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村老年人如何養老
在我國的農村地區,主要有以下幾種養老方式:
1、家庭養老
這是我國農村最主要、最普遍的養老方式,也是我國傳統文化中「孝」的集中體現,它具有其它養老方式無法比擬的優越性,在短時期內不會被其它養老方式取代,仍然是我們主流養老方式。但是在現代化的進程中,這種傳統的養老方式正受家庭規模縮小、人口流動、失地、老齡化等因素的挑戰,目前這種養老方式的質量有下降的趨勢。
2、集體養老
這是一種在農村很常見的養老方式,它是由集體經濟組織對年老多病、無依無靠的老人進行贍養的制度。其主要形式有五保制度和養老院制度。這種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一部分農村老年人的養老問題,但是適合這種養老方式的,只是農村老年人口中很少的一部分人,並不能成為解決農村老年人養老問題的主要形式。
3、養老保險
隨著農村老年人口數量增多及家庭養老功能的弱化,養老保險也是一種好的養老制度來解決他們的後顧之憂。
4、儲蓄養老
這種養老方式只有少部分的農村老年人採用,他們依靠平時的積蓄用來防老,在農村仍然有一定的市場。一些農村居民對養兒防老已喪失信心,他們認為只有錢財是可靠的,因而盡可能省吃儉用,節約儲蓄以備老年需要時用。
拓展資料:
養老制度的變化:
改革開放前
改革開放之前,城鎮家庭的養老功能強大,家庭和單位合力使老年人的養老服務資源得到很好的發揮,盡管資源有限,但各盡其力。在農村,政府和集體合力為「五保」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而其他農村居民只有靠家庭,有時需要求助親戚和鄰里來照顧。中國社會的二元結構特徵在養老服務領域也表現得淋漓盡致。
改革開放後
改革開放以後,隨著市場經濟的介入,「單位人」演變為「社會人」,企業辦社會的現象消失了,單位的福利待遇越來越少了。很多企業在轉軌後,職工已經完全失去了享受單位福利待遇的機會,退休後實行社會化管理。迄今為止,依靠單位提供各種養老服務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取而代之的是由社區和企業以及各種組織提供的養老服務。
綜上所述,隨著人口、經濟、政治文化等社會結構的急劇變動,原有的養老服務賴以存在的社會基礎已經不復存在,為適應時代要求,重構養老服務體系、制度成為當務之急。
2. 為什麼現在越來越多的人喜歡抱團養老
為什麼現在越來越多的人喜歡抱團養老?集體養老其實也是一種選擇,老年人們可以選擇符合自己興趣的對象,在日常生活中也更加和諧。
抱團養老有什麼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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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抱團養老是什麼意思如何看待年輕人選擇報團養老
抱團養老是不同的人生活在一起養老,年輕人應該正確的看待這個問題。
現在抱團養老成為一種社會的熱門話題,不同的人對於這個問題有不同的看法,個人認為抱團養老它是有利也有弊的,在更多的時候我們能夠得到其他人的照顧以及幫助,但是它的存在也會給人們制定一定的矛盾,這種抱團養老要看個人的需求以及它的實際狀況。
現實生活中抱團養老確實是存在的,但是它的弊端也是非常多的,希望更多的年輕人能夠客觀的看待這一現象,在更多的時候,個人還是比較建議在年輕的時候能夠結婚,並且育有自己的兒女,這樣就會給自己的老年生活帶來一個保障,如果自己不結婚也沒有孩子的話,可能對於未來自己的養老就會成為一個較大的問題。
這種想法也已經得到了很多年輕人的認可,他們也在積極努力的調整自己的思想以及生活狀態,爭取為自己的老年生活得到一定的保障。 抱團養老是社會發展的一個必然趨勢,我們希望更多的年輕人能夠理性的看待這個問題。
4. 集體養老保險是什麼
就是團體養老保險嘛,一個單位里的職員共同參保的。
5. 機構養老是什麼
法律分析:養老機構是社會養老專有名詞,是指為老年人提供飲食起居、清潔衛生、生活護理、健康管理和文體娛樂活動等綜合性服務的機構。它可以是獨立的法人機構,也可以是附屬於醫療機構、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組織、綜合性社會福利機構的一個部門或者分支機構。養老機構服務的主要對象是老年人,但某些養老機構(如農村敬老院)也接收轄區內的孤殘兒童或殘疾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
6. 什麼是「抱團養老」
首先,就字面意思上的拆分來看,「抱團」就是好幾個人聯合之後形成的一個團體,也可以叫做「組隊」;「養老」那就更顯而易見了,安度晚年。所以「抱團養老」結合在一起的時候,就相當於一群老人一起搭夥養老,互相幫助,安度晚年。
但是當有這樣一個組織出現,這里的老人互相分享自己的閱歷,和別人一起回首自己的一生,即使是在自己不能走路的時候,也可以通過嘴巴和耳朵,去看到更多的未知的世界,這對於老人來說並不是一件壞事。他們也在這個過程中相互學習,繼續總結,思考力與專注力與他們相伴,樂趣與愜意追隨著他們,何嘗不是一件好事?
