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養老金重新核算後能列印核定表嗎
可以的。
由於各地養老金個人賬戶補繳核定內容存在差異,基本養老金核定表要到當地地稅或社保中心等指定部門列印。如果是單位的需要下載列印的話,可以打開瀏覽器,搜索「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依次選擇「服務大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社會保險」——「單位」——「機關事業養老保險信息系統」——「網上申報系統」,在點擊「網上申報系統之後」,系統會顯示需要登錄系統的單位名稱,這時點擊「登錄系統」,在彈出框內輸入單位「Pin」碼登錄系統。點擊「報表列印」,分別選擇要列印的養老保險核定單和繳費明細,然後點擊「列印」按鈕,系統將會顯示相關的數據表格。根據需要,可以點擊右上方的「列印」或則「下載」按鈕進行相應操作。
② 退休待遇核定表怎麼看
一般來說,很多人拿到的退休待遇審批表上會出現三個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當然也有少部分地區會有其他待遇,這一般是地方性的特色待遇。比如深圳市的調節金、地方補助、過渡性補助、歸僑補助費等等。像青島市會有開放城市補貼、電費補貼、水價補貼、物價補貼、房屋補貼等等待遇。杭州市有固定價格補貼190元/月,每年春節、中秋、端午分別發放1200元、800元和800元的過節費,每年夏季6~9月份還發放每月130元的防暑降溫飲料費。
三種養老金如何解析?
首先,過渡性養老金,是一種過渡性的待遇。隨著時間的推移,最終會逐漸減少並消失。過渡性養老金待遇,主要指的是國家實施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以前的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由於缺少個人賬戶養老金而計發的一種待遇。
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公式,是由各個省、市、自治區自行設定的全國沒有統一。一般跟社會平均工資相掛鉤,過渡性系數1%~1.4%,各地有少許差距。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累計儲存額,一般都是在退休待遇審批表上直接載明。
養老金的計發月數,目前是60歲139個月,50歲195個月,55歲170個月。不過相應的計發月數已經十幾年沒有變化,按照十四五規劃,將要進行修訂完善。
養老保險的記賬利率有些復雜,現在每年都是有人社部統一公布,每年都不相同,2016年以來是6%~8%。之前比較低。
如果說沒有過渡性養老金部分,只有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話。按照現在的社平工資標准和計算模式,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養老金也就是900~1500元左右。
③ 遼寧 養老保險 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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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業務經辦規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根據遼社險發[2004]1號文件規定,結合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業務管理實際,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本規程將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業務劃分為社會保險登記、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個人帳戶管理、養老保險待遇審核、養老保險待遇支付等環節(以下簡稱登記、征繳、帳戶管理、待遇審核、待遇支付等環節)。
第二章社會保險登記
社會保險登記是為參保單位建立社會保險關系,進行業務管理的一項基本制度。包括參保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年檢和補證等環節。
第一節參保登記
第三條凡符合條件的單位依法申報參加社會保險時,登記環節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保單位要填報《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表》,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一省政府或省機構編制部門批准成立的文件;
二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
三省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管理部門頒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四法人代表任職文件及身份證。
五符合參保條件成建制轉入的單位,要提供轉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具的《社會保險基金轉移單》及《參保人員個人帳戶明細表》;
第四條登記環節審核參保單位提供資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審核通過的,留存《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表》和上述證件復印件,建立登記資料檔案和參保人員基本信息。在10個工作日內核發《社會保險登記證》(正、副本)。
