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蘇州社保轉移怎麼辦理流程
蘇州社保轉移怎麼辦理流程
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蘇州社保轉移怎麼辦理流程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從市區統籌范圍轉出
1、參保人員持本人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件或社會保障卡,填寫《蘇州市區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職工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轉移申請。
2、社保經辦機構審核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繳費情況,並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醫療保險參保憑證》。欠繳社會保險費或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超支使用的,應先按規定辦理補繳手續。
3、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辦妥參保手續後,持《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醫療保險參保憑證》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接續申請。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審核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與蘇州市區社保經辦機構聯系辦理轉移手續。
從外地轉至市區統籌范圍
1、在市區統籌范圍辦妥職工社會保險參保手續後,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社保經辦機構出示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醫療保險參保憑證》,填寫《蘇州市區參保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提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
2、社保經辦機構審核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與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聯系辦理轉移手續,並根據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供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記載參保人員的歷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情況。
;② 江蘇社保轉移需要什麼手續,社保轉移需要哪些流程材料
社保轉移是指在對於參保人員跨統籌區域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這一過程。社保轉移需要走三個流程,參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
受理條件:
1、本市戶籍。
2、非本市戶籍女不滿40周歲、男不滿50周歲。
3、由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且繳納養老保險(無年齡限制)。
辦理地點:
參保人員原戶口所在區或單位經營地所在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填寫申請表辦理
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3.如他人代辦,另需攜帶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以及委託書
江蘇蘇州異地社保轉移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范圍對象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職工醫療保險後跨統籌地區流動人員。
二、從市區統籌范圍轉出——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持本人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件、社會保障卡,填寫《蘇州市區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職工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轉移申請。
2.社保經辦機構審核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繳費情況,並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醫療保險參保憑證》。欠繳社會保險費或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超支使用的,應先按規定辦理補繳手續。
3.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辦妥參保手續後,持《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醫療保險參保憑證》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接續申請。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審核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與蘇州市區社保經辦機構聯系辦理轉移手續。
三、從外地轉至市區統籌范圍
1.在市區統籌范圍(包括:滄浪區、平江區、金閶區、高新區)辦妥職工社會保險參保手續後,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社保經辦機構出示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醫療保險參保憑證》,填寫《蘇州市區參保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提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
2.社保經辦機構審核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與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聯系辦理轉移手續,並根據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供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記載參保人員的歷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情況。
四、有關事項
1.蘇州市區統籌范圍包括:滄浪區、平江區、金閶區、高新區。
2.參保人員跨省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由轉出、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資金轉移手續,轉移資金按下列方法計算:
⑴個人賬戶儲存額:1997年12月31日前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部分累計本息,加上1998年1月1日起記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本息;
⑵統籌基金: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比例計算。
3.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轉移職工醫療保險關系時,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有實際結余金額的,應隨同轉移。
其中:對轉出市區統籌范圍的人員,轉入地醫保經辦機構不能接收個人賬戶余額的,應在《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上註明,並提供參保人員本人的工商銀行卡賬號、手機號碼,市區社保經辦機構將個人賬戶結余金額通過該賬戶支付至本人;
從外地轉入市區統籌范圍的,轉入的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到賬後,於本結算年度末個人賬戶清算時予以結轉使用。
4.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參保人員,流動至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或在非戶籍地首次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原已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職工醫療保險關系的,新參保地不辦理接續手續,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職工醫療保險關系繼續保留在原參保地。
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可在調入地按規定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職工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建立臨時繳費賬戶的參保人員,再次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在蘇州市內跨統籌地區轉移的,不轉移資金);職工醫療保險關系隨同轉移。
5.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因同時在兩地以上存續社會保險關系,同一時間段出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重復繳費情況的,應按照「先轉後清」的原則,由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予以清理,相應的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其中:養老保險重復繳費部分的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有實際轉移金額的,予以接收,並於結算年度末結轉使用。
6.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由轉出、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負責聯系辦理。全部手續應於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受理接續申請後45個工作日內辦結,並由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將辦結情況告知參保人員。
7.在蘇州大市范圍內跨統籌地區轉移社會保險關系時,其企業養老、職工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繳費記錄一並通過「蘇州市社會保險網上轉移平台」轉移傳遞。
8.辦妥轉移手續後,參保人員在原參保地各險種關系終止。
9.已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醫療保險參保憑證》的人員,未辦理社會保險關系正式轉移手續,又在市區統籌范圍內就業並申請續保的,應由本人填寫《繳費憑證撤銷申請表》,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出申請撤銷手續後,方可辦理續保手續。
10.跨統籌地區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的確定,按國辦發〔2009〕66號、蘇政辦發〔2010〕49號文件規定執行,所有參保繳費記錄應按規定轉移並歸集至待遇領取地。在待遇領取地核定養老保險待遇時,其已轉移接續的參保繳費年限、個人賬戶儲存額均累計計算。
11.已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轉移社會保險關系。
③ 我在蘇州上班,想把社會保險轉回老家應該怎麼轉
在蘇州上班,想把社會保險轉回老家的方法:
1、持身份證、社保卡到原就業地市社保機構開具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和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在現就業地或戶籍地參保繳費之後,再向本地社保機構出具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和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申請將外地的社保轉入到本地來。1到3個月辦結,辦結後兩地社保關系合並,累計計算。
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④ 蘇州園區養老保險怎麼轉回老家
法律分析:辦理條件從園區用人單位向區外社會保險統籌地區用人單位流動的參保員工,辦理材料(1)自助辦理參保人員應通過中心網站個人業務、園區社保和公積金APP及業務大廳自助服務觸摸屏等自助渠道辦理。(2)現場辦理自助渠道無法辦理的,需本人持:身份證原件社會保障市民卡,至櫃面現場辦理3)單位經辦人代辦,如本人無法至櫃面現場辦理的,可委託原關系所在單位經辦人代辦,受託人需帶好雙方身份證原件《社保轉出開具憑證單位代辦介紹信》社會保障市民卡(4)直系親屬代辦,受託人需帶好雙方身份證關系證明原件社會保障市民卡註:參保單位有義務為參保員工申請制辦社會保障市民卡及領取社會保險(公積金)查詢初始密碼。辦理流程1.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轉出:中心審核相關材料後,給參保人員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基本醫療保障參保(合)憑證》。
2.參保人員向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轉移接續申請,出示《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和《基本醫療保障參保(合)憑證》,填寫《基本養老(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3.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受理《基本養老(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符合條件的,15個工作日內生成《基本養老(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並發至蘇州工業園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行政區劃代碼為320540)。
4.中心在收到《基本養老(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後15個工作日內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郵寄或通過網上平台傳至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同時劃出基金(江蘇省內一般賬戶養老基金不轉),終止其園區的養老和醫療關系,將信息做好備份。
5.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及相應基金後15個工作日內接續好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和醫療個人賬戶,記載轉移信息,並將辦結情況通知參保人員所在的轉入地用人單位或個人,辦理時限與費用,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辦理費用:免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45條第1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