開辦家庭式養老院申請材料
除特別說明之外,材料均為一式一份。
1、《開辦養老院申請書》(有限公司用)
2、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3、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4、董事、監事、經理和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5、住所使用證明。
6、《名稱自主申報承諾書》。
以上內容參考 福田政府在線-開辦養老院應具備的條件?
以上內容參考湖南省人民政府-「我要開養老院」辦事指南(有限公司用)
㈣ 想開個養老院需要什麼手續
首次參保需攜帶戶口本原件、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續接繳費的,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原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醫療保險證》等相關資料。
申請人提出籌辦申請並提交有關材料→縣級民政部門審查,做出決定→通知申辦人→(如被批准)申請人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並提交有關文件→縣級民政部門審查,做出決定→通知申辦人→辦理登記手續。
一:想開個養老院需要什麼手續
1、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服務機構,60張床位以上的由市民政局審批,60張床位以下的由所在縣(市)區民政局審批,報市民政局備案。
2、攜帶相關材料到所在轄區的民政部門辦理手續。
3、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執業證書》,由受理民政部門進行實地審驗,符合執業申請條件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執業證書》;不符合執業申請條件的,發給申請人書面整改通知書,申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整改,並重新提出執業申請。
二、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2、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3、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4、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三、敬老院,為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的非營利性組織,又稱養老院。
法律依據:
《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第八條,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說明;(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四十四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加強對本行政區域養老機構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養老機構綜合監管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養老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其他有關部門依照職責分工對養老機構實施監督。
㈤ 想開一個家庭養老院需要什麼手續程序是什麼
各地存在一定的差異,以重慶市為例,相關信息如下:
一、關於設立養老機構的條件。
(一)申請人是依法成立的組織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有符合相關規定的名稱、住所、機構章程和管理制度;
(三)有符合養老機構相關規范和技術標准以及國家和本市環境保護、消防安全、衛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設施設備和活動場地;
(四)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服務人員,以上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具備從業資格;
(五)有與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資金;
(六)床位數在10張以上;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市民政局負責外國的組織、個人獨資或者與中國的組織、個人合資、合作設立養老機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的組織、個人以及華僑獨資或者與內地(大陸)的組織、個人合資、合作設立養老機構,以及市政府投資設立養老機構的設立許可工作。
區縣(自治縣)民政部門負責除前款外本行政區域內其他養老機構的設立許可工作。
二、需要提交的資料。
(一)養老機構設立申請書和養老機構設立許可申請審批表。
養老機構設立申請書由投資舉辦人提出。合資舉辦養老機構的,需由合資成立的企業或合資各方共同提出申請。
(二)申請人和申請設立的養老機構擬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1.申請人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證書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申請人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證明。
2.申請設立的養老機構擬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及登記表。
3.委託辦理的,除提供以上資料外,受委託人需提供授權委託書。
居民身份證、戶口薄、護照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材料可以作為身份證明。
(三)符合登記規定的機構名稱、章程和管理制度。
1.同一區縣(自治縣)范圍內,申請設立的養老機構不得重名。社會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須提供民政部門核發的《社會組織名稱預登記通知書》,政府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須提供機構編制部門關於機構設立的批復文件,營利性養老機構須提供工商部門核發的《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營業執照;
2.社會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申請登記有關章程格式提供章程,營利性養老機構按照企業申請有關要求提供章程或協議;
3.提供養老機構規章制度,包括行政管理制度、出入院管理制度、護理工作制度、醫療康復工作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後勤工作制度等管理文書。
(四)服務場所的自有產權證明或者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應包含房產所有者的身份證明、房產證明等必備附件。
(五)建設單位和有關部門的驗收或證明材料。
1.建設單位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意見書或備案證);
2.食品葯品監管部門頒發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書(可在養老機構設立許可和登記後、收住老年人前補交);開展醫療康復服務的,按衛生行政管理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3.環保部門出具的環評審批和驗收文件;
4.消防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和驗收合格意見。新建、改擴建的養老機構,建築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提供消防部門核發的消防備案憑證;建築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提供消防部門核發的消防設計審核意見和驗收報告。
