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有效的改善農村養老服務存在的問題
1.建立農村養老需求評估機制
首先,建立鄉、鎮、村三級服務需求評估系統。由村委會人員和從事養老服務的專門人員對村民進行走訪調查,盡可能詳細的掌握每一戶村民家庭的老年人信息情況,為每一位老年人建立檔案信息卡,利用互聯網分析採集到的數據,以准確匹配符合老年人實際的需求,從而進行有針對性的養老服務活動。其次,可參照上海老年照護需求評估機制建立評估機制,評估對象為全體農村老人,以老年人的健康情況、自理能力、子女的供養情況等為指標,由專業的評估人員對老年人實地調查後制定評估方案。
3.完善相關政策制度
首先,政府各部門應從當地養老服務中存在的實際問題出發來制定相關的政策條例,以讓農村養老保障有法可依。其次,從上級部門到基層部門嚴格貫徹相關政策法規,嚴格執行農村養老服務保障體系,對其中有不遵守者,給予嚴厲的處分。最後,各部門應當結合社會的力量完善農村養老服務體系,保障農村養老服務權利。
❷ 應當怎樣完善養老服務體系
隨著老年人口越來越多,養老問題成為全社會需要面對的問題。建立完善的養老服務體系,首先需要科學規劃整體養老產業。
一是積極爭取國家扶持政策。
二是結合當地良好的自然環境,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積極探索生態養老、旅居養老的模式,走融合發展的道路。
再次,加強養老服務供給,不斷提升養老服務質量。不能僅靠公辦,還要積極發揮民辦養老機構的作用,此外還要發揮社區養老功能,支持居家養老和社區養老結合。健全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合作機制,推動醫養康養一體化。
還要開展養老服務專業培訓,加強專業養老服務隊伍建設。一是加強對養老服務機構人員的培訓。二是積極引進人才,鼓勵大專院校對口專業畢業生從事養老服務工作。
最後,加快推進養老領域「放管服」改革,建立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
人口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養老問題不再是某一個家庭、個人的責任,而是全社會的責任。只有完善的制度體系,才能解決好全民關注的養老問題。
❸ 十四五養老服務規劃基本思路
法律分析: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完善養老服務體系,推動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協同發展,健全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大力發展普惠型養老服務,支持家庭承擔養老功能,構建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路,推進公共設施適老化改造,推動專業機構服務向社區延伸,整合利用存量資源發展社區嵌入式養老。強化對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積極發展農村互助幸福院等互助性養老。深化公辦養老機構改革,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完善公建民營管理機制,支持培訓療養資源轉型發展養老,加強對護理型民辦養老機構的政策扶持,開展普惠養老城企聯動專項行動。加強老年健康服務,深入推進醫養康養結合。加大養老護理型人才培養力度,擴大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供給,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佔比提高到55%,更好滿足高齡失能失智老年人護理服務需求。逐步提升老年人福利水平,完善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制度和特殊困難失能留守老年人探訪關愛制度。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構建養老、孝老、敬老的社會環境,強化老年人權益保障。綜合考慮人均預期壽命提高、人口老齡化趨勢加快、受教育年限增加、勞動力結構變化等因素,按照小步調整、彈性實施、分類推進、統籌兼顧等原則,逐步延遲法定退休年齡,促進人力資源充分利用。發展銀發經濟,開發適老化技術和產品,培育智慧養老等新業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第四十五章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
第三節完善養老服務體系
推動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協同發展,健全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大力發展普惠型養老服務,支持家庭承擔養老功能,構建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路,推進公共設施適老化改造,推動專業機構服務向社區延伸,整合利用存量資源發展社區嵌入式養老。強化對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積極發展農村互助幸福院等互助性養老。深化公辦養老機構改革,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完善公建民營管理機制,支持培訓療養資源轉型發展養老,加強對護理型民辦養老機構的政策扶持,開展普惠養老城企聯動專項行動。加強老年健康服務,深入推進醫養康養結合。加大養老護理型人才培養力度,擴大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供給,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佔比提高到55%,更好滿足高齡失能失智老年人護理服務需求。逐步提升老年人福利水平,完善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制度和特殊困難失能留守老年人探訪關愛制度。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構建養老、孝老、敬老的社會環境,強化老年人權益保障。綜合考慮人均預期壽命提高、人口老齡化趨勢加快、受教育年限增加、勞動力結構變化等因素,按照小步調整、彈性實施、分類推進、統籌兼顧等原則,逐步延遲法定退休年齡,促進人力資源充分利用。發展銀發經濟,開發適老化技術和產品,培育智慧養老等新業態。
