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江蘇省養老保險已全省統籌,是不是在哪個城市辦理退休都一樣啊
很負責任地回答你,江蘇省內的人員,無論在那個城市辦理退休,都是按江蘇省政府和省人社廳頒發的有關江蘇省退休人員退休養老金待遇核算辦法的文件進行,計算待遇用的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發基數也是唯一的退休年江蘇省養老金計發基數,與退休人所在的城市沒有任何關系。也就是說,江蘇省無論在那個城市或者縣城辦理退休都是一樣的。
現在全國各省市區都已經實現全省市區統籌,絕大多數省市區像江蘇一樣 全省市區退休養老金待遇核算在省市區內完全一樣,只有幾個省份省內不同地方還沒有實現完全一樣,有所區別和差異。江蘇省是實現省內不同城市完全一樣的省份!
你好,江蘇從2020年9月開始實行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不管在哪個城市 辦理退休 ,最後領到的基本養老金都是一樣的。
但是,在不同的城市 工作 ,最後領到的基本養老金還是有明顯的差異。
其實,每個人之所以願意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就是為了在退休後能領到基本養老金。
目前,基本養老金的計算主要與三個因素掛鉤,分別是:
1、 繳費年限
一個人交養老保險的時間越長,最後領到的養老金就越多,這也是所謂的 長繳多得 。
2、 繳費金額
一個人的工資越高,每個月交的養老保險費越多,最後領到的養老金也越多,這也是所謂的 多繳多得 。
3、 辦理退休所在的省份
一個省的 社會 平均工資越高,所有退休職工的平均養老金就越多。
原因在於, 基本 養老金中有一部分叫做「 基礎 養老金」,其計算公式為:( 退休時「 當地 」 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2 繳費年限 1%
之前,養老保險是地市級統籌,就是以 全市 的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進行計算。
現在,改成省級統籌後,就是以 全省 的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進行計算。
這樣,不管你在江蘇省的哪個城市退休, 平均工資都是用的同一個數據 ,在繳費年限和繳費金額不變的情況下, 最後領到的基本養老金肯定也是一樣的 。
但是,不同省份的平均工資是不一樣的,經濟越發達,平均工資自然越高,最後的養老金也會高一些。
雖然辦理退休的地點不影響養老金的金額,但是,在不同城市工作,最後的養老金會有明顯的差別,其中的關鍵就是 繳費金額 。
原因很簡單,南京、蘇州企業能開出來的平均工資肯定要比鹽城、連雲港開出來的平均工資要高。
你在蘇州工作,每個月可能有1萬的工資,每個月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有800塊。
你在連雲港工作,每個月可能只有5千的工資,每個月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有400塊,這就導致個人賬戶中的金額要比蘇州少一截。
最後退休的時候,個人賬戶養老金也就少了,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自然也就少了。
所以,想要拿到更高的基本養老金,最好還是在發達地區工作。
理論上是一樣的,退休養老金領取金額分為幾個組成部分。
1.帳戶余額---個人累計繳費之和及期間所產生的利息。
2.繳費基數---本人歷年繳費指數
3.當地(省) 社會 平均工資
從以上幾點看在省內任何一個城市退休領取的退休金都是一樣的。
大家想多了。由於各地上年度 社會 平均工資不一樣,那註定全省各地的基礎養老工資存在差別,全省統籌指的是全省養老金的收發納入一個大鍋,這避免養老金放出現余額的虧空。
什麼叫養老金統籌?
一:養老金統籌,是指養老金的發放在全省、或者全國以內,養老金的資金統一管理、統一使用,防止部分地區繳納的資金不夠用,而不能按時間、足額發放養老金的問題;
二:養老金統籌,是指養老金的上調上漲在全省、或者全國要統一比例、統一時間,資金統一調配與使用;
三:養老金統籌,是指退休人員死亡以後,其喪葬費、撫恤金的費用,發放的比例與額度〈資金)要統一調配與使用;
四:養老金統籌以後、差距仍然存在,因為:①:各地的平均工資、交費的基數存在懸差;②:每個人的交費基數、檔次、年限的不同;③:個人之間退休的年齡、年份、時間的不同;④:每個地區(單位)的補貼比例、額度不同;⑤:企業(職業)年金的設立、交費的比例及發放的方式不同;
五:綜上,養老金統籌:不是吃大鍋飯,不會殺富濟貧,不會平均發放養老金;多交多得、長交多得、不交費只能得基礎的養老金,是養老金發放的基本原則;
你在哪個城市繳納滿10年,就在哪個城市退休。在兩個城市都繳納滿10年隨你挑選退休城市,但兩個城市都繳納10年的人很少吧!
