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服刑後退休金怎麼辦
一個人到了退休的年齡,想要再就業一般是很難的了,而要是退休之後又犯事的人,因為服刑期間社保機構可以停發養老金,但是刑滿釋放之後還是需要繼續生活的,這個時候要是沒有養老金的話那麼生活就會沒有保障,不過事實上刑滿釋放的退休人員可以重新領取養老金的。
法律上規定退休人員出現下面情況的可以停發養老金:
1、無正當理由不按規定提供本人居住地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的。要是因為這個情況被停發養老金的,只要後面及時補齊相關的材料文件之後還是可以接著領取養老金的。
按規定是,因為材料不齊原因導致被停發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停發基本養老金後提供有效證明或經確認仍具有領取基本養老金資格的,從停發之月起補發並恢復發放基本養老金。
2、下落不明超過6個月,其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員申報失蹤或戶口登記機關暫時注銷其戶口的。
因為權利人下落不明導致不能繼續享受養老金的,那麼同樣在失蹤情況消失之後就可以恢復養老金,並且是從停發之月起補發並恢復發放基本養老金。
3、未達到退休年齡,出境定居未辦理終結養老保險關系手續,在達到退休年齡又辦理了退休手續的。
因為本身沒達到退休年齡,因此經發現後即停發基本養老金,退還已領取的基本養老金後社保經辦機構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及建賬前個人繳費本息退回本人,最候終結養老保險關系。
4、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被勞動教養期間的。只要離退休人員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按服刑前或勞動教養前最後一次領取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最後,其實養老金屬於國家發放給退休人員的社會保障金,無法定情況社保機構不能停發,要是被無正當理由停發的,相應的權利人可以及時去申請行政復議解決。
② 退休人員被判刑退休工資待遇是怎樣的
退休人員被判刑退休工資待遇如下:
1、在服刑期間停發養老金;
2、在服刑之後按照原有標准繼續發放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3、若退休人員在服刑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使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4、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③ 退休職工判刑退休金最新規定
法律分析:1、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服刑期間不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刑滿釋放後繼續享受服刑前的基本養老金待遇。
2、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或有期徒刑宣告緩期執行的,拘役或緩刑期間可以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但不參加基本養老金調整。
3、退休人員在勞動教養期間可以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4、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余額部分的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其他相應待遇。
5、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6、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罪犯在緩刑考驗期內,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經考察機關批准。緩刑罪犯參加勞動,應同工同酬。如果同時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應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④ 社保局對退休人員被判刑養老金發放的有關規定
參加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 的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 基本養老金 ,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rnrn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rnrn《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 養老保險待遇 問題的復函》勞社廳函[2001]44號rnrn黑龍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rn你廳《關於已 領取養老金 人員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養老金發放問題的請示》(黑勞社呈〔2001〕5號)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rn退休人員被判處此陵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頌扒悉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輯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rnrnrn2001年3月8日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六條
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野乎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等。
⑤ 公務員判刑養老金怎麼計算
我們知道一般職工都是有養老金的,但是很多時候職工被判刑了,但是已經退休了,比如公務員被判刑,那麼他的養老金應該怎樣計算的呢?關於這個問題,下面就由我為大家解釋一下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學習,希望對於大家有幫助。⑥ 服刑人員的退休工資如何發放
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的,服刑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期滿後可以按服刑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在服刑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⑦ 公職人員判刑後,養老保險怎麼辦
公務員犯罪後判刑之前的視同繳費年限不再計算,從實際繳費開始計算繳費年限,和出獄之後的實際繳費合並計算繳費年限,達到退休年齡時,繳費滿十五年辦理退休。
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判處刑罰而開除公職的,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均不予保留。
一、服刑公務員的退休費領取問題
1、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在機關作出處分決定前已經退休或退休後有違法違紀行為,依法應給予開除處分但未被判處刑罰的,從應受處分的次月起,按25%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辦事員確定。今後國家調整退休費時,按辦事員的標准執行。
2、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退休後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75%計發生活費。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退休後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的,停發退休費待遇。
4、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退休後被判處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緩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60%計發生活費。刑罰執行完畢或緩刑考驗期滿不再執行原判刑罰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辦事員確定。今後國家調整退休費時,按辦事員的標准執行。
5、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退休後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費待遇。刑罰執行完畢後的生活待遇,由原發給退休費的單位酌情處理。
二、職工服刑人員養老保險規定。
1、國家對服刑人員養老保險有相應的規定,職工被判刑或勞教的,服刑或勞教期間,個人帳戶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予以保留,並繼續按記帳利率計息;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之後,個人帳戶儲存額按銀行同期城鄉居民儲蓄存款利率計息。
2、職工被判刑或勞教,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後釋放,「中人」繳費年限滿10年、"新人"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以辦理退休手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按第35條規定處理;"中人"繳費年限不滿10年,"新人"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其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3、職工退休後被判刑或勞教的,服刑、勞教期間不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刑滿釋放恢復政治權利或勞教期滿後的基本養老金按服刑、勞教前的標准發放,以後按規定正常調整。退休人員被判有期徒刑緩刑未剝奪政治權利的,可以繼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緩刑期間基本養老金不作調整。
法律依據: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五十二條 有違法違紀行為應當受到處分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處分決定機關作出處分決定前已經退休的,不再給予處分;但是,依法應當給予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應當按照規定相應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⑧ 退休人員被判刑後養老金怎麼辦
參加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 的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 基本養老金 ,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 養老保險待遇 問題的復函》勞社廳函[2001]44號黑龍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你廳《關於已 領取養老金 人員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養老金發放問題的請示》(黑勞社呈〔2001〕5號)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輯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2001年3月8日
⑨ 退休後判刑刑滿後如何發退休金
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功勞動教養期間停發 基本養老金 ,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鎮指棚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御則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關於公務員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二(五) 公務員退休後被判處管制、逗慧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緩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60%計發生活費。刑罰執行完畢或緩刑考驗期滿不再執行原判刑罰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辦事員確定。今後國家調整退休費時,按辦事員的標准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