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村養老保險怎麼辦理流程
法律分析:主要有以下步驟:1、到戶口所在村委會填寫《登記表》4份,《戶籍表》2份,貼相片,並由本人簽字按手印確認。2、16—59周歲人員自主選擇繳費檔次(100—1000)繳費,由村街經辦人員開具收據並填寫《繳費明細表》。3、60周歲以上人員不需繳費,填寫《待遇申領表》2份,提交存摺復印件兩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2. 在外地交社保回老家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可以轉回來的。在外地交的社保能轉回來,當你不在外地工作了,帶好原單位給你的離職證明,去原單位所在區的社保局,辦理社保轉移業務,然後轉到戶籍所在地的社保局,累積並入社保年限。
法律依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三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含本息,下同)累計計算;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辦理退保手續;其中出國定居和到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定居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二)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三)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3. 農村養老保險怎麼辦理
農村養老保險的辦理如下:
1、個人申請。農村居民攜帶戶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參加新農保申請,選擇繳費檔次,填寫《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以下簡稱《參保登記表》)一式二份;
2、村協理員檢查。村協理員負責檢查《參保登記表》、《農村戶籍老年人家庭社會關系表》是否填寫完整,填寫的姓名、二代身份證號碼等信息是否准確,是否有個人簽字或蓋章、按手印,檢查參保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是否齊全,檢查無誤後,在《參保登記表》上簽字,加蓋村委會公章,附上參保人員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證和戶口簿復印件等材料,然後上報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
3、鄉鎮初審。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對村裡上報的參保登記有關材料進行初審,審核無誤後,經辦人員在《參保登記表》上簽字,加蓋鄉鎮保障所公章,及時將參保人員的基本信息錄入新農保信息系統,將《參保登記表》、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復印件等材料上報縣農保中心;
4、縣農保中心復核。縣農保中心收到鄉鎮上報的參保登記有關材料及時進行復核,無誤後,對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錄入的參保人員基本信息進行確認,為參保人員建立個人賬戶;在《參保登記表》簽字、蓋章,將有關材料歸檔備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4. 農民工中斷就業或返鄉的,已經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農民工離開就業地時,原則上不「退保」,由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其開具參保繳費憑證。農民工跨統籌地區就業並繼續參保的,向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出示參保繳費憑證,由兩地社保機構負責為其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其養老保險權益累計計算;未能繼續參保的,由原就業地社保機構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暫時封存其權益記錄和個人賬戶,封存期間其個人賬戶繼續按國家規定計息。
法律依據:《農民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辦法》 第三條 農民工離開就業地時,原則上不「退保」,由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機構)為其開具參保繳費憑證。農民工跨統籌地區就業並繼續參保的,向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出示參保繳費憑證,由兩地社保機構負責為其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其養老保險權益累計計算;未能繼續參保的,由原就業地社保機構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暫時封存其權益記錄和個人賬戶,封存期間其個人賬戶繼續按國家規定計息。
5. 農村養老保險怎麼辦理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理需要的資料:1、兩張小二寸相片2、身份證戶口復印件各兩份3、年滿60周歲的辦理待遇領取手續的還需要存摺復印件兩份。攜帶戶口薄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戶籍所在地村委會提出參加新農村保申請→選擇參保繳費檔次→填寫《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村委會把登記表交到鄉鎮社保事務所→鄉鎮審核→錄入微機→材料歸檔對於60周歲辦理待遇領取手續的老人還要把材料上報縣社保中心→中心復核材料系統確認→建立個人賬戶→材料歸檔備案→傳送新增參保人員信息→把參保人員的應得保險金額匯入其個人賬戶。
6. 農村養老保險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辦理流程是:一、參保范圍:具有本地農村戶籍且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末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二、所需證件: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二份。2.戶口本原件、復印件二份。3.4張1寸免冠照(60周歲以上人員6張)。三、辦理方法1.到戶口所在村委會填寫《登記表》4份,《戶籍表》2份,貼相片,並由本人簽字按手印確認。2.16—59周歲人員自主選擇繳費檔次(100—1000)繳費,由村街經辦人員開具收據並填寫《繳費明細表》。3.60周歲以上人員不需繳費,填寫《待遇申領表》2份,提交存摺復印件兩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7. 農村養老保險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
具體辦理流程如下:
一、參保范圍:具有本地農村戶籍且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
二、所需證件: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二份;2.戶口本原件、復印件二份;3.4張1寸免冠照(60周歲以上人員6張)。
三、辦理方法:1.到所在村街填寫《登記表》4份,《戶籍表》2份,貼相片,並由本人簽字按手印確認;2.16—59周歲人員自主選擇繳費檔次(100—1000)繳費,由村街經辦人員開具收據並填寫《繳費明細表》;3.60周歲以上人員不需繳費,填寫《待遇申領表》2份,提交存摺復印件兩份。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 第四條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政府對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對選擇最低檔次標准繳費的,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適當增加補貼金額;對選擇 500元及以上檔次標准繳費的,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60元,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衍生問題:
農村養老保險的繳費方式有哪些
(一)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