7. 個體和集體養老保險有什麼區別
個體和集體養老保險有什麼區別
什麼是養老保險?哪些人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是為了保障勞動者因年老,無論是城鎮個體、私營企業從業人員,還是國有、集體。社會養老保險與商業養老保險有著顯著的區別。
一、什麼是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是為了保障勞動者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時,由國家或社會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並提供社會性服務的社會保險制度。城鎮各類企業、各種用工形式的職工和個體勞動者以及機關事業單位使用的編制以外工作人員都必須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
二、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有哪些好處?
老有所養
參保人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條件的,終其一生,均可按月領取養老金直到死亡。
基本生活有保障
參保人員退休後的養老金水平隨職工工資水平的提高而提高。
沒有職業差異
無論是城鎮個體、私營企業從業人員,還是國有、集體企業職工,只要參加了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退休時就可按同樣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享有養老待遇。
流動不影響待遇
勞動者在所有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之間的工作流動,養老保險關系和個體帳戶都可以保留並隨之轉移,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可累計計算,退休時不影響基本養老金待遇的`計發。
社會養老保險與商業養老保險有著顯著的區別
保險性質不同
社會養老保險是國家依法強制實施的社會保險,屬於政府行為,商業養老保險則是一種商業行為,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間完全是一種契約關系。
保險對象不同
社會養老保險的保險對象通常是法定范圍的社會勞動者;而商業養老是由全社會的成員自願參加。
;8. 全民工養老保險和集體養老保險的區別
有利於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完善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
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目標是到2020年覆蓋城鄉所有居民,重點是基本保險、基本醫療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農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從2003年開始試點,截至2008年9月底,全國參保人口8.14億人,參保率達91.5%,越來越接近全覆蓋目標。2007年5月,國務院決定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將符合條件的貧困人口納入保障范圍;2008年全國農村低保對象4284.3萬人。隨著新農保的試點及推廣,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骨架將基本形成,對於健全農村社保體系、完善覆蓋城鄉居民的社保體系具有里程碑意義。
有利於養老保險制度實現全面覆蓋、化解養老後顧之憂
我國農村居民絕大部分游離於正式養老保障制度之外,主要依靠家庭養老。截至2008年末,全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民工為2416萬人,佔在城鎮就業農民工的17%。建立在土地基礎上的家庭養老是農民養老的主要形式,但面臨人口再生產類型轉變、經濟轉軌和社會轉型帶來的巨大壓力與挑戰,結果造成39.3%的農村老年人生活貧困,45.3%的農村老年人認為生活得不到保障。因此,養老成為農村居民不得不憂慮的心事,由於養老而發生的家庭糾紛也成為影響農村社會和諧的重要障礙。現在,中央政府出台政策,由財政補貼來鼓勵和引導農民積極參保,對於結束千百年來主要依靠養兒防老的中國農民來說,其革命性無異於取消農業稅。
實施財政補貼有助於調動農民參保積極性、擴大覆蓋面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在我國從1990年就開始試點,制度模式是農民個人繳納養老費和集體補助相結合,資金全部記入個人賬戶。之後,由於管理職能劃轉以及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定性上存在分歧,老農保從徘徊到停滯不前,再到有所萎縮、前景堪憂。新農保要求個人、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適應,採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改變過去個人繳費、集體補助的二元結構,實現了政府到位,成為最大亮點;同時,也調動了農民參保積極性、擴大農保覆蓋面。
