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贍養老人到去世,最後的財產應該怎麼分
你好,有遺囑或者遺贈的按照遺囑或者遺贈辦理,沒有遺囑或者遺贈的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1.有遺囑或者遺贈的部分
按照遺囑或者遺贈辦理,前提是遺囑或者遺贈要合法有效。不僅形式要符合法律規定,內容也要合法有效。否則,該部分財產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2.沒有遺囑的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老人去世後,其法定繼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原則上,遺囑或者遺贈未做處理的老人財產,各法定繼承人應平均分配,但盡到主要贍養義務的可適當多分。
但是,遺囑或者遺贈如果訂立時處理不當,可能存在無效的風險。而且法定繼承分割時,份額怎麼分割也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判斷,建議咨詢專業的婚姻家事律師。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❷ 贍養老人能多分財產嗎
法律分析:被收養人對養父母盡了贍養義務,同時又對生父母扶養較多的,除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繼承養父母的遺產外,還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的規定分得生父母適當的遺產。代位繼承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或者對被繼承人盡過主要贍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其晚輩直系血親不得代位繼承。如該代位繼承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或者對被繼承人盡贍養義務較多的,可以適當分給遺產。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編的解釋(一)第十條被收養人對養父母盡了贍養義務,同時又對生父母扶養較多的,除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繼承養父母的遺產外,還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的規定分得生父母適當的遺產。第十六條代位繼承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或者對被繼承人盡過主要贍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第十七條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其晚輩直系血親不得代位繼承。如該代位繼承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或者對被繼承人盡贍養義務較多的,可以適當分給遺產。
❸ 父母生病主要是兒子照顧,分配遺產時怎麼可以多分,比例怎麼分
遺產的分配主要以第一順序繼承人平均分配的原則,在對父母生前進行贍養照顧較多的一方,可以多分財產。如有遺囑,按遺囑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