第二節變更登記
第五條參保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單位類型、組織機構統一代碼、主管部門或隸屬關系、開戶銀行及帳號等事項發生變化時,應在發生變化的30日內到省社保局機關事業處辦理社會保險變更登記。
第六條辦理變更登記的單位要填報《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一有關部門或單位批準的變更證明(原件、復印件);
二社會保險登記證;
第七條登記環節受理單位報送的《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和相關資料,審核無誤後,變更相應登記事項,在10個工作日內核發新《社會保險登記證》(正、副本)。
第三節注銷登記
第八條參保單位發生撤消、合並、分立、整建制跨統籌范圍轉出等情形時,登記環節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注銷登記手續。
第九條參保單位辦理注銷登記時要填報《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注銷登記表》,同時提供以下資料:
一主管部門批准撤消、合並、分立的有關文件;
二有關部門批准轉出及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同意接受的證明。
第十條登記環節受理參保單位報送的《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注銷登記表》和相關資料,審核無誤後,注銷其社會保險登記,並通知征繳、帳戶管理及待遇審核、待遇支付等環節,對個人帳戶記錄和離退休(職)人員待遇支付進行相關處理,封存其參保信息及有關檔案資料。
第四節年檢和補證
第十一條登記環節每年定期進行社會保險登記年檢,要求參保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填報《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年檢核定表》,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一《社會保險登記證》(正、副本);
二養老保險費繳納憑證;
三職工工資發放明細表等。
第十二條登記環節受理參保單位報送資料後,對以下內容進行審核:
一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上年度驗證等情況;
二參保人數增減變化情況;
三養老保險費繳納情況;
四單位代扣代繳養老保險費情況等。
第十三條登記環節將審核意見送征繳、帳戶管理和待遇支付等環節徵求意見,根據反饋信息確定審核結果。審核通過的,在《社會保險登記證》上加蓋年檢章,5年期滿的予以換證。
第十四條參保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遺失的,要及時向登記環節提出補證申請。登記環節受理參保單位補證申請及相關證明資料後,調閱該單位登記檔案資料,核准情況後,在10個工作日內補發《社會保險登記證》。
第三章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
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包括年度申報、月繳費申報核定、補繳申報核定、基本養老保險費徵收四個環節。
第一節年度申報
第十五條征繳環節每年12月底前核定參保單位下一年度繳費基數。參保單位要報送以下資料:
一《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參保人員繳費基數明細表》(附軟盤);
二在職職工及離退休(職)人員調資調待審批表;
三勞動工資統計年報及繳費人員月工資表。
第十六條征繳環節受理參保單位報送的資料,審核無誤後留存,用以核定下一年度繳費基數。
第二節月繳費申報核定
第十七條征繳環節每月15日前(節假日順延),核定參保單位當月繳費金額,生成繳費明細表,開具《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核定表(當期)》,作為參保單位代扣代繳及繳費依據。
第十八條參保單位繳費基數發生變化的,核定當月繳費基數時要報送以下資料:
一《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繳費人員增減情況變化表》;
二《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職)人員增減變化表》;
三人員增減相關證明材料。
第十九條征繳環節根據參保單位繳費人數增減變化情況,核定其當期繳費基數和應繳金額,開具《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核定表(當期)》。
第二十條征繳環節根據繳費申報和核定情況,及時為新增參保人員記錄參保時間、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當期繳費基數等信息。對中斷或終止繳費的人員,記錄中斷或終止繳費的類型、日期、原因等,通知帳戶管理、待遇審核、待遇支付等環節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節補繳申報核定
第二十一條征繳環節根據基本養老保險欠費台帳,建立欠費數據信息,填制《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通知書》,通知參保單位補繳欠費。
第二十二條對因籌資困難無法一次性足額繳清欠費的參保單位,征繳環節要與其簽定補繳協議。
第二十三條參保單位根據《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通知書》或補繳協議辦理補繳。
