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23年養老金漲多少,什麼時候發放
隨著第四季度開啟,2022年的尾聲將至,2023年成為大家心懷期許的新的一年,事關我們參保人的養老金、醫保、失業保險等切身利益相關的領取和繳費,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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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化涉及漲錢、領錢、繳費、扣錢等問題,大家要趕緊收藏,並轉發給家裡人備用,看看哪些你家還不知道?
第一,居民養老金上調個別城市連明年的養老金調整也已經明確了,泉州市就一次性宣布了連續三年的居民養老金上調方案,在2022年~2024年三年內,從每年1月1日起,對居民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最低標准提高10元,調整後三年的每月最低標准分別為140元、150元和160元。2023年1月起,本地的城鄉居民退休老人,養老金將每月開始上漲10元,按照2022年的發放辦法,是在3月底前發放到位,也就是說,2023年如果時間不變,那麼,應該是3月底前發放,並補發1~2月增發的一共20元,3月份應該領到的基礎養老金是150元+20元=170元。
第二,社保費緩繳和補繳今年為了減緩企業壓力,多地出台了養老、工傷和失業三項社保費的緩繳措施,但緩繳只是延遲繳費不是不交,年底部分城市的緩繳期就要結束了,比如成都市要求從2023年1月起開始補繳職工
養老保險,最遲在6月底前完成;工傷和失業兩項保險,應在緩繳期結束後的一個月內完成補繳,逾期將產生滯納金,將增加社保繳費成本。屬於企業繳費的,逾期是企業承擔,但如果屬於靈活就業者,他們是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人,要自己及時繳費,因為逾期的成本,同樣是要個人承受的。
第三,全國醫保目錄統一我國在2022年下半年結束醫保目錄用葯增減過渡期後,將從2023年1月起1日實現全國醫保用葯范圍基本統一。這一措施全國施行後,預示著地方性的醫保目錄增減將結束,轉而由全國醫保目錄作為醫保保障的最權威標准,將在醫保全國統籌實行前,先實現「同人同權利」的醫保公平的重要舉措。全國性醫保目錄的種類更多,涉及范圍更大,未來將由國家直接調控醫保目錄的各類葯品進出後,能更好的避免地方亂增減,導致因為一些重要葯品不能報銷,影響大家就醫的弊端。
第四,失業保險省級統籌四川省印發《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預計將從2023年1月1日起,啟動實施失業保險基金統收統支的省級統籌制度。統籌措施實施後,失業保險基金的調整撥付將從市級統籌提高至省級資金調劑,部分經濟發展倒退,收不抵支的市縣,面對發放資金不足的問題,各地有更多資金上繳省級政府後,資金流動性加強,能扶持這些困難市縣,讓失業人員能夠足額領取到失業金,並提高上調頻率,更好的減輕政府財政負擔。省級統籌還擴大了參保范圍,不再只有企業能繳費,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也能參加,這部人工作的穩定性更低,收入少,失業後,低存款無法負擔生活,有了失業保險保駕護航,未來這部分人也將有機會享受失業金的福利待遇。
第五,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比例改變今年3月份的時候,廣東印發了《通知》,設置養老保險單位繳費2年過渡期,實現從14%過渡到16%,逐漸達到全國的統一標准,2022年1月起已提高至15%,2023年1月起將達到16%。養老金的發放遵循的是多繳多得和長繳多得的原則,相比個人繳費的能力,單位繳費才是大家退休後養老金的主要來源,單位繳費比例越高,意味著存進賬戶的錢越多,職工們未來將能享受更高的社保待遇。
㈡ 2020年養老金上調標准
定額調整:退休老人每人每月定額增加75元;掛鉤調整:社保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5元,不足22.5元的按22.5元計算;在2019年12月基本養老金基礎上增加2.3%;適當傾斜:對於2019年12月底之前年滿65歲(男)、60歲(女)的退休人員再增加20元/月。
提高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從2020年7月1日起,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05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00元的基礎上增加5元。
對年滿65周歲及以上待遇領取人員加發基礎養老金。2020年6月30日已年滿65周歲不滿80周歲的待遇領取人員,從2020年7月起月基礎養老金增加2元;已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月基礎養老金再增加3元(總額達到5元)。2020年7月1日之後年滿65周歲、年滿80周歲的待遇領取人員,從年滿65周歲、年滿80周歲的次月起月基礎養老金增加2元、3元。
拓展:2020年全國城鄉居民最低基礎養老金的標准確定也會上漲的 。因為5月22日兩會政府工作報告曾明確指出,今年繼續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這就是說,2020年北京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將在現在的每月88元的基礎上,進行上調。不過目前官方還沒有明確會調整到多少錢,再耐心等等。
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調整歷史回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發展歷史較短,是2014年2月21日由城居保(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新農保(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合並而成的。其中,新農保2009年9月1日開始試點,城居保2011年6月13日開始試點。
試點期間各地月最低基礎養老金標准為55元左右,2012年合並後統一為每月55元,之後每隔3年調整了1次。2015年70元/月,2018年88元/月。雖然目前國家還沒有公布最低基礎養老金標准,但突破百元已成定局。依據上一次2018年的調整情況,保守估計調整後,國家最低標准不低於106元。增發的養老金將在落實之日,自2020年1月1日起補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