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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戰人員養老保險有哪些優惠

發布時間:2023-02-08 17:13:12

『壹』 參戰退役軍人特別優待政策和補助

一、基礎養老金。按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當年的統一標准發給。
二、個人帳戶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軍齡可按一定的標准帳戶化。具體為:以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待遇當年繳費檔次的平均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軍齡(不滿1年按1年算)計算帳戶化額度,該額度計入個人帳戶儲存額。個人帳戶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
三、繳費年限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的繳費年限為軍齡與其個人實際繳費年限之和。其繳費年限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
退伍軍人養老金優化了哪些地方?
養老金是對退伍軍人晚年生活的經濟保障,具有國家政策支持。
在繳費年限養老金方面,相關部門指出,復員退伍軍人的繳費年限為軍齡與其個人實際繳費年限之和。年滿60歲退伍軍人補貼問題縣委組織部基層辦曾有一個「三老人員」補助的政策,「三老人員」是指老模範、老幹部、老黨員,今年把老軍人也納入了補助范圍,由「三老人員」變為「四老人員」,
以上就是參戰退役軍人特別優持政策和補助的一部分,每一個參戰軍人都值得人民敬仰,要知道沒有他們就沒有我們現在安逸的生活。
法律依據:根據國務院第259號令《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退伍軍人跟普通市民一樣自己交錢辦理養老保險,繳納養老保險費到60歲之後開始享受養老金。但達到退伍軍人的服役年限(軍齡)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即參軍的10雖然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但視同他已經繳納,就是說在他繳納保險費年限的基礎上多算10年

『貳』 參戰立功人員退休政策

一等功退休後享受較高的退休金和撫恤金,一等功退伍後部隊會按相應的比例增發一次性退役金。根據相關規定:獲得中央軍事委員會、軍隊軍區級單位授予榮譽稱號,或者榮獲一等功的,增發15%;榮獲二等功的,增發10%;榮獲三等功的,增發5%。
退役軍人收到轉移憑證和補助資金後,將其中一份轉移憑證交給安置單位,待所在地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經辦啟動後,由安置單位按規定申請辦理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和軍人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手續。在我們的生活當中,參戰部隊的老兵退休之後肯定是享受一定的退休政策的,所以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明確的規定的,必須要保證退休的老兵生活水平不能夠低於社會總體水平。
擔任師級以上職務和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軍官,退出現役後作退休安置,有的也可以作轉業安置或者其他安置。擔任團級以下職務和初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軍官,退出現役後作轉業安置或者其他安置。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國家對老兵的相關優撫政策:
1、維護其退役軍人在退役後相應的生活水平不低於或略高於社會總體水平
2、保障退役軍人的生活待遇略高於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3、最重要,最核心的是看退役軍人的經濟收入,通過特殊保障和必要的優待使退役軍人盡快達到或者高於未服兵役的公民的生活水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
第九條退役軍人保障工作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負擔。退役安置、教育培訓、撫恤優待資金主要由中央財政負擔。

『叄』 兩參老兵最新待遇政策

中央民政部對全國參戰老兵有什麼新政策 參戰老兵的優撫政策待遇 - : 自2017年10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准,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殘疾撫恤金標准, 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三屬」定期撫恤金標准,...

對城鎮退伍的兩參人員有什麼優撫政策和待遇? - : 一個因戰五級殘疾軍人回答戰友:我國(廣東省、廣西自治區的已經發放《參戰涉核軍人優待證》的省區除外)目前在《退役軍人保障法》實施以前,對於我們城鎮兵源的兩參(參戰涉核)退役軍人,只有與其他退役軍人一樣:懸掛「光榮之家」牌匾、榮立二等功記載於縣級「地方誌」等榮譽類型的優待以外,是沒有其他優待、優先的待遇的.但是在已經在全國人大、退役軍人事務部官網頒布的《退役軍人保障法(草案)》,已經增加了對於參戰涉核軍人(城鎮兵源)的各種福利類型的優待政策,沒有意外的在今年八一建軍節就會開始實施的.