第二十四條征繳環節核准參保單位補繳基數後,按規定生成應繳費額、滯納金及利息,開具《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核定表(補繳)》。
第四節養老保險費徵收
第二十五條參保單位持社保局機關事業處開具的《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費繳費核定表》(當期、補繳)到財務處辦理繳款手續。征繳環節根據財務處提供的繳款收據進行業務處理。
第四章個人帳戶管理
省社保局機關事業處根據《遼寧省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管理辦法》(遼勞社發[2001]48號)、《轉發省勞動保障廳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全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辦法有關問題意見的通知》(遼政辦發[2003]40號)及《關於省直屬事業單位實行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有關問題的通知》(遼勞社發[2004]19號)的有關規定,管理參保繳費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
第一節建帳與記帳
第二十六條參保人員首次參保繳費,帳戶管理環節根據征繳環節傳送的《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繳費人員增減變化表》和《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繳費人員基本情況表》等信息,為其建立個人帳戶。
第二十七條帳戶管理環節每月根據征繳環節傳送的到帳信息,記錄個人帳戶當期記帳額;補繳的養老保險費,按時間順序滾動分配,補記個人帳戶記帳額。
第二十八條對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的離退休人員,帳戶管理環節根據待遇核定環節核定的個人帳戶養老金支付額,按月沖減個人帳戶儲存額。
第二十九條帳戶管理環節每年根據繳費人員當年個人帳戶記帳額和繳費月數,按規定進行個人帳戶利息計算,結合歷年繳費累計本息儲存額進行結轉,記入個人帳戶。對退休人員個人帳戶儲存額余額進行年終計息和結轉。
第二節轉入
第三十條參保人員轉入的,帳戶管理環節收到征繳環節傳送的《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繳費人員基本情況表》和有關資料後,為其辦理個人帳戶轉入手續。
第三十一條同一統籌范圍轉入的,帳戶管理環節根據征繳環節傳送的資料,只對參保人員所屬單位等基本信息做相應變更。
第三十二條跨統籌范圍轉入的,帳戶管理環節對轉出地社保機構開具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單》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表》等資料予以審核,確認轉入基金到帳無誤後,續記個人帳戶。
第三節轉出
第三十三條參保人員轉出的,帳戶管理環節收到征繳環節傳送的繳費人員減少信息後,為其辦理個人帳戶轉出手續。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和資料:
一身份證件;
二轉入地社保機構同意轉入的證明;
三跨統籌范圍轉出的,需提供轉入地社保機構開戶銀行名稱、戶名、帳號等。
第三十四條帳戶管理環節審核參保單位和個人繳費記錄,確認個人帳戶記錄情況。有欠費的,按規定補繳後,帳戶管理環節為轉出人員出具《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參保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基金)轉移單》和《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記錄表》。
一統籌地區范圍內轉出的,轉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檔案資料,同時反饋征繳環節。
二跨統籌地區轉出的,將《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參保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基金)轉移單》送財務管理環節辦理基金轉出手續。根據財務管理環節反饋的基金轉出信息,封存其個人帳戶信息,同時通知征繳環節。
第四節中斷繳費和恢復繳費帳戶處理
第三十五條對中斷繳費的,帳戶管理環節根據征繳環節傳來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人員增減信息,確認個人帳戶記錄,封存其個人帳戶,並按月計息。
第三十六條參保人員繳費中斷後續繳的,帳戶管理環節根據征繳環節提供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人員增減信息和《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繳費人員基本情況表》,確認原個人帳戶記載信息,恢復其個人帳戶記錄。
第五節終止繳費帳戶處理
第三十七條對終止繳費人員,帳戶管理環節根據征繳環節傳來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人員增減信息,確認個人帳戶記錄,列印《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記錄表》。
第三十八條對辦理離退休(職)的,帳戶管理環節計算個人帳戶養老金金額,將《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記錄表》等送待遇審核環節,復核無誤的,封存其個人帳戶。