利用已有房屋改建養老機構沒有竣工驗收意見書或備案證的,應提供有資質部門出具的房屋安全質量檢測報告書(《鑒定報告書》),以及環保、消防部門出具的相關意見。
(六)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服務人員名單(《養老機構工作人員登記表》)、身份證明文件及職業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七)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請人向許可機關提供的申請文件、材料應為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應提供與原件核對一致的復印件。向許可機關提供的申請文件、材料應為一式二份。
(5)開家庭養老院怎麼開擴展閱讀:
私人開設福利機構的優惠補貼:
一、稅費優惠政策。
養老機構獲得設立許可後,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意見》、《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規定,可享受以下稅費優惠政策:
1、對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護服務免徵營業稅,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自用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收入為免徵收入。
2、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向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捐贈,符合相關規定的,准予在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稅法規定比例扣除。
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設施建設免徵行政事業性收費,營利性養老機構設施建設減半徵收行政事業性收費;
3、養老機構提供養老服務涉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要適當減免。養老機構用水、用電、用氣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天然氣初裝費降低30%收取,水電氣安裝工程費用適當減免。
有線數字電視收視維護費執行低收入用戶減免政策,電話、有線(數字)電視、寬頻互聯網等安裝費用適當減免。境內外資本舉辦養老機構享有同等優惠政策。
二、一次性建設補貼。
在巴南區轄區內新建、擴建或利用自有房屋改建養老機構新增床位50張以上,符合建設項目管理規定和養老機構建設標準的,取得養老機構設立許可並登記且入住率超過50%,新增床位可獲得11000元/張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其中市級補助10000元/張,區級補助1000元/張)。
租用房屋(房屋租期5年及以上)改建新增床位20張以上的社會辦養老機構,符合建設項目管理規定和養老機構建設標準的,取得養老機構設立許可並登記且入住率超過50%,新增床位給予6000元/張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其中市級補助5000元/張,區級補助1000元/張)。
三、運營補貼。
已獲得設立許可並登記的養老機構,且入住率超過50%,接收巴南區籍老人在機構入住滿3個月以上可申報運營補貼,按每人50元/月的標准給予運營補貼。
㈥ 如何開一個養老院
開個養老院需要的證書有《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營業執照》等。開辦民辦養老院應當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洞扮返場地,有符合規定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㈦ 想開一家養老機構怎麼辦理
1,申請:申請人登陸社會組織信息網上業務辦理系統提出申請,上傳相關材料。
2,受理:登記管理機關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但滿足申報條件,登記管理機關退回補正並一次告知不符合內容。若不予受理需要說明理由。
3,審核:受理後,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並電話或簡訊通知。符合審批條件的,出具《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不予通過的,電話口頭告知並書面說明理由,發現材料需補正的2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一次性提出補正要求,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後重新受理審查。
4,辦結:網上顯示業務已辦結或接到電話通知,申請人帶齊紙質材料到陽江市民政局民間組織管理科領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
有符合相關登記規定的規范名稱、住所、機構章程和管理制度(舉辦者是單位的,應當是依法成立的組織;舉辦者是個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符合養老機構相關規范和技術標准,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消防安全、衛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設施設備和活動場所;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服務人員。工作人員配備符合規定,直接服務於服務對象的工作人員與生活能自理服務對象的比例不低於1:10;與生活不能自理服務對象的比例不低於1:3;4有與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資金;提供集中居住的養老床位數在10張以上.
一、選定經營場所
1,養老院的門店選址需要進行綜合性的考量,涵蓋了運營成本,門店資金、周邊的環境等等,在選擇位置的時候,應該注意選擇在交通環境便利的地方,環境應該以綠色的環境為主題,讓老年人可以親近自然。
籌措投資資金
2,不管任何的創業項目,想要成功開業都需要籌集足夠的開店資金,籌集的資金方式多種多樣,比如自身擁有足夠的資金、向銀行借款、合資經營等等,只有具有足夠的資金在後期經營中才能夠更好的省心。
二、場所裝潢裝飾
3,養老院所服務的對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裝潢應該體現在溫馨、方面和舒適等方面,安全配置也應該非常的齊全,擁有監護系統、應急系統和照明系統等等,這些都會影響到人們的入住體驗。
招聘員工
4,養老院中所需要招聘的人數和養老院的實際規模、服務對象數量有著密切的關系,所需要招聘的人員有護工、康復師、管理人員等等,每一個人員都要具有相關的知識,並且非常的熱愛養老行業。
申請注冊合法經營
5,要想養老院能夠合法的經營,贏得消費者們的信賴,那麼辦理營業執照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創業者們可以持自己的戶籍證明、身份證等相關的證件,向當地的工商部門申請,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
《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第十二條
1,申請設立養老機構,應當向許可機關提交下列文件、資料,設立申請書;
2,申請人、擬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3,符合登記規定的機構名稱、章程和管理制度;
4,建設單位的竣工驗收合格證明,衛生防疫、環境保護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以及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或者消防備案憑證;
5,服務場所的自有產權證明或者房屋租賃合同;
6,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服務人員的名單、身份證明文件和健康狀況證明;
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請設立經營性養老機構的,還應當提供營業執照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