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享受養老保險的條件是什麼
法律分析:享受養老保險的條件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退休手續,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且法律還規定了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或者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的,才可以享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