如果都沒有繳納滿10年回戶籍地退休吧!
㈡ 養老保險 省級統籌
一、是否已真正實現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尚存爭議
養老保險制度省級統籌是提高統籌層面、增強制度的互濟共助作用,提高財政兜底能力和基金支付力,最武漢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終實現制度統一的重要途徑。1987年我國首次提出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概念,國務院曾要求1998年底實現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目標,但最終目標落空。2007年,國務院要求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期限在2009年年底完成。2009年7月,入保部透露,全國已經有25個省份建立了省級統籌制度。2011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舉行記者會宣布:「十一五」期間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並宣稱現在養老保險基金統籌層次還比較低,我們在「十二五」期間要實現基礎養老金的全國統籌,在更大范圍內進行資金調劑,化解風險。
統一計發辦法和統籌項目、統一業務經辦機構和規程、統一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等「五個統一」的標准。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工作啟動了20多年的時間,並做了多次部署,但最終未見成效,詳見表1。
二、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制度障礙與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的發展難點
政府一次次提出省級統籌的時間表,目標一次次的設定,但執行效果總未達到預期。2012年入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公報稱,全國31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已建立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但事實上,我國只有為數不多的幾個省份實現了基礎養老金在省級的統收統支,絕大多數省份養老保險統籌層級仍然停留在縣市一級,全國統籌單位多達2000個。真正意義上的省級統籌為什麼如此困難,主要原因在於:
1.地方利益作祟,統籌層次無法提高的阻力在於政府本身
養老保險統籌最主要的問題是直接的利益關系,無論省內各地市之間還是各省之間,只要養老保險基金的利益問題無法平衡,實行省級統籌或是全國統籌的任務就難以推行。實現省級統籌是提升養老保險保障能力的有效辦法,但省級政府存在一定的顧慮,按照慣例,哪一級統籌就由哪一級財政負責。財政責任的上移,無疑給省級政府增加了財務負擔和更多的行政管理責任。已經實現省級統籌的地方,除了4個直轄市之外,大多屬於欠發達地區,比如甘肅、青海、寧夏、新疆;沒有完全實行省級統籌的地方,大多屬於發達地區。出現這種現象,主要因為中央財政對欠發達地區實行省級統籌給予一定的補助,再加上省級財政補助,省級就有足夠的資金開展養老保險省級統籌,且省內地市由於結余少也願意將責任上移。而發達省份無法得到養老保險基金的中央財政補貼,省內養老保險基金結余又滯留地市級。若省內經濟差異大,則各地市不願將養老保險金上繳省級補差調劑,就產生了越發達地區省級統籌越困難的現象。
對於省內各地市而言,由於養老保險的屬地管理規則,基金限制在各個行政片區內,基金的上解就可能導致利益受損,涉及當地財政收入和政績。經濟好的地市擔心省級統籌降低本地居民養老待遇水平,損害本地利益;而經濟差的地市希望得到外援降低自身支出壓力。當出現局部利益與全省利益沖突的時候,各個市、縣往往選擇保護局部利益。
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困難,不是理論或技術上的困難,而是利益平衡問題。在當前以及今後很長一段時間內,各省級行政區間的巨大經濟差距將繼續存在,各地對自身利益的爭奪與地方保護主義將繼續存在,中央政府也很難在短期內完全協調好各省級行政區的利益訴求。
2.碎片化管理導致無法統一養老保險制度
按照我國公共政策制度設計規則,中央往往僅負責養老保險制度宏觀政策的制定和指導,具體細則由各地政府依據自身特點、經濟狀況以及地區居民的收入水平自行設定,出現繳費基數、繳費模式、費率水平等不同,導致養老保險制度的碎片化,不僅省際之間制度不一,甚至省內各地市也差異很大,不易進行統一管理。以廣東省為例,珠三角地區外來人口多,參保覆蓋率高,基金結余較大,單位繳費普遍在9%~12%左右的低繳費區,深圳、珠海、佛山為10%,東莞只有9%,繳費工資較低,普遍低於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企業負擔較輕;而欠發達地區則相反,覆蓋率低,參保繳費人數少,基金結余較少,有的地市出現當期赤字,單位繳費比例普遍高於15%,韶關、河源、汕尾基本養老保險企業繳費率達到18%,最高的達到22%,繳費工資普遍已達到或接近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企業負擔較重。
5.統籌調劑基金部分用於做實個人賬戶,地市參與省級統籌積極.陸降低