參戰退役軍人2021年補貼是多少一月? - :(一)退役安置待遇 1.退役軍官安置 對退役的軍官,國家採取退休、轉業、逐月領取退役金、復員等方式妥善安置. 2.退役軍士安置 對退役的軍士,國家採取逐月領取退役金、自主就業、安排工作、退休、供養等...

兩參老兵養老保險政策 - : 國家對於參戰老兵,並沒有特殊政策,和其他服役軍人一樣待遇,軍齡可以視同繳費年限,和到地方之後的繳納養老保險年限合並計算,到法定年齡時,最低繳納養老保險滿15年的,可以辦理退休,對於困難企業的軍轉幹部,可以提前辦理退休.

兩參老兵每月有多少優撫金 - : 每個人的優撫金是不一樣的,一般有每個人的軍齡來決定,軍齡越長則優撫金就越高,相反就越低,但最少也在千元左右.

民政部對兩參人員優撫有什麼? - : 2017年民政部對兩參人員最新政策1、關於生活補貼變「榮譽金」的問題:過去制定政策,一直沿襲「扶貧」的思維,定位在「救濟困難」.由於受時間和年代的限制,這種定位與社會經濟發展明顯滯後,造成了許多問題,有關榮譽性的褒獎政...

民政部對參戰人員補貼 - : 國家對建國後的「兩參」人員(即參加過14次局部戰斗,參加過核試驗人員)有優撫政策,具體的操作機關是民政(優撫)局,因執行的都是各省、市、自治區的政策規定,所以須向當地民政局咨詢.

兩參退役老兵最新消息兩參退役老兵20l5年的優補金額有多少 - : 國家補助360元/月

兩參老兵養老保險政策 - :國家對於參戰老兵繳納養老保險,並沒有特殊政策,和其他服役軍人一樣待遇,軍齡可以視同繳費年限,和到地方之後的繳納養老保險年限合並計算,到法定年齡時,最低繳納養老保險滿15年的,可以...

兩參老兵榮立三等功有什麼待遇 - : 戰時三等功享受易地安置政策,安排工作政策.退役三等功增發5%一次性退役金.根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二十九條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現役滿12年的;2、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

『肆』 參戰退伍軍人補貼政策及補貼標准

法律分析:1、基本復員費:按月工資基數(軍銜工資、軍齡工資、邊遠艱苦地區津貼、地區附加津貼和高山海島津貼之和,下同)計發,不滿10周年的,軍齡每滿1年發給1.5個月,不滿15周年的,軍齡每滿1年發給2.5個月,不滿20周年的,軍齡每滿1年發給3個月,滿20周年以上的,軍齡每滿1年發給4個月。其中,軍齡不滿1周年的部分,按年標準的一半計發。具體以當年標准為准。

2、安家補助費:按月工資基數計發,復員到大中城市的,10周年以內的,每年發給0.5個月,10周年以上的,從第11年起,每年發給1.5個月;復員到縣市以下地區的,相應增發0.5個月。其中,軍齡不滿1周年的按年標准計發。具體以當年標准為准。

3、回鄉生產補助費:復員回農村的士官按月工資基數計發,軍齡每滿1年發給1.5個月。具體以當年標准為准。

4、醫葯生活補助費:對患有慢性病的復員士官,視病情輕重,經軍以上機關批准,發給醫葯生活補助費,最高5000元,最低1200元。

5、獎勵工資:當年符合發放獎勵工資條件的,按基本工資標准發放。

6、住房補貼和公積金:退役騰退軍產住房後,按照個人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累計金額發放。服役期滿後,住房補貼和公積金總數,下士約為1.6萬元,中士約為2.7萬元,上士約為4.3萬元,四級軍士長約為6萬元。具體金額因個人軍銜工資檔次等不同而有所不同。具體以當年標准為准。

