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養老金發放時間
一般來說,養老退休金一般都是在10號就發放的,但是也要看具體的實際情況的,因為每個地方它可能在發放養老金的日期有些許差別的,具體的發放日期最好還是到當地的社保局進行咨詢清楚。
其實對於養老金的發放時間社會保險法是有明確的規定的,當符合正常辦理退休的條件的時候,就要依法去申請辦理退休一方面,要具備正常的物晌團法定退休年齡,目前男性的法定退休年齡是60周歲以上,女性的法定退休年齡是55周歲以上,另外一個條件,要達到養老保險的累計繳費,年限在15周年以上,那麼才可以去申請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
一般我們在申請辦理退休的過程中,如果是有企業單位,那麼就通過企業單位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進行申報,在生日的當月就可以進行申報,比如說生日當月是8月份具備這個周年的退休法定年齡,就可以在8月份直接去申報就可以了。那麼如果說沒有企業單位,自己按照靈活就業的方式來參保繳費,必須要自行去你所參保的社保部門來參保退休,那麼也是在生日的當月去申報辦理退休。
所以說申報辦理完成退休的當月其實他是沒有養老金的,因為社保部門要進行審批核算等等之類的,一些工作事項,在自己申報退休以後的第2個月開始就可以享受養老金了,這也是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也就是說你今年8月份申請辦理退休,那麼從9月份開始你就可以享受養老金,但是我需要提示一點的是,雖然說你的養老金是從9月份開始領取,但是並罩橘不是9月底才給你發放到位,而是最快需要等到10月底之前才能夠發放到位。
辦理退休手續參保人應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一個月(延繳的參保人在繳費滿年限的當月)到社保局辦理退休手續參保人辦理退休時,需提交以下資料:
(1)須填寫《退休人員申請表》(一式兩份單位或居委會蓋章)。
(2)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張。
(3)身份證復印件一張。
法律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8修正) 》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休後次月開始可以由社保中心發放退休工資,具體情況請咨詢當地的社保機構。
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二十一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謹返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⑵ 養老金一般什麼時候發
退休金發放時間每月10號。退休人員養老金從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退休的次月起開始領取。企業因各種原因逾期給職工辦理退休,其退休時間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間為准,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按達到法定年齡退休時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執行。
社保局養老待遇科工作人員介紹,社保局對於養老金發放一般會在每月10日軋賬,接下來,還需經過數據核對、財政請款等幾個環節,並在15日前將款項撥付到各養老金代發銀行,再由銀行發放到領取養老待遇人員的賬戶。所以,在正常情況下,離退休人員在每月15日至20日就能領到當月的養老金。
養老金款項撥至各代發銀行後,銀行發放到離退休人員賬戶也需要一定時間,如果碰上節假日等特殊情況,可能發放時間會稍有延後。不過,國家對養老金的發放時間並沒有作統一要求,因此,在月底前將當月的養老金發放到位都算是正常的。
養老金發放領取標准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5、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後均計發基本養老金。
6、「統賬結合」後參加工作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統賬結合」前參加工 作,本意見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節金。
因此,對於養老金發放時間根據相關的規定一般是在每個月的15號至20號期間就能領到養老保險了,當然遇到了節假日的情況一般也會有延遲的情況。至於能領多少是根據勞動者的繳費工資和繳費的年限以及相關的計算率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保險活動,保護保險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加強對保險業的監督管理,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保險事業的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保險活動,適用本法。
第四條
從事保險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興
Ш_
第五條
保險活動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第六條
保險業務由依照本法設立的保險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保險組織經營,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保險業務。
第七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辦理境內保險的,應當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保險公司投保。
第八條
保險業和銀行業、證券業、信託業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管理,保險公司與銀行、證券、信託業務機構分別設立。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九條
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保險業實施監督管理。
⑶ 退休人員工資每月幾號發放
退休人員工資每月十號發放,具體情況如下:
1、退休金發放時間每月10號;
2、退休人員養老金從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退休的次月起開始領取;
3、企業因各種原因逾期給職工辦理退休,其退休時間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間為准,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按達到法定年齡退休時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執行;
4、因企業原因使退休人員未能按時領取的養老金,由企業負擔;
5、按照現在的養老金發放標准,一個職工60歲退休,每月從個人賬戶的領取額就是個人賬戶里的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經計算是139個月,71歲的時候可以領完;
6、如果參保人在71歲前死亡,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足以支付時,個人賬戶的養老金轉由統籌基金列支,以便保證個人賬戶養老金能夠繼續發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⑷ 到退休年齡後何時能領到退休金
社會保障部門為符合退休條件的被保險人辦理審批退休雹雀及核准待遇手續後,從核准待遇的次月起支付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⑸ 老年人退休金什麼時候發
老年人退休金一般在每月10號發放,社保局會在當天將應發放的退休養老金劃撥到退休人員的銀行賬戶上。
退休金辦理流程如下:
1、員工到達退休年齡前的三個月,應遞交退休材料,同時用人單位將對員工檔案進行裝訂,用於退休報送工作,請客戶及時遞交材料,以免因時間緊張影響退休手續的辦理;
2、請客戶聯系所屬客服代表簽署代理合同,根據社保所屬區縣情況,用人單位將提供材料清單,客戶根據自身情況,按要求提供;
3、用人單位工作人員根據申請,於員工到達退休月的當月月初,到社保中心辦理養老保險清算手續,列印《社會保險費業務報表填報說明》;
4、用人單位工作人員根據《社會保險費業務報表填報說明》測算員工養老金,填寫《退休審批表》之後,於員工到達退休月的當月5號至20號之間持《社會保險費業務報表填報說明》《退休申請表》、員工人事檔案等材料前往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退休審批手續;
5、員工於審批通過後的次月開始領取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⑹ 退休金一般都是幾號發
退休工資發放時間是不固定的,但大部分地區發放時間是每月十號左右。社保局會在當天將應發放的退休養老金劃撥到退休人員的銀行賬戶上。但也有些地區發放時間是每月15號,所以,在不同的地區,領取退休金的時間有所不同。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退休人員養老金從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退休的次月起開始領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