❹ 老人養老問題怎麼解決
老人養老問題解決如下:
1、保持身體健康,堅持鍛煉,合理飲食,定期體檢;
2、存夠錢,做好規劃;
3、養兒防老;
4、養老,心態要正。
養老服務指的是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務,滿足其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基本需求。
把握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基本原則包括:
1、堅持需求導向,注重創新機制。以老年人基本養老服務需求為導向,將政府購買服務與滿足老年人基本養老服務需求相結合,重點安排與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等密切相關的項目,優先保障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高齡等老年人的服務需求,加大對基層和農村養老服務的支持,並逐步拓展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領域和范圍。立足各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積極探索,不斷創新政府購買養老服務機制,改進購買服務的方式方法;
2、堅持政府引導,培育市場主體。政府要加強對購買養老服務的組織領導、制度設計、政策支持、財政投入和監督管理。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將推進政府購買養老服務與逐步使社會力量成為發展養老服務業的主體相結合,與培育專業化養老服務組織相結合,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持費隨事轉,通過競爭擇優的方式選擇承接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社會力量,確保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平等參與競爭;
3、堅持規范操作,注重績效評估。明確各方責任、權利和義務,建立以項目申報、項目評審、資質審核、組織采購、合同簽訂、項目監管、績效評估等為主要內容的規范化購買流程,有序開展工作。加強績效管理,建立評估機制和動態調整機制,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強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4、堅持體制創新,完善政策體系。要做好相關政策的完善和相互銜接,推進政事分開、政社分開,堅持與事業單位改革相銜接,推進管辦分離,放開市場准入。凡社會能夠提供的養老服務,盡可能交給社會力量承擔。要及時總結行之有效的管理辦法和政策措施,盡快形成各方銜接配套、操作性強的政府購買養老服務政策體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❺ 逐年增大的老年群體,社會服務方面應該怎麼做
隨著中國老齡化的加劇,社區老年人的數量也在逐年增加。在很多人眼裡,老人因為佝僂的背和顫抖的步履,給人的感覺是處於被關心和幫助的境地。逐年增大的老年群體,社會服務方面應該怎麼做?
比如和老人說話,可以走近老人,慢慢說,吐字清晰,盡量放大聲音,多重復。如果你在公共場合講話,你可以使用麥克風,或者用手勢或動作來表示對老人的尊重。作為一名社會工作者,我們應該努力提高自己的專業知識,對老年人的需求和服務內容有一個基本的了解,這樣才能思考具體的服務,更好地為老年人提供服務。
❻ 隨著社會老年化,怎樣才能提升養老機構醫養結合服務能力
首先是提高醫療養老服務能力。有關機構開展居家社區醫療養老服務,必須嚴格執行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准,為境內老年人提供專業、規范、安全的醫療養老服務。轄區,確保醫養結合。服務質量。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要加強老年人健康教育、健康管理、慢性病防治等服務,進一步落實老年家庭醫生承包服務,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
然後是要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推進醫養結合,加快老齡事業和產業發展。隨著年齡的增長,確保所有人的生活質量不斷提高。老齡化的快速發展需要全面的社會保障和社會服務。因此,伴隨老齡化的健康養老和養老產業的快速發展,將為國民經濟提供新的機遇。實施健康中國戰略。
❼ 如何解決特殊困難老人養老問題 怎麼解決特殊困難老人養老的問題
1、完善養老服務體系並引導各養老服務主體合理分工。在中國,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已基本建成,但各主體的功能定位仍然不清。例如,入住養老機構的老人大多並非處於失能狀態,處於失能狀態的老人因不能入住養老機構而得不到專業的機構照護。因此,應通過政策引導居家、社區、機構等養老服務主體合理分工,實現其在養老服務體系中的功能定位,即輕、中度失能老人可以接受居家養老和社區養老服務,而重度失能老人能夠得到專業的機構照護,從而更好地滿足老年人多元化的養老服務需求。在此事件中,徐大爺已88歲高齡且患有癲癇等多種病症,在考慮老人意願的基礎上,專業的機構照護服務可以成為其養老方式的選擇。
2、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養老服務體系的建立與照護籌資體系的建立相輔相成,在我國,這一點顯得尤為重要,因此應建立適合中國的長期照護籌資制度,提高老年人購買養老服務的能力。從媒體報道來看,徐大爺生活較為拮據,長期照護籌資制度的建立可以為其購買養老服務提供一定的經濟支持。
❽ 如何完善養老保障體系
法律分析:完善社會保障體系,首先需要完善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其次,需要努力擴大社會保障的覆蓋面,努力的縮小農村和城市的社會保障的差距,要保障農民也能夠獲得社會保障。逐步,完善農村的社會保障體系,讓社會保障體系更加的健全,更加的符合我國的國情。明確國家,還有企業,以及個人在社會保障中的責任和義務。
