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南京高齡老人補貼政策
法律分析:高齡津貼,是針對高齡老人實行的一種 社會保障 制度,其目的是為了解決高齡 老人 基本生活問題,對保障高齡老人的生活質量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南京市 戶籍且年齡在8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可領取尊老金。 其中80-89周歲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於50元。 90-99周歲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於100元。 10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於300元。 南京 老人可以享受其他養老補貼,對70周歲以上,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人,其最低生活保障標准金每月按低保標准增發10%。 對80周歲以上,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人,其保障金每月桉低保標准增發2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四十四條 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Ⅱ 江蘇高齡補貼標准
「80周歲到89周歲」是一檔,「90周歲到99周歲」是一檔,「100周歲及以上是一檔。
發放的標准方面,第三檔的老年人,也就是10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的尊老或畝鍵金,是江蘇省全省統一的標准,每人每月最低給300元。前兩檔的老年人,也就是80周歲到99周歲的老年人,是當地的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尊老金的發放金額,也就是將標准設定許可權下放到了地市一級。
相關新聞:在江蘇,一般將給高齡老人的補貼稱為尊老金,南京尊老金的領取,需要是南京市戶籍,且年齡在8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可領取尊老金。
所以在南京,70歲的老年人還未達到尊老金的領取條件,暫時享受不到尊老金。
南京市符合領取尊老金的老年人,年齡在80-89周歲,每人每月不低於50元;年耐碼齡在90-99周歲,每人每月不低於100元;年齡在100周歲及以上,每人每月不低於300元。
江蘇省其他城市一般也是設定80周歲為領取尊老金的最低年齡,但尊老金水平在各地有差異,由於江蘇各地的城市經濟水平不同,各地也是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尊老金的數額。
但在蘇州,70周歲的蘇州戶籍老人是可以領取尊老金的,目前70歲至79歲老年人每月尊老金50元,這也是蘇州較為發達的經濟決定的。
雖然在江蘇大部分城市衫巧,70歲以上老人還不能領取尊老金,但能享受到一定的養老金優惠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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