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山東退休金每月幾號發放
法律分析:統一調整為每月20號至25號。
山東省從2020年4月起,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發放時間全省統一調整為20日—25日。
之前山東省省下面有很多地區養老金的發放時間不一致,比如青海市發放時間是每月8日至20日,而現在全部改為和省上一致,統一調整為每月20日至25日。
主要原因是山東省加大了省級統籌的力度,全省的養老金都有省上統一發放,發放時間比以前晚了十多天的樣子。社保局在每月的10號左右將應發放的退休養老金下拔給每位退休人員的銀行帳戶上;有些地方退休時約定的養老金發放日期不是統一的,目的是為緩解領取的高峰而分批發放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審核通過
❷ 養老保險以後怎麼發放
【法律分析】
養老保險金的領取流程如下:
1、到社保服務中心辦事大廳預約,辦理退休審核手續2、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立的窗口辦理退休審批手續
3、符合退休條件的,請帶退休審批表、本人到個人繳費窗口修改基礎信息,確認繳費情況
4、到指定銀行辦理養老金代發。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可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第三條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❸ 2021年山東退休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一、調整范圍:12月31日前己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55元養老金。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三)適當傾斜。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認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5元、30元和60元養老金。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調整范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三、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四、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五、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解讀,正確引導輿論,確保調整工作平穩進行。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於2021年4月30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要嚴格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同意的實施方案執行,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要切實採取措施加強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資金安排,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未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不得自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不得通過設立最低養老金標准等方式變相提高待遇水平。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存在違規一次性補繳或違規辦理提前退休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和中央調劑金。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
❹ 養老保險金怎麼發放的
法律分析:被保險人符合下列條件的,自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一)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並辦理相關手續的;(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基本養老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發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❺ 養老金是如何發放的會發多少錢呢
引言:隨著人口普查的結束,我國目前人口老齡化現象越來越嚴重,所以養老金對於很多老年人來說其實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有非常多的老年人,對於養老金的發放是不了解的,同時也不了解可以發放多少錢。養老金發放主要是到了退休年齡之後,從當月提交材料,再到下個月就可以領取基本的養老金,如果有多地繳納養老金的保險就需要提前進行材料登記,不過這樣是會增加審核時間,會比審批時間晚一段時間,不過最後也會由社保部門進行補發。而養老金發放對於職工來說主要是發放基礎養老金以及個人賬戶養老金,不過每個城市的養老金發放金額是不一樣的,所以每個人發放的金額也是不一樣的,一般養老金都是多繳多得的方式進行發放。
總結
最後現在養老金發放的金額每年也都在上漲,主要是因為物價上升也帶來了養老金的提升,現在有非常多的養老金已經開始提高了,不過每個地方的養老金還是不一樣的。
❻ 養老保險金怎麼發放的
養老金 發放方式: 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 社會保險 經辦機構根據就近、安全和方便原則,採取委託銀行、郵局、社區等多種渠道將養老金直接發給被保險人。 法定 退休年齡 : 指國家規定的正常退休年齡,即「男職工年滿60周歲; 女職工 在管理崗位工作滿55周歲,非管理崗位工作滿50周歲。」 《 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 養老保險 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❼ 山東省各市退休養老金調整方案,養老金發放標准及計算方法匯總
山東省退休養老金調整方案,山東省養老金發放標准及計算方法
今日消息,經國務院批准,山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關於山東省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為山東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6.5%左右。
此次養老金調整,意味著自2005年以來,我國已經連續12年調整提高養老金待遇水平。「新華視點」記者采訪社保業內專家、各地社保部門,解讀社會關注的養老金調整三大焦點問題。
【焦點一】山東省養老金漲幅為何是6.5%?
記者梳理發現,自2005年到,除2006年增幅為23.7%外,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每年以10%左右的幅度遞增。此次調整幅度為何是6.5%左右?
人社部相關負責人介紹,山東省養老金調整幅度的確定,需要考慮保障基本生活、分享發展成果、基金可負擔三項原則。一些專家表示,通常而言養老金上調幅度不低於物價上漲、不高於在崗職工工資增長幅度,都屬於合理區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