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養老保險系數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系數就是指居民在繳納社會養老保險時可選擇的繳費基數檔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企業按本企業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20%繳納,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8%繳納,單位負責參保並代扣代繳個人部分,單位繳納單位部分。
Ⅱ 養老金繳費檔次系數怎麼算
法律分析:基本養老金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 +平均付款指數)/ 2×1%付款期,個人的平均貢獻指數是社會年平均工資基數/社會年平均工資,然後計算其平均值。下限是0.6, 高限制是3。社會保險的月繳費標准為最低檔(40%)、一檔(60%)、二檔(80%)、三檔(100%)四個檔次。其中,最低檔的繳費金額共548.57元:一檔(60%)月繳費金額為692.37元:二檔(80%)月繳費金額為835.97元:三檔(100%)月繳費金額為979.77元。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所謂養老保險(或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簡單說養老保險是由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保證勞動者在年老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Ⅲ 養老保險,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個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是建立個人賬戶當年至職工退休上年度本人歷年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職工本人當年繳費工資指數,為本人當年繳費工資與上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比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Ⅳ 養老保險,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是什麼意思
養老保險,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是指:
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版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權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
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歷年繳費指數之和/繳費年限=平均指數。
我們說的繳費工資,是指可以納入繳納社會保險費范圍的工資性收入,按照現行政策規定,繳費工資就是按國家統計部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范圍內發放的工資。它的特點是依工資收入的實際情況而定,沒有上下限限制。繳費工資的確定實際上就是對職工工資總額的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