第三十九條對繳費人員繳費年限不滿10年達到退休年齡、在職死亡、出國定居及離退休(職)人員死亡等情況,帳戶管理環節根據征繳環節和待遇審核環節傳送的有關信息,核定個人帳戶一次性支付額,列印《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核定表》,將其傳遞給待遇審核環節復核無誤後,注銷其個人帳戶。
第四十條帳戶管理環節每月應對中斷或終止繳費情況進行統計、清理,並建立標識。
第六節對帳
第四十一條帳戶管理環節每年向參保單位或個人發送《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對帳單》,並通過公示、公告等形式提供記帳信息。
第四十二條參保單位和個人對《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對帳單》核對後無異議的,帳戶管理環節要求其簽字確認。
第四十三條參保單位或個人對《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對帳單》提出異議的,帳戶管理環節予以復核,並與征繳環節核對。確需調整的,按程序報批後予以修改,並保留調整前的記錄,將復核結果通知參保單位或個人。
第五章養老保險待遇審核
待遇審核環節包括離退休(職)待遇審核、待遇調整審核、一次性待遇審核、供養直系親屬待遇審核等內容。
第一節離退休(職)待遇審核
第四十四條待遇審核環節對下列人員養老金待遇進行審核:
一符合正常離退休(職)條件的人員;
二符合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提前退休條件的人員;
三符合遼人發[2003]17號文件規定提前退休的人員;
四新參保單位參保前已辦理離退休(職)手續人員。
第四十五條參保單位要在出現上述人員30日內到待遇審核環節辦理待遇審核手續,填報《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參保人員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審批表》,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一身份證件;
二戶口簿;
三參保人員檔案;
四申請提前退休的人員,另需提供其他有關資料(如病退人員需提供醫療鑒定委員會鑒定原件及復印件);
五第四十四條第三類人員另需提供省人事廳批準的相關手續;
六第四十四條第四類人員另需提供原審批離退休(職)證明材料。
第四十六條待遇審核環節核驗參保單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准確性,必要時可同本人見面。審核通過後,按有關規定核算養老金支付標准,在《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參保人員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審批表》上填寫審核意見和核定金額,並及時記錄離退休(職)人員信息,通知征繳環節和待遇支付環節。
第四十七條待遇審核環節復核人員對計發養老金標准復核無誤後加蓋復核專用章,交部門領導簽字。參保單位持審核後的材料報送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審批。
第四十八條待遇審核環節根據復核後的《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職)人員增減變化表》、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審批後的離退休(職)人員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相關資料,建立離退休(職)人員資料檔案。
第二節待遇調整審核
第四十九條當國家規定對離退休(職)人員養老保險待遇統一調整時,待遇審核環節依據國家政策規定,建立離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調整台帳,送待遇支付環節。
第五十條離退休(職)人員對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調整金額有異議的,提出重核申請時,待遇審核環節予以重核。重核後,將結果通知參保單位或個人。確有調整的,應及時通知待遇支付環節,並保留重核及修改記錄。
第三節一次性待遇核定
第五十一條參保職工繳費年限不滿10年達到退休年齡、在職死亡、出國定居及離退休(職)人員死亡等情況出現後,參保單位要在30日內向待遇審核環節提出申領一次性待遇申請,同時提供以下證明和資料:
一身份證件;
二出國(境)定居的,提供出國(境)證明及戶口注銷證明;
三死亡的,須提供死亡證明。
第五十二條待遇審核環節受理參保單位報送的資料,審核通過後,將有關信息傳送帳戶管理環節,接到帳戶管理環節反饋的《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核定表》後予以復核,復核無誤的,送待遇支付環節。
第五十三條申領人對一次性待遇金額有異議,提出重核申請時,待遇審核環節予以重核,將重核結果通知參保單位或個人。確需調整的,應及時通知待遇支付環節,並保留重核及修改記錄。
第四節離退休(職)人員死亡後領取相關待遇核定
第五十四條離退休(職)人員死亡後,參保單位要在30日內向待遇審核環節提出申領喪葬費、撫恤費和供養直系親屬生活補助費。填報《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參保離退休(職)人員死亡後領取相關待遇核定表》、《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參保離退休(職)人員死亡後供養直系親屬待遇核定表》,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一離退休(職)人員死亡證明;
