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養老保險金全國統籌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金全國統籌是指以全國范圍內統一制度規定、統一調度使用基金、統一經辦管理、統一信息系統為主線,實現全國基本養老保險事業的統籌協調發展。養老保險分為兩種,一種是職工養老保險,一種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兩者的性質不一樣,繳納的費用也不同。職工養老保險由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兩部分組成,其中職工繳納8%,單位繳納20%.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具體繳費需要看當地的情況。養老保險,全名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依據法律法規和政策,是為了解決勞動者在到了國家規定的勞動責任的年齡,或者因年邁而缺失勞動能力無法再進行工作後的基本生活問題而創建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養老保險的目地是為保證老人的老年生活需求,給予老人安穩的生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貳』 全國養老金統籌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統籌養老保險,是指經法定程序確立,由政府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和管理,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共同承擔養老保險費繳納義務,退休人員按在職期間繳納和積累養老保險費狀況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社會保險制度。現在我國國內地區實行的是部分積累制的養老保險制度,也就是說我們的養老保險費被劃分成兩個部分來管理,一個是全國統籌部分,一個是個人賬戶。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是指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引下,以全國范圍內統一制度規定、統一調度使用基金、統一經辦管理、統一信息系統為主線,實現全國基本養老保險事業的統籌協調發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叄』 全國統籌是什麼意思
全國統籌是指在全國范圍內社會保險繳費標准程序一致。
這對有些參保者跨省市轉移個人保險手續時,轉入單位和轉出單位的程序流程都定了標准。可以省卻參保者辦理個人保險關系轉移時的不少時間,也方便參保者的個人參保信息做到准確、統一、及時。
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是指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引下,以全國范圍內統一制度規定、統一調度使用基金、統一經辦管理、統一信息系統為主線,實現全國基本養老保險事業的統籌協調發展。
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在全國范圍內規范統一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在全國范圍內統籌使用。逐步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具有必要性、必然性、邏輯性、緊迫性與可行性。
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中國,社會保險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時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肆』 全國養老金統籌什麼意思
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是指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引下,以全國范圍內統一制度規定、統一調度使用基金、統一經辦管理、統一信息系統為主線,實現全國基本養老保險事業的統籌協調發展。 簡單的理解就是在制度上、收支上是保持一致的,信息上是共享的,但是養老金的發放標准還是會根據各地的經濟狀況來進行調整。其實目前,我國各地區養老金的計算方式都是一樣的,依然沿用現行的計算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伍』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已正式實施,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是什麼意思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有什麼特殊意義?下面就來討論一下這個問題,希望這些內容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財政部部長余衛平在國新辦發布會上表示,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已經公布。現階段,財政部已迅速研究制定相關配套設施文件,測算資產配置和管理規模,有效調劑地區間存量資金餘缺,加強對地區實施的跟蹤和具體指導,立即調整完善現行政策措施。
由於中國各地區發展的不平衡趨勢,社會經濟發展的差異,人口的平均年齡等。,各省市中間養老基金結構性矛盾日益嚴重,部分省區存量基金大量過剩,但在部分老齡化程度較重的省區,養老基金支出壓力較大。在這種情況下,需要盡快完成全國統籌,在國內范圍內調劑運用存量資金。“這是黨中央文件第一次用‘盡快’這個詞來強調和要求加快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改革進程。”基本養老保險改革的總方向是全民參與,全國統籌。盡快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是中國基本養老保險改革的行動綱領和行動指南,言簡意賅,准確無誤。
『陸』 養老保險進入「全國統籌模式」,將會有哪些變化
明年全國啟動,養老金支付將迎來哪些變化?對人有什麼影響?下面就來討論一下這個問題,希望這些內容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2022年啟動養老金全國統籌,實際上是為了提高養老金的利用效率,解決地區養老金差異問題,實現收支平衡。在全國統籌的模式下,養老基金才能真正發揮規模效應,更好地實現增值,提高我國養老水平。從2000年初到今年年初,按照明確的時間表,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方案將於明年初公布實施,這意味著我國養老保險規章制度建立24年以來,將擺脫地區分割,走向全國統一時期。
此外,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副書記金維剛已宣布,2022年1月起,我國將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全國統籌)。接受某金融企業采訪的多位權威專家認為,社會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是創建公平、公正、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的必然趨勢。全國統籌實施後,養老保險基金可以在國內范圍內實現互補,存量基金的適用工作能力將進一步提高。對於被保險人而言,社會養老保險更有保障,其可擴展性進一步提高,地區養老金差異可能會變小。
『柒』 養老金全國統籌是怎麼一回事!對於個人有什麼區別
樓主你好,養老金全國統籌,是怎麼一回事,對於個人來說,有什麼影響和區別呢?養老金的全國統籌,是屬於全國統收統支,實現了一體化通兌通辦這樣的一個規定。對於我們個人來說也是有很大的好處在裡面。比如說近期山東省社保部門就出台了一次的通知規定,只要是山東省內的社保關系轉移將不再需要辦理,也就是說全省內都可以做到通存通兌。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之前,社保部門自行來進行合並,所以說對於個人是非常的方便。
