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家對扶持養老有些什麼政策
一、國家對養老項目的扶持政策
1、2000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11部委《關於加快實現社會福利社會化的意見》(國辦發〔2000〕19號)中規定社會辦福利機構在規劃、建設、稅費減免、用地、用水、用電等方面與政府辦社會福利機構一樣享受同等待遇。
2、2011年出台《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2011―2015年)》、《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加大資金支持力度,使我國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取得了長足發展。以養老服務設施為例,2011年共計投入37.9億元推進社會養老服務設施建設。
3、2014年6月,國土資源部出台《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指導意見》,《意見》明確要求,空閑廠房、學校、社區用房從事非營利性養老服務,連續經營一年以上,土地性質可暫不變更、五年內可不增租。
4、2014年12月25日召開的全國民政工作視頻會議上,民政部部長李立國表示:「2015年將繼續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扎實開展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公辦養老機構改制等試點工作,確保2015年實現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達到30張的目標。」
⑵ 農民工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相關的政策是什麼樣的
法律分析:農民工中斷就業或返鄉沒有繼續繳費的,由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保留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保存其全部參保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繼續按規定計息。農民工返回城鎮就業並繼續參保繳費的,無論其回到原參保地就業還是到其他城鎮就業,均按前述規定累計計算其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與城鎮職工同樣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農民工不再返回城鎮就業的,其在城鎮參保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全部有效,並根據農民工的實際情況,或在其達到規定領取條件時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⑶ 農村老年人養老金政策
1、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2、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居民,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3、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4、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引導中青年農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長繳多得。
一、個人養老金領取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3、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 目前,我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職工55歲;從事生產和工勤輔助工作的女職工50歲。
二、個人養老金領取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本人的戶口;
3、本人人事檔案;
4、登記照片一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
⑷ 國家目前最新出台的農村養老政策都是怎樣的
首先是建立可持續的內生養老互助機制。依託基層老年協會、老年互助會、留守婦女服務隊等組織,以農村互助養老服務為重點,兼顧農村鄰里交流頻繁、人際關系密切的特點,積極組織青壯年長者、健康長者和病難長者就近、親人,立即幫扶對,建立相對固定的結對互助關系,開展互助守望、生活關懷、精神關懷等活動,通過居家溝通、外出陪伴、結對幫扶等方式進行維權調解。
另外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標准。我國城鄉居民的養老金完全不平衡。例如,城鎮居民的養老金每月至少1000至2000元,而農村居民的養老金每月不到100元。差距還是很大的。“十四五”期間,農村養老金有調整的可能。好多少取決於當地政府實施的效果計劃。打造一批產業鏈長、覆蓋面廣、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的產業集群。
⑸ 養老有哪些福利政策
養老有三大福利政策:基礎保障措施能夠積極地幫助農村老人脫離養老問題、老人們可以通過保險補貼來解決養老問題、農村老人可以通過一些專門的服務系統來解決養老問題
1、隨著人口的老齡化日益嚴重,社會的養老負擔也隨之增加。在農村養老也成為了一大難題。為了解決農村養老難的問題,讓農村的老人們「老有所養」,國家財政部對農村養老的投入也越來越多,農村老人可以享受的福利也越來越多。養老服務體系,顧名思義就是,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務,滿足其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基本需求
2、雖然說,現在的老人都基本上有退休金,但這對於身處農村的老人卻舉步維艱,因為身處農村,老人們幾乎很少接觸電子網路的發達,他們也不懂當時的醫保合同的重要性。以至於在農村來說,老人們的退休金很少,在農村逐漸高漲的物價中,都不足以支撐他們的老年生活。
3、在中國,我們的人口數量比較多,但是近幾年來,人口老齡化的問題也逐漸嚴重,在農村中,許多青年以及中年人,為了更好地收入,都紛紛的奔向了大城市中。涌進大城市,為的是追求一份高薪工作。但是這樣一來,農村老年人口就會上漲,養老成了重要的問題,到如今也沒有找到一個很好的方法去解決。因為農村的環境限制原因,以及還沒有高速地建立起互聯網的介面,那麼這樣,許多農村都無法得到一個很好的方法去解決養老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⑹ 2022農村60歲養老新政策
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進程的加速,養老服務業在國家一系列政策的推動下正在以積極健康的態勢穩定發展。然而快速發展的過程中仍然會有許多的不足和短板,國家在「十三五」期間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加以補充,推進養老服務業健康體系的建設。那麼國家養老新政策究竟有哪些呢?下面由小編為大家講解。
一、國家養老新政策政府加強托低保障,加大對基層養老服務設施、鄉鎮敬老院、市縣福利機構建設投入力度,優先兜低保障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失智老人基本養老服務需要,盡快建立長期照護服務體系。並通過長期照護保險制度的設置,建立起風險分擔和防範機制,提升老人和養老機構應對和抵禦風險的能力。政府制定完善長照補貼政策,引入第三方制定長照對象評估標准、並對政策執行效果進行監督。
二、簡化登記審批程序,降低社會力量創辦養老機構門檻,落實稅費減免、金融扶持等優惠政策,調動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的積極性。完善政府購買服務制度,對民辦養老機構進行建設、運營、培訓補貼。大力推纖悶進昌簡運營體制改革,鼓勵公辦與民辦、機構與社區合作,推進公辦民營、民辦公助等多種方式發展,盤活閑置養老資源,最大限度發揮機構社會效益。
三、積極回應社會養老需求,將社區居家養老作為主要發展方向。按就近方便、小型多樣、功能配套要求,加強社區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動中心建設,加大醫療護理、康復輔具、文體娛樂、衣食餐飲等設施配套力度,為社區居家養老創造必要條件。支持鄉鎮五保供養機構改善設施,增強護理功能;依託農村社區服務站(點),建設日間照料機構、托老所、老耐豎褲年活動站。充分發揮城鄉社區老年協會作用,鼓勵和引導低齡老年人為高齡老年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務。
⑺ 老年農民養老政策
農村60歲以上老人養老政策為:
可享受以下三種養老的補貼:
1、養老補貼,凡是年滿60歲的老人每個月可領取55元或以上的養老補貼,也就是基礎養老金,這項補貼標准還會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而逐年提高,只要是農村戶口,不再需要申請,年紀達到60周歲就可領取這項補貼。
2、高齡養老金,我國針對那些長壽老人專門設立了高齡的補貼,年滿80周歲的老人每月可領取80元的補貼,90歲以上的老人可以領取200-300元的高額補貼,這個沒有硬性規定,視當地的財政狀況而定,發達地區領取的補貼會更高。
3、失地養老金,由近幾年很多地方的農村土地被徵用,農民也因此沒有了土地或者失去了一部分土地,為此國家也出台了相應的政策,失地農民年滿60歲以後,國家給予失地養老金,失地養老金按失地的比例計算。失地少於30%的農民可獲得在此基礎養老金加10元的補貼,失地30%-50%的可增至30元,失地50%-70%的每月可領60元,完全失地農民每月可領取130元的失地補貼,這個補貼可根據當地的經濟收入狀況來調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十八條,國家通過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四條,老年人依法享有的養老金、醫療待遇和其他待遇應當得到保障,有關機構必須按時足額支付,不得剋扣、拖欠或者挪用。
國家根據經濟發展以及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等情況,適時提高養老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