全國各省級養老保險統籌要求從各地市上調養老保險調劑金,如廣東省規定從2009年1月1日起,將省級養老保險調劑金上繳比例由3%統一調整為企業養老保險單位繳費的g%,養老保險基金調劑金上移至省級主要用於補差欠發達的地市統籌資金的支付缺口。由於養老保險制度從現收現付轉制到部分積累制時,統籌賬戶對個人賬戶的侵佔,導致個人賬戶「空賬」運行。地市的統籌賬戶基金,除了向省人保上繳調劑金之外,一部分還要用來做實個人賬戶。2006年之後實施養老保險新政,中央政府要求積極做實個人賬戶,除財政補貼和轉移支付等方法,也在利用提高統籌層次的方式來籌集資金以彌補個人賬戶無法支付的部分。這進一步影響較發達地市政府進行省級統籌的積極性,傾向於將基金截留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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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哪些省社保全國統籌了
今年年初,人社部舉行新聞發布會通知,要從1月份開始㈣ 6月30日起,江蘇啟動全國養老統籌,對在職和退休人員有啥影響
6月24日,江蘇省下發了《 關於省人社一體化信息平台暫停服務的通告》,根據《通告》要求: 將在2022年6月30日18點,啟動養老保險信息系統與全國統籌系統對接工作。江蘇省實現全國養老保險統籌以後,對在職和退休人員有哪些影響? 都是前沿動態,提前了解!
6月30日至7月13日,江蘇省暫停社保相關業務。對於在職人員來說,在此期間,暫時無法辦理參保、停保等業務。待7月13日,系統恢復運行以後,方可辦理相關業務。
需要注意的是:就業創業、勞動關系、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等業務的恢復時間,提前了3天。也就是說,在7月10日,上述業務即可恢復正常辦理,網上服務也同步恢復。
小結1:
1.社保系統對接期間,參保人員暫時無法辦理社保相關業務。
2.在完成全國養老統籌以後,江蘇省參保人員的信息,與全國系統實現無縫對接。繳費基數方面,應該還會沿用江蘇省全口徑平均工資,暫時不會實現全國統一。異地參保方面,隨著全國統籌的不斷完善,相信未來跨省參保繳費,將會變得更加方便。
根據江蘇省統計局發布的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60歲及以上人口為1850萬人,佔21.84%,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為1372萬人,佔16.20%。相對來說,江蘇省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數量相對較高,高於全國平均水平。
根據2022年全國統籌調劑資金上繳劃撥數據顯示:江蘇省職工養老保險基金收入金額為3514.01億元,排在全國第2;全國統籌調劑資金收入(上繳)金額為178.86億元,排在全國第3。相對來說,江蘇省的社保基金收入較高,可以「自負盈虧」,還可以額外上繳一部分資金給國家,去幫助其他社保基金壓力的的省份。
小結2:
1.社保系統對接期間,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待遇不會受到影響。
2.在完成全國養老統籌以後,7月底前,2022年江蘇省養老金調整方案將會公布,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也會隨之調整。短期來看,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發基數,仍會按照江蘇省的執行,不會實現全國養老金計發基數的統一。長期來看,隨著全國養老統籌的深入推進,將更有助於國家統籌社保資金,幫扶其他省份。
雖然江蘇省老年人口佔比較大,但是江蘇省的社保基金收入,足以支付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除此以外,還能拿出一部分資金,上繳國家,用於幫扶其他省份,是名副其實的「蘇大強」!
江蘇推進全省養老信息系統與國家統籌信息系統數據對接期間,參保人員暫時無法辦理社保相關業務,但是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待遇不會收到影響。在完成全國養老統籌以後,江蘇省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也將隨之調整,最遲在7月底前將會發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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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7月25日廣西將實現全國養老統籌,對在職和退休人員有哪些影響
廣西先後發布了《關於廣西「數智人社」(社保業務)信息系統切換上線的通告》和《 關於暫停辦理基本養老保險 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繳費業務的通告 》, 根據《通告》要求:廣西將在6月30日至7月25日,啟動養老保險信息系統與全國統籌系統對接工作。在此期間,哪些業務會暫停辦理?2022年7月的養老金、失業金、工傷等社保待遇,能否正常領取?如果因系統原因,未能及時辦理和領取的待遇,是否可以補辦和補發?實現全國養老保險統籌以後,對在職和退休人員有哪些影響? 都是參保人員和退休人員關心的問題,提前了解,一次給你講清楚!