有助於農民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破解退保難題
「農民工」是我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特有的現象,按照「外出務工或從事本地非農活動6個月及以上的農村勞動力」的統計口徑,截至2008年底,全國農民工總量為22542萬人,其中本鄉鎮以外就業的外出農民工數量為14041萬人,規模十分龐大。我國法律和政策都規定,進入城鎮用人單位的農民工原則上應當參加法定的社會保險,即現行城鎮職工基本社會保險制度在制度層面並不排斥正規就業的農民工。但是,在實踐層面,由於農民工流動性大,對現行社會保險制度缺乏了解,一些企業主和地方政府出於種種顧慮不願為農民工投保。更主要的是基於城鎮國有企業職工的社保制度費率高、保險關系轉移難,導致農民工參保難、退保易,如養老保險的總體參保率為15%左右,一些地區退保率高達90%以上,農民工的社會保障權益難以落實。新農保規定,年滿16周歲、不是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均可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筆者認為,參保范圍的廣泛性具有重要意義。首先,農民工如果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也可以參加新農保,特別是對於沒有在城鎮穩定就業的農民工;其次,為參加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民工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提供了一個「對介面」,避免頻繁流動帶來的頻繁退保。
逐步建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實現老年收入來源多元化
2006年,世界銀行提出了新的養老金制度建議,即在1994年提出的公共養老金計劃、職業養老金計劃和個人儲蓄計劃組成的「三支柱」模式,加上非繳費養老金和非正規保障形式,形成「五支柱」模式。借鑒多支柱養老保險的國際發展趨勢,在政府著重發展公共養老金計劃的同時,還應鼓勵發展形式的養老金計劃。
積極發揮商業保險的補充提高作用
一是鞏固和擴大小額保險實施范圍。近年來,商業保險積極服務「三農」、滿足廣大低收入農民保險保障需求。2008年起,我國在9個省區開展農村小額人身保險試點,今年又擴大試點范圍和試點產品。筆者建議,小額保險的實施范圍可進一步擴大到城市,為低收入的農民工和城市人口提供保險服務;二是發揮行業優勢,積極參與社會保險經辦管理。保險公司作為市場機構參與社會保險的經辦管理,能夠節約成本、提高效率,並積累豐富經驗。2008年,保險業以委託管理和保險合同等形式參與了全國14個省、(市)、區的115個市縣的新農合工作,參與27個市縣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在73個市縣開辦醫療救助。我們相信,保險業參與基本養老保險業務的經辦同樣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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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集中養老服務是什麼意思
其實就是住宅建設與管理相分離的經營模式。目前,住宅建設與管理相分離的經營方式是最適合國內開發商的運做模式,也是盈利型企業正在考慮的利潤增長點。這是一種集中經營模式,與傳統的老年公寓、養老院相比,在結構上溶入社區之中,在功能上尊重社區自主,在內容上重視社區文化休閑,在實施上運用社區各項資源,倡導一種更積極主動的生活方式,真正達到「只要在此生活,生命最少延長十年」的目的。 國外大規模的老年生活社區例如美國的太陽城、安妮·馬克西姆老人住宅,日本的中輕井澤居住區,瑞典的斯特盧布里卡集合住宅等等都是著名的老年聚集住宅。 這種模式的產品以出售為主要的模式,房地產開發商將整個社區做成集教育、休閑、醫療、購物、酒店、住宅和藝術於一體的大規模老年生活社區,真正達到「學·養·住」的統一,是具有持續發展能力的好項目。但同時必須依託文化素質相對較高、且收入穩定、思想觀念很能接受全新退休生活方式的老年群體。因此在對市場的選擇、推廣和銷售方面將是一個全新的挑戰。
10. 養老保險集體與個人有什麼區別
養老保險集體與個人的話,如果是集體的養老保險,那麼他們所領養的這個養老金是很少的,是以這個集體的方式來平均分配的,而個人的話他雖然說他上交的這個養老保險要多一點,但是他所得到的這個養老金是個人平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