(1)調整個人賬戶記賬規模;
(2)調整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統一全省繳費基數的上下限;
(3)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將繳費時間長短和數額多少與待遇水平掛鉤,建立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機制;
(4)完善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辦法,讓廣大離退休人員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5)構建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大力推動有條件的企業建立企業年金制度,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立地方養老保險;
(6)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以非公有制、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為擴面重點,統一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政策;
(7)逐步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實現養老保險制度的可持續發展;
(8)提高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層次,規范市級統籌,強化省級調劑金制度,積極創造條件,加快實現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
(9)不斷提高社會保險管理服務水平,推動社會保險經辦工作的規范化、信息化、專業化建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❾ 完善我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的著力點有哪些方面
綜合國內外經驗以及我國養老服務業發展現狀分析,進一步完善我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的著力點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其一,從增量入手,培育多元化市場主體。明晰產權,鼓勵民營機構向專、精、優方向發展。從法律制度上保障民辦養老服務機構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擔風險。鼓勵支持民營機構提供特色服務,建成一批技術能力強、服務質量好、社會贊譽高的服務品牌,轉變一些人對民辦機構的不信任感。打通人力資源流通渠道,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在不同的養老服務機構流動時,不影響職稱評定、工齡累積、科研經費等與從業人員息息相關的利益,由市場引導優質資源的流動方向。其二,積極推動存量公辦機構管辦分開、政事分開。努力推動存量公辦養老服務機構管辦分開、政事分開,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實現各類機構競爭的公平性、有效性。推動存量公辦養老服務興辦機構成為完整意義上的獨立法人,建立和完善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對其所有活動獨立承擔所有民事和刑事法律責任。養老服務機構之間只有規模大小、服務領域、服務水平之別,而沒有行政級別的高低上下之分。其三,以PPP模式為切入點,將政府和市場的優勢結合起來,提高養老服務供給數量和供給效率。建立PPP發展所需要的法律法規,健全利益共享和風險分擔等相關機制,加強項目運作的規范性。規范市場准入、政府采購、預算管理、風險分擔、流程管理、績效評價、爭議解決、資本退出等環節。通過資金價值評估和定量評價,幫助政府部門通過對項目的資金價值的評價,進而做出相關決策,事前確定合作主體,事後進行績效評估。其四,打破體制機制障礙,大力推動醫養結合。首先,打通醫保在養老機構醫療護理中的使用通道,這是各地普遍反映的關鍵節點。這就需要破除民政、衛生、社保部門之間的利益壁壘,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設置醫療機構,推動醫療類養老服務醫保結算。其次,要充分挖掘現有醫療資源在養老服務供給上的潛力。支持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與養老機構合作,創建醫養結合型養老機構。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為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開展上門診視、健康查體、保健咨詢等服務,加快推進面向養老機構的遠程醫療服務試點。
引入社會資本發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目前在落實具體支持政策時,大部分補貼只針對養老機構,而真正將重心放在家庭和社區養老服務供給上的還非常少。整體來看,不論是宏觀層面還是微觀層面,居家養老資金都嚴重不足。長期來看,必須依靠社會力量,以市場為導向,形成多渠道資金來源,擴大居家養老服務覆蓋面。下一步要轉變政策支持方向,加大對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的補貼力度,引導服務供給從機構養老服務供給的迷思中走出來。改變政府單一資金來源,發揮社會資本主動性。
建設信息平台,提高需求與供給匹配度。引導需求與供給匹配是當前發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迫切需要完善的環節。在市場發展初期,政府可以著手於養老服務信息平台建設,為市場供給與需求搭建中介平台。一些地方建立起的虛擬養老院就是信息平台建設的一種,既節省了大量成本,又滿足了更多老年人對於居家服務的需求,使服務供給形式更加靈活多樣。而對於想要進入養老服務的社會主體來說,也節省了尋找消費者的成本,獲得了更大的潛在市場空間。