7、傷亡保險金:未領取過傷亡保險金的,將個人賬戶中繳存的傷亡保險費本息退還給個人,領取過傷亡保險金的,傷亡保險費不再退還。

8、退役醫療保險金:退役後參加醫療保險的,由財務部門將個人賬戶保險金轉至安置地社會保險機構,不參加醫療保險的,將保險金退還給個人。具體以當年標准為准。

法律依據:《關於分退役士兵社會保險問題的意見》 二、政策措施 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現役的退役士兵,適用以下政策。(一)允許參保和補繳 未參加社會保險的允許參保。退役士兵入伍時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的,入伍時間視為首次參保時間;2012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保險法》實施前退役的,軍齡視同為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保險法》實施後退役、國家給予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的,軍齡與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參保後繳費中斷的允許補繳。退役士兵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出現欠繳、斷繳的,允許按不超過本人軍齡的年限補繳,補繳免收滯納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基本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含軍齡)未達到國家規定最低繳費年限的,允許延長繳費至最低繳費年限;2011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前首次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最低繳費年限的,允許一次性繳費至最低繳費年限。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累計繳費年限(含軍齡)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退役士兵參加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存在的問題,各地按規定予以解決。

『伍』 參戰企業退休人員補助最新標准

國家對老兵的相關優撫政策:

(一)維護其退役軍人在退役後相應的生活水平不低於或略高於社會總體水平

(二)保障退役軍人的生活待遇略高於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三)最重要,最核心的判歲是看退役軍人的經濟收入,通過特殊保障和必要的優待使退役軍人盡快達到或者高於未服兵役的公民的生活水平。

國家對參戰人員退休待遇的規定:

沒有統一政策,各地不同,但是基本上每個月都是300-400的生活補助金。

如何譽雹補發退伍軍人補貼?

已經離隊的退役軍人,由原軍隊所在單位財務部門填制《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軍人退役基掘虛睜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軍人職業年金繳費憑證》(以下簡稱「轉移憑證」)一式三份,一份存檔,兩份郵寄給本人,並將按規定標准計算的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和軍人職業年金補助匯給本人。

退役軍人收到轉移憑證和補助資金後,將其中一份轉移憑證交給安置單位,待所在地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經辦啟動後,由安置單位按規定申請辦理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和軍人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手續。

在我們的生活當中,參戰部隊的老兵退休之後肯定是享受一定的退休政策的,所以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明確的規定的,必須要保證退休的老兵生活水平不能夠低於社會總體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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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參戰退伍軍人養老保險

