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異地轉移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怎麼辦理辦理流程是什麼詳解
異地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轉移其實比較簡單,就是拿著身份證復印件,最好是身份證原件去原來繳納社保的社保局辦理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轉出,當場會給你兩張轉出單子,然後拿著這兩張轉出單,到現在繳納社保的社保局,帶著這兩張單子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去辦理轉入就行。
Ⅱ 跨省養老保險轉移流程
跨省轉移養老保險關系需要走三個流程:
1、新參保地審核轉移接續申請並向原參保地發出同意接受函;
2、原參保地辦理轉移手續;
3、新參保地接受轉移手續和資金。
3個流程走完後即可辦妥轉移接續手續,政策規定每個流程最多15天,也就是說參保者最多45天就可以將全部手續辦完。
所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證、申請表。
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社保轉移的相關內容:
一、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
二、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
三、養老保險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因此,必須設置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有利於新老更替,實現就業結構的合理化;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一項重要措施,有利於社會穩定;能夠激勵年輕人奮進,提升工資標准,為退休後的生活提供保障,有利於從側面上促進經濟發展。
養老問題不僅是社會問題,而且是一個全球性問題,關繫到一個國家或社會的經濟、文明發展,需要我們予以足夠的重視。由於養老保險的實施范圍很廣,被保險人享受待遇的時間較長,費用收支規模龐大,因此,必須由政府設立專門機構,在全社會統一立法、統一規則、統一管理和統一組織實施。
員工的單位為其繳納社保是國家規定的,如果涉及到離職或者入職或者跨省的情況的,一定要及時辦理社保的轉移,保證社保的繳納不中斷具有連貫性。跨省轉移社保的流程相對比較麻煩,並且需要的材料也比較多,因此一定要提前到社保官網進行了解,保證辦理過程的順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Ⅲ 養老關系轉移如何辦理
養老關系轉移的流程為: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四十九條 【社會保險關系跨地區轉移接續】國家採取措施,建立健全勞動者社會保險關系跨地區轉移接續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五十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雙方的義務】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Ⅳ 養老保險怎麼轉移
轉移養老保險的方式:如果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可以先由原單位及時為其轉移社保,然後由原單位所在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開具參保的繳費憑證;再由現單位或者勞動者本人來辦理社保的續接手續;最後在新參保地按時足額繳費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十二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三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
Ⅳ 跨省養老保險如何轉移
轉移社保需要符合的條件
如果你想要轉移養老保險,那麼需要符合相應條件。要在正常辦理減員的資料之後,第二個月進行申報。之前如果申請了外省社保轉入到的手續,那麼你需要保證手續已經辦理完成才行。而且要符合工傷、失業、生育保險的相關申領待遇,而且已經完成了相關的申領手續辦理才行。
轉移社保需要提交的材料
社保轉移外地的材料要求比較復雜,需要填寫轉出申請,還有相關的轉移需轉出個人委託書,需要有單位的公章才行。同時申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也都是需要提交的。所有資料都是需要公司蓋章,不然也無法進行申報。
個人申報社保轉移到外地,同樣也要填寫轉出申請書,然後提交自己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還有之前繳納社保的相應憑證等。一般來講社保轉移外地都是需要通過網路系統來進行申報,公司處理好了個人的相應資料之後,才能夠進行後續的社保轉出辦理。而且是需要兩地社保局辦理手續,這樣才能夠有所保障。
Ⅵ 養老金能不能跨省轉移
養老保險可以異地轉移,具體方法是:
1、參保人員終止繳費離開就業地時,就業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其開具全國統一的《參保繳費憑證》;
2、參保人員在新的就業地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申請,並出示《參保繳費憑證》,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Ⅶ 養老保險怎麼轉移到另一個城市
養老保險怎樣辦理跨市轉移
參保人員在新的就業地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申請,並出示《參保繳費憑證》,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這樣就可以辦理轉移了。
1.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受理審核《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提出申請的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2.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成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各項手續。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傳送給新就業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按規定劃轉基金等;
3.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收到參保人員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來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辦結情況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轉出時應辦流程:
1,離開原參保單位,找單位開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2,持《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復印件)和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到單位所在地社保局開具《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
轉到新參保地,分兩種情況:
(1)個人參保繳費: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開始繳費後,個人持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復印)和《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申請轉移。
(2)單位參保:在單位參加養老保險並開始繳費後,由單位代辦人持現單位《勞動合同》(復印)和《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申請轉移。
(三)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四)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