繼浙江、山東、江蘇、遼寧、湖北等地之後,廣西也啟動了全國養老統籌工作。6月30日至7月25日,廣西將會暫停辦理養老、工傷、失業等相關業務。
對於在職人員以及靈活就業人員、退休人員,需要注意以下3個問題:
1.在此期間,哪些業務會暫停辦理,未能及時辦理怎麼辦?
暫停的業務主要包括參保、停保、繳費、養老待遇資格認證等社保相關業務。 也就是說,在此期間,線上和線下服務渠道也將隨之關停,無法辦理上述業務。
如果未能及時辦理待遇申報等業務,不要著急,待7月25日恢復業務以後,還可優先辦理,不會影響參保人員的社保權益。而且, 對於無法按時申報繳費的或者多繳費的,可以多退少補,免收滯納金。
2.2022年7月的社保待遇,能否正常領取,未能及時領取可否補發?
原則上,屬於7月份的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等社保待遇(比如:養老金、失業金、工傷津貼等), 都將會在7月底前發放到位。
如果因系統原因導致未能及時申領的,還可以在系統恢復運行以後,進行補發。這下參保人員和退休人員,可以安心啦,不用擔心社保待遇領取的問題了。
3.養老資格認證到期,未認證的怎麼辦?
對於在7月份認證到期的退休人員,如果未能在到期之前進行認證,可以補認證。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補認證時間截止到8月4日,企業職工補認證的時間截止到8月10日。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錯過了補認證的時間,仍未能認證的,將會停發待遇。
補認證後恢復待遇發放並補發未認證期間停發的待遇。
根據2022年全國統籌調劑資金上繳劃撥數據顯示:廣西職工養老保險基金收入金額為903.63億元,排在全國第20位;全國統籌調劑資金上繳金額為30.55億元,排在全國第15位。
相對來說,廣西的社保基金收入較高,可以「自負盈虧」,還可以額外上繳一部分資金給國家,去幫助其他社保基金壓力的的省份。
廣西啟動全國養老統籌以後,短期內: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計發基數將不會受到影響,也不會實現全國養老金計發基數的統一。長期看:隨著全國養老統籌工作的深入推進,未來廣西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整體水平,將會有所提升。
1.廣西在推進養老系統與全國統籌信息系統對接期間,雖然會暫停社保業務,但是不會影響7月份社保待遇的發放和退休人員養老金的領取。即便因系統原因,導致出現欠繳、待遇未能及時領取、養老資格未能及時認證等問題,也可以在系統恢復運行以後,進行補辦,補領待遇。所以參保人員和退休人員不必太過擔心。
2.廣西實現全國養老統籌以後,短期內,將更有注意國家集中社保資金,幫扶其他省份。長遠看,也有助於更好地保障廣西退休人員的養老待遇,未來還會有助於提升廣西退休人員養老金的整體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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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哪些省份實現了養老保險省級統籌
湖南省、貴州省、河南省、山西省、江蘇、陝西、廣東、江西等多地也有相關部署。
2018年6月,國務院印發《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在統一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繳費政策、待遇政策、基金使用、基金預算和經辦管理的基礎上,推進養老保險基金統收統支工作,並建立地方各級政府養老保險基金缺口責任分擔機制。
湖南、貴州等多地密集出台方案,明確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時間表和路線圖。湖南省2019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改革,統一養老保險政策、實行基金省級統收統支統管。
自2019年7月起,當期征繳收入按月全額歸集至省級財政專戶,結余基金限期全額歸集至省級財政專戶。2019年6月30日前的結余基金,除保留本級存放2個月的支付備用金外,2019年7月31日前全部上繳。
歷史沿革:
在中央調劑金制度實施後,全面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已經是明確的改革方向。但各地基本政策不統一,制度結構『碎片化』,基金管理分散化,都成為統籌層次進一步提升的梗阻。因此,有必要進一步完善省級統籌,為深化改革進一步打開空間。
在加快推進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做好制度宏觀框架改革的同時,同步完善關鍵機制設計,加快構建適應長繳多得、多繳多得激勵要求的待遇確定機制,完善指數化待遇調整機制,合理確定最低繳費年限、個人賬戶記賬利率等關鍵變數,推動制度權責關系更加清晰,保障水平更加適度,待遇支付更可持續。
㈦ 養老保險實現省級統籌的17個省份是什麼
北京,天津,吉林,黑龍江,新疆,福建,雲南,陝西,甘肅,寧夏,青海,河南。
今年試點啟動的省市有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5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