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怎麼取消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到戶籍所在地取消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待遇領取銀行卡、指定受益人、法定繼承人身份證、醫院出具的參保人死亡證明或民政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非火化區除外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注銷證明能夠確定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繼承權的法律文書、公證文書參保人失蹤宣告死亡的,提供司法部門出具的宣告死亡證明,到戶籍所在地這里是指養老保險辦理的地點,由死亡參保人員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提出終止申請。鄉鎮保障所對相關材料進行初審後,將相關資料上報社保機構。社保機構業務員復核無誤後,終止其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關系,將死亡參保人員個人賬戶資金余額支付給參保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並及時將有關材料歸檔備案,之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就終止了。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是覆蓋城鎮戶籍非從業人員的養老保險制度,這項制度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體系、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共同構成我國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城居保有兩個突出特點:一是城居保的資金來源除個人繳費外,還有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的補貼,個人繳費越多,政府補貼也越多,而且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全部計入參保人的個人賬戶。二是城居保的養老金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兩部分構成,個人賬戶養老金水平由賬戶儲存額,也就是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總額來決定;基礎養老金則由政府全額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B. 個人養老保險怎麼注銷
個人養老保險是否可以退保銷戶?
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向當地社保局申請,其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退保申請書,交納社保情況(養老本本,醫保卡)等材料即可。
且只能退養老,醫療保險.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社保所交的費用是由兩個帳戶進行管理,即個人帳戶和統籌帳戶,如果拿出來的話就只能領取個人帳戶裡面的金額。但,大多數的錢都是進入統籌帳戶裡面,本來個人帳戶的錢就不多,而且只能退出個人帳戶里的一部分,那就更少了,一般在幾十元到幾百元不等,取決於交納時間段和交納檔次等。
最後還是建議你謹慎退保,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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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個人養老金賬戶怎麼注銷掉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如何辦理注銷登記?
參保人員出現死亡、出國(境)定居、保險關系轉出或已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等其他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應終止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並進行注銷登記。
(一)參保人員死亡的,村(居)協辦員應通知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在其死亡後及時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應在接到通知後60日內到村(居)委會提出注銷登記申請,填寫《雲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注銷登記表》並提供以下材料:
(1)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或民政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非火化區除外),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注銷證明;村(居)委會提供的死亡證明;人員失蹤宣告死亡的,應提供司法部門出具的宣告死亡證明;
(2)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能夠確定其繼承權的法律文書、公證文書或公安機關及鄉鎮(街道)、村(居)委會等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
(3)參保人員個人賬戶余額無法通過原銀行賬戶支取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還需提供指定金融機構的其他賬戶信息。
(二)參保人員出國(境)定居並喪失國籍的,應攜帶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出國(境)定居證明材料,到村(居)委會提出注銷登記申請,填寫《雲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注銷登記表》。
(三)參保人員已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應攜帶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其他社會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證明材料,到村(居)委會提出注銷登記申請,填寫《雲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注銷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