一是構建培養養老服務專業人員的教育體系。教育、人社、民政部門要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職業技術院校開展養老服務學歷教育,增設養老服務相關專業和課程,加快培養老年醫學、康復、護理、營養、心理和社會工作等方面的專業人才,鼓勵有條件的院校開展繼續教育和遠程教育。針對養老服務類專業招生難的現狀,相關教育、民政等部門對開辦相關專業的高等院校,在基礎設施建設、資源配置、招生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和適當的培養經費,鼓勵更多的院校開辦相關專業。對報考養老服務類專業的學生,通過設立專業專項獎學金、減免學費、出台就業創業優惠政策等多種措施,吸納優質生源。
二是完善養老服務專業人員培訓體系,做好專業人才培訓工作。增加養老服務培訓方面的資金投入,一方面投資建設更多的專業培訓學校;另一方面通過各種補貼引導各方人員投入養老服務產業。加快完善養老服務培訓標准建設。推行養老護理員職業資格考試認證制度,實行持證上崗,加大專業化水平。參照護士職業資格,適時在專業技術類系列中設置與養老相關的崗位,並依此兌現工資。規范老年服務類行業資格認證制度,理順養老護理員資格認證體制及運行機制。
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事關全局,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並不意味著政府不管不聞不問,一方面政府要收回生產服務的手,培育養老服務市場;另一方面要在增加基本養老服務供給、強化監管、增強配套服務等方面落實政府職能。從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看,在養老機構快速發展的同時,保障養老機構的服務質量至關重要。
❿ 如何完善我國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體系
當前,我國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但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仍處於起步階段,養老服務和產品供給不足、市場發育不健全、城鄉區域發展不平衡等問題突出,完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任務緊迫。中央高度重視養老服務事業,老齡人口在消費、就業、投資等方面對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重要的拉動作用,老齡人口紅利有待充分釋放。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加快建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發展老年服務產業,國務院出台了《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為此,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健全政策法規體系,完善立法。養老領域的政策、法規事關民生發展全局,直接影響社會保障、收入再分配和公共服務,對完善國家治理至關重要。建議進一步完善養老法規體系,建立養老金長期精算平衡模型,合理在同代間、代際間進行收入、財富再分配。推進企事業單位養老金並軌,擴大年金個稅遞延優惠力度,出台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出台養老服務產業的行業標准和規范,明確准入門檻和產品標准。健全監管機制、老年人維權機制,切實加強養老服務業在質量、安全、價格等方面的行業監管和制度建設,保障老年人權益、關注老年人需求。推動各地方政府制定養老服務業發展規劃,細化財政、金融、土地、稅收、人才及服務模式等方面的落地措施。
放寬行業准入,引進民資、外資等社會力量。鼓勵、規范引導民資、外資等各種社會資本進入養老服務產業。放開外商投資准入,積極引入港澳及國際上先進國家養老服務的經驗、資金、機構等,鼓勵港澳養老服務機構在境內開展養老服務。大力發展醫療保險(放心保)、老年護理保險、年金資產管理、老年房產養老基金等養老金融,改善養老資產結構,提升老齡人口投資能力。加大對保險資金投資養老服務領域的支持力度。大力發展養老機構責任保險,規范服務。加快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完善養老土地供應政策。目前我國每千名老人的社會養老床位數約為25張,到2020年實現35~40張,這將帶來大量養老用地需求。
整合養老服務資源,促進醫養結合。醫療、保健、護理、心靈慰藉是老年人最為直接的需求。建議充分發揮醫療機構在葯品、醫療器械、護理等方面的專業優勢,促進醫療衛生資源進入養老領域,促進醫養結合。充分發揮保險機構在資金、養老、健康管理方面的專業優勢,鼓勵保險機構整合醫療和養老資源,積極探索醫養結合的有效模式。鼓勵國有保險企業深化改革,通過發展混合所有制,把民資等各種社會力量引入養老、醫療領域,推動健康養老服務產業發展。
擴大農村養老服務網路,提升農村保障覆蓋率。加大農村互助幸福院、五保供養、老年日間看護中心、老年活動站等養老服務設施及機構的發展力度並擴大覆蓋范圍。健全農村留守老年人、兒童、婦女關愛服務體系。目前農村居民養老金替代率遠低於城鎮職工,建議通過財政補貼、社會公益等提高養老金、五保供養標准。通過補助投資、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農村養老服務機構發展。通過給予養老護理從業人員補貼等方式,提升老年護理服務質量。
發展養老服務產業,釋放老齡人口紅利。養老服務包括生活照料、醫療護理、精神慰藉、緊急救援、老齡人口就業等方面。建議支持推動相關產業聚焦老年人市場,促進「銀發」產業大發展。加快優化產業結構,通過提升老齡人口消費能力、投資能力、就業能力,發揮老齡人口就業、消費對經濟和社會的拉動作用,釋放老齡人口紅利。大力發展養老社區、日間看護中心、農村互助幸福院等,實現老有所養。大力發展老年人居家護理、精神護理等老齡人口醫療服務業,為老年人提供看護、保健設施、心靈健康等服務,實現老有所醫。大力發展老年人社交、體育健身、旅遊等老年文化產業,實現老有所樂。規范發展殯葬、墓地等行業,加強監管,實現老有所歸。鼓勵老年人參與力所能及的再就業,提高老齡人口就業能力和消費能力,實現老有所為。大力發展老年人健康管理、醫療信息化等互聯網養老產業,實現「智慧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