那麼今後如果說全國社保統籌以後,逐步的將會實現,跨省區的這種社保轉移的便利性。也許我們今後即便是更換工作單位以後,即便是跨地區更換工作單位,包括跨省區更換工作單位。那麼也都不需要再轉移社保關系了,這對於個人來說是有一個很大的便利性存在的。
其實社保統籌更重要的意義並不是在於個人,而是在於社保基金實現全國一盤棋,實現全國社保統籌以後,就可以將那些收不抵支的省份來進行劃轉和統籌。最大程度保證我們退休人員,能夠按時足額的發放養老金的待遇。而實現社保統籌以後,也是能夠為今後真正意義上,落地執行延遲退休奠定一個非常重要的基礎,所以說這就是社保統籌的意義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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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即將全國統籌了,而不是養老金全國統籌。
按照國家的十四五規劃,我們將在十四五期間實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另外,人力資源和 社會 保障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明確就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規定的更詳細的內容。
實際上,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對於參保人員來說,主要指的是在全國范圍內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參保繳費、待遇調整 等政策,統一基金 收支管理制度 ,建立統一的 信息系統和經辦服務管理體系 。
1991年,國家推動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這是建立在各地養老保險自行統籌的基礎上的。隨著時間的推進,國家實現了 養老保險省級統籌 ,但是各地的養老保險政策確實差別很大。比如說,浙江省2021年12月31日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比例是18%,2022年1月1日開始繳費比例調整為了12%,實現了全國統一。
除此以外,浙江省和廣東省的企業養老保險繳費比例,都是職工本人承擔繳費基數的8%,用人單位承擔14%。這相當於區域性優惠了,相信未來全國也將統一。
養老保險待遇 調整政策,比如說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 遺屬待遇 ,從2021年9月1日起,全國實施了統一標准。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撫恤金。下一步國家還將推動落實 病殘津貼 政策對於因病非因工失去勞動能力的人群,建立起相應的保障機制。
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過去,國家僅僅是確定調整比例,具體如何調整國家也沒有太嚴格的限制,或許 未來會出現全國統一的調整方案 。
養老保險全國統籌 對於參保職工來說還是有很多好處的,比如說養老保險繳費無需再全國進行轉移,相應的繳費記錄未來對於職工檔案的依賴會越來越小。未來全國統一養老金待遇計算,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除此以外,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還會推進企業年金制度、個人養老金制度等 補充養老保險機制的 發展,這對於個人來說也是一筆很不錯的收入。
未來會越來越好!
『捌』 養老保險全國統籌什麼時候開始實施
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具體從2022年1月起開始實施。因為在2022年2月22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舉行2021年第四季度新聞發布會,會上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從今年1月開始,實施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全國統籌制度實施後,將在全國范圍內對地區間養老保險基金當期餘缺進行調劑,用於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這就在制度上解決了基金的結構性矛盾問題,困難地區的養老金發放更有保障。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全國統籌調劑資金的管理,確保基金安全、調撥順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玖』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全國統籌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是指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引下,以全國范圍內統一制度規定、統一調度使用基金、統一經辦管理、統一信息系統為主線,實現全國基本養老保險事業的統籌協調發展。十九大報告中指出,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全面建成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全面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盡快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完善失業、工傷保險制度。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拾』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是什麼意思
養老保險中的社會統籌是指一定范圍內統一籌劃養老保險基金的征繳、管理和使用。我國養老保險模式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結合,社會統籌部分實行現收現付制,個人賬戶部分實行基金積累制。
參保人員和企業為社會統籌部分繳納的保費,並不用於為個人進行積累,而是主要用於為已經退休的老年人發放養老金。同樣,參保人員退休之後所領取的社會統籌部分的養老金,不是來源於自己以前繳納的保費,而是來源於在職年輕人所繳納的保費。
拓展資料:
社會養老保險是中國政府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從2022年年1月開始,實施養老保險全國統籌。
「十二五」時期是中國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攻堅時期,也是保險業實現結構調整的關鍵時期。
《中國保險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要大力拓展企業年金業務,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建立商業養老保障計劃,提高員工保障水平,探索個人養老年金保險業務,拓寬商業養老保險服務領域。
中國養老保障體系有三個層次:社會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政府主導的社保覆蓋面不斷擴大,中國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實現全面覆蓋,不過由於社保保障原則是「低水平廣覆蓋」,
當前的養老保險體制還存在著較大問題,養老保險市場的巨大需求,無法僅僅依靠社會保障來一枝獨秀,養老替代率自上個世紀末開始逐年下滑,如今已經不足47%,迫切需要商業保險參與到社會保障中,通過商保社保的結合機制,分流社保養老壓力,建立起全社會的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