參戰退伍人員,有養老保險
一、進一步落實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勞動保障政策
(一)落實再就業扶持政策
對失業且有再就業願望的部分軍隊退役人員,憑退役證,身份證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求職登記,符合〈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05]36號)規定條件的,辦理〈再就業優惠證〉,享受相應的再就業扶持政策。
(二)解決基本養老保險接續問題
1、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和軍隊復員幹部尚未參保繳費的,可持有效政明到當地社會保障經辦機構辦理登記手續,原有軍齡可視同繳費年限,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和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的軍齡)滿15年的,可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對已辦理登記軍齡手續後按規定繳費的,其實際繳費年限與原有軍齡合並計算為繳費年限。
(含視同繳費年限的軍齡)滿15年的,可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對已辦理登記軍齡手續後按規定繳費的,其實際繳費年限與原有軍齡合並計算為繳費年限。
2、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和軍隊復員幹部,處於失業狀態的,有所在參保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保留養老保險關系,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和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的軍齡)滿15年的,可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不繳納養老保險費。
3、對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和軍隊復員幹部未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個人按規定繳費,企業繳費確有困難的,可有軍隊退役人員所在企業與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共同協商,簽訂緩繳或補繳協議,使其能夠參保並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4、對實現再就業繼續參保繳費的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和軍隊復員幹部,社會保險經辦機關要及時受理並做好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接續工作。
(三)解決基本醫療保險接續問題
按照〈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的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按規定享受醫療補助。不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以及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的軍隊退役人員和軍隊復員幹部,可以按照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的有關政策參加醫療保險,接續醫療保險關系,按規定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其軍齡視同繳費年限。對未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軍隊退役人員和軍隊復員幹部,地方政府要督促企業及個人按照規定參保繳費,對於確有困難的企業,各地要通過多渠道籌資,幫助其所在企業參加醫療保險。對無能力參加醫療保險以及參加醫療保險後個人醫療費用負擔沉重的軍隊退役人員和軍隊復員幹部,要按規定將其納入醫療救助范圍,保障其基本醫療待遇。
其軍齡視同繳費年限。對未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軍隊退役人員和軍隊復員幹部,地方政府要督促企業及個人按照規定參保繳費,對於確有困難的企業,各地要通過多渠道籌資,幫助其所在企業參加醫療保險。對無能力參加醫療保險以及參加醫療保險後個人醫療費用負擔沉重的軍隊退役人員和軍隊復員幹部,要按規定將其納入醫療救助范圍,保障其基本醫療待遇。
其他安置在企業的1954年11月1日以後入伍並參加過為抵制外來侵略,完成祖國統一,捍衛國家領土和主權完整,保衛國家安全而進行的武力打擊敵方的軍事行動,迄今已經從軍對退役的人員,(簡稱參戰退役人員)和參見核試驗的軍隊退役人員,按照勞動部發[2006]17號文件和本通知規定解決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問題。
二、加強部門協調配合
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民政,財政部門要嚴格履行中央明確的落實有關政策職責分工,進一步做好信息交流,情況通報等資源共享工作,形成協調聯動工作機制。
(一)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與當地民政部門的溝通與配合,做好從民政部門接收復員退伍軍人資料工作,並組織專門力量進行核實。要充分發揮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平台作用,深入開展排查工作,摸清底數,力求不留死角。要進一步加強對軍隊退役人員的就業服務和職業培訓工作,優先推薦就業崗位,按規定落實各項就業再就業扶持政策。要做好部分軍隊退役人員軍齡登記工作,准確核實視同繳費年限,主動宣講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政策規定,認真做好社會保險關系接續工作,為軍隊退役人員參保繳費,待遇支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要採取適當形式正確宣傳兩個「17號文件」精神,使軍隊退役人員能了解和掌握相關政策,增強自身就業和參保的意識。
(二)民政部要以區(縣)為單位,將掌握的本地區屬於兩個「17號文件」范圍內的復員退伍軍人資料,按規定時限全部提供給同級勞動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對情況不清楚的,相關部門要主動配合核實。
(三)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勞動部發[2006]17號文件要求,將中央財政轉移資金及時核撥到位。
三、各省督導檢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部門要跟蹤,掌握所屬市縣的工作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要結合本地工作進展情況,加大對基層部門工作的督查指導力度,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位。各地在落實政策中遇到的突出問題,要及時上報。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工作指導,適時對有關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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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參戰退役人員2022年優撫待遇

一、退伍軍人補貼政策及補貼標准

1、紅軍退伍軍人

退伍軍人的補貼對於那些戰爭歲月走過來的老兵,為了祖國做出過重大的貢獻,國家對於他們也是非常的重視。2019年開始,紅軍退伍軍人每年可以領取五萬元左右的補助。

2、殘疾退伍軍人

在服役期間造成殘疾的退伍軍人,國家會根據不同的級別等級,對於他們給予相應等級的補助。2019年退伍軍人的補貼標準是1200元每月,如果是帶著傷病回家的退役軍人,除此之外,每個月能得到550元的補貼,曾是部隊參戰人員的,每個人能得到600元的補貼。

3、退伍軍人的安家補助費

退伍軍人的安家補助費按月工資基數計發,復員到大中城市的,10周年以內的,每年發給0.5個月,10周年以上的,從第11年起,每年發給1.5個月;復員到縣市以下地區的,相應增發0.5個月。其中,軍齡不滿1周年的按年標准計發。具體以當年標准為准。

3、退伍軍人回鄉生產補助費

退伍軍人回農村的士官按月工資基數計發,軍齡每滿1年發給1.5個月。具體以當年標准為准。

4、退伍軍人的醫葯生活源氏補助費

對患有慢性病的退伍軍人,視病情輕重,經軍以上機關批准,發給醫葯生活補助費,最高5000元,最低1200元。

二、2019年農村退伍軍人補貼政策及補貼標准

農村退伍軍人的補貼主要分為兩大類:

1、農村退伍軍人養老補助

農村退伍軍人的養老補助主要是針對年滿60歲的退伍軍人,他們每月可領取養老補助。國家開設針對退伍軍人的養老賬戶,退伍軍人繳納祥碧的養老保險年數,將從軍年數計算在養老保險繳納的年份,在領取時,依據當地年度養老金發放的相關標准。

2、農村退伍軍人老年補貼

按照規定,農村退伍軍人的老年補貼,凡2011年之後退伍的農村軍人,按照實際服役年數,以10元為基礎,每增加一年就在此基礎上累加10元的方式,服役3年的,在年滿60周歲以後,每個月都可以領取到30元的農村退伍軍人晚年糊口補貼。據了解目前,確實對退伍軍人開始進行登記,退伍軍人帶身份證、戶口本和退伍證的復印件到社區進行登記就可以。

三、兩會公布:事關退役軍人待遇的9件大事

第一,增加對轉業幹部雹宴散、退役安置、優撫對象等補助經費:2019年國防支出預算11899億元,增長約7.5%。將重點支持國防和軍隊改革,全面推進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圍繞加快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做好資金保障。完善優撫安置制度體系,落實退役軍人待遇保障,完善退役士兵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接續政策,增加對轉業幹部、退役安置、優撫對象等補助經費。

第二,扎實做好退役軍人等重點群體就業工作:國家將拿出1000億元,用於1500萬人次以上的職工技能提升和培訓,通過完善高職院校考試辦法,鼓勵更多的畢業生、退伍軍人、農民工等報考,今年大規模擴招100萬人。

第三,全國省級退役軍人事務機構全部組建完成。

第四,3月底前,省級以下市、縣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組建完成。

第五,國家退役軍人服務中心掛牌組建,省及以下的市、縣、鄉、村五級服務管理體系,將在5月份完成。

第六,《退役軍人保障法》有望在下半年提交審議。

第七,《關於加強新時代退役軍人工作的意見》等11部法規和17個政策文件,將陸續出台。

第八,《退役軍人保障法》相配套的《退役軍人安置條例》《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烈士褒揚條例》等也在制定和修訂當中,計劃今年完成。

第九,動員社會力量為退役軍人服務的政策措施正在研究制定,將陸續出台。

『捌』 參戰人員退休後還有優撫金嗎

參戰人員退休後一般就沒有優撫金了。
優撫金是社會對特定人群的一種特殊的福利,是一種照顧性的救助。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才可領取。如果享受了退休金後,不再符合領取優撫金的條件了則優撫金停發,優撫金將用於更需要照顧的其他人身上。
國家對於參戰優撫人員退休待遇沒有統一政策,各地不同,需要看當地的具體政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玖』 2021年兩參人員待遇調整

一、為解決部分兩參人員生活困難等問題,省民政廳等五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切實做好重點優撫對象解困幫扶工作的通知》(雲民優〔2014〕2號),提出企業下崗失業參戰退役人員中斷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我廳下發了《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兩參人員補繳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雲人社發〔2014〕270號),對補繳范圍、補繳辦法作了規定。自2014年「270號文件」下發至2019年底,全省符合條件並按「270號文件」規定補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兩參人員達幾萬人,兩參人員參保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問題已基本得到解決。
二、2001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1〕20號)規定:城鎮個體工商戶等自謀職業者以及採取各種靈活方式就業的人員,不得以事後追補繳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2016年底,國家下發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32號),再次強調「各地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採取一次性繳費的方式將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等不符合條件人員納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范圍,對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不得以事後追補繳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將適時組織開展基金收支管理情況專項檢查,對地方違規出台減收增支政策、放鬆基金征繳和支出管理、不按本通知要求及時進行整改的,將嚴肅問責」。
2019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通報了我省2017年和2018年違規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情況,同時規定,自2020年起,對排查確定為違規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將扣減我省基本養老保險中央補助資金,即國家對違規補繳後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不予認可。
三、為保持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與國家一致,保障我省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安全,2020年,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雲南省財政廳下發了《關於嚴禁違規一次性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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