二供養直系親屬身份證件及與死者關系證明;
三供養直系親屬經濟收入情況。
第五十五條待遇審核環節對以上資料審核無誤後,核定其待遇標准,在《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參保離退休(職)人員死亡後領取相關待遇核定表》、《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參保離退休(職)人員死亡後供養直系親屬待遇核定表》上填寫審核意見和核定金額,將有關信息送待遇支付環節。
第五十六條申領人對核定的待遇金額有異議,提出重核申請時,待遇審核環節予以重核,將重核結果通知參保單位或個人。確有調整的,應及時通知待遇支付環節,並保留重核及修改記錄。
第六章養老保險待遇支付
待遇支付環節包括離退休(職)人員待遇支付、個人帳戶余額一次性支付和離退休(職)人員死亡後相關待遇支付、領取養老保險待遇資格認證等內容。
第一節離退休(職)人員待遇支付
第五十七條待遇支付環節收到新增離退休(職)人員待遇核定信息後,應及時將離退休(職)人員養老金發放有關信息送發放機構,由其為離退休(職)人員發放養老金。
第五十八條待遇支付環節每月根據上月待遇支付記錄及待遇審核環節傳來的新增離退休(職)人員待遇、待遇調整、一次性待遇、待遇重核等相關信息,建立當月離退休(職)人員養老金支付台帳,生成發放數據和《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付核定匯總表》。
第五十九條待遇支付環節每月將養老金發放數據和《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付核定匯總表》送財務管理環節的同時送發放機構,並定期接收發放機構的發放信息,檢查發放情況。
第二節個人帳戶一次性支付和離退休(職)人員
死亡後相關待遇支付
第六十條待遇支付環節依據待遇審核環節傳送的《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核定表》和《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參保離退休(職)人員死亡後領取相關待遇核定表》、《遼寧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參保離退休(職)人員死亡後供養直系親屬待遇核定表》,生成一次性待遇支付信息和供養直系親屬待遇支付信息,送財務管理環節支付。
第六十一條待遇支付環節根據財務管理環節反饋的支付信息,建立一次性待遇和供養直系親屬待遇支付台帳。供養直系親屬生活補助按月支付,按本章第一節規定的程序進行支付。
第三節領取養老保險待遇資格認證
第六十二條待遇支付環節定期對按月領取養老金的離退休(職)人員和按月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人員進行領取資格認證,向享受待遇人員發放資格認證通知,規定認證時間和方式,並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和資料:
一離退休(職)人員身份證件及生存證明等;
二領取供養直系親屬生活補助費人員身份證件及生存證明等。
第六十三條待遇支付環節對上述證明進行確認。對住在同城的離退休(職)人員可委託街道進行認證,對異地居住的可委託當地社保機構協查認證。
第六十四條根據資格認證情況,待遇支付環節進行相關處理:
一對去世、失蹤人員予以停發;
二對被判刑、勞教等人員暫停支付;
三對未按規定進行資格認證的人員暫停支付,待提供證明符合條件後再予恢復。
第七章附則
第六十五條由參保單位或個人填寫的原始表格及各業務經辦環節傳遞信息的表格,均需經辦人、負責人、審核人、復核人及主管領導簽字蓋章,註明日期。各業務環節要按有關規定對檔案資料進行分類整理,妥善保管。
第六十六條本規則由遼寧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負責解釋。
遼寧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④ 遼寧省退休金如何查詢
問:如何查詢退休人員的養老金發放明細?
答:查詢退休人員的養老金發放明細,只能去當地社保局查詢,目前沒有其他的查詢方式
⑤ 上海企業養老金核定表在哪查詢啊
上海企業養老金核定表在哪查詢啊如下,查詢企業《退休人員待遇核定表》可以這樣進行:
一般情況下,《退休人員退休待遇核定表》完成社保養老機構審定後,都會返回一份給個人進行核對和留存的。如果沒有收到返回,你(你)可以這樣
1、通過網路平台查詢——搜索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進入點擊導航欄的「網上辦事」——>點擊網上辦事後找到「便民查詢」——>點擊下拉菜單找到並點擊「個人社保賬戶查詢」——>進入查詢頁面輸入自己身份證號碼和驗證碼——>即顯示《退休人員退休待遇核定表》內容。
2、通過當地社保服務窗口查詢——個人攜帶身份證、退休證前去當地社保養老機構的服務大廳,說明情況讓服務人員給查詢。
3、通過社保養老機構的服務電話查詢——個人撥打社保養老服務電話12333,說明情況讓服務人員查詢。
⑥ 退休金核定表的個人編號怎麼查詢
在這個過程無法查詢。
⑦ 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核定表網上有列印嗎
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核定表網上有列印的。
在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網上服務大廳裡面,點擊菜單欄中的社保綜合,下一步,點擊左側的社保個人繳費歷史查詢,、等確定列印時間以後,如果沒問題就點擊右側的查詢。這個時候,直接彈出繳費歷史明細表。把窗口拉到最下方,點擊蓋章列印。這樣一來會看到相關提示,等待完成蓋章即可列印個人養老保險明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