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雲南省退休養老金調整方案是什麼
法律分析:
(一)定額調整
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4元。
(二)掛鉤調整
1. 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2. 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按照本人2020年12月領取的統籌項目內月基本養老金(以下簡稱統籌內養老金)為基數,按0.6%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分別再按下列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
1. 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
2. 符合《關於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准調整後,統籌內養老金總額低於調整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人均統籌內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該水平。
法律依據:
《雲南省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4元。
(二)掛鉤調整
1. 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2. 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按照本人2020年12月領取的統籌項目內月基本養老金(以下簡稱統籌內養老金)為基數,按0.6%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分別再按下列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
1. 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
2. 符合《關於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准調整後,統籌內養老金總額低於調整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人均統籌內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該水平。
『貳』 雲南省關於202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新消息
雲南省關於202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新消息
7月13日,雲南省兩廳公布《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告》,決定從2022年1月1日起,調整人員范圍是2021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並按相關法規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惠及全省188.53萬退休人員。
此次調整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法。其中,定額調整指各類退休人員統一增加相同金額的養老金,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指增加的養老金與個人繳費年限、養老金水平雙掛鉤,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傾斜調整體現重心關懷,主要對高齡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這一調整方法在實現退休人員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同時,能夠適當調節退休人員收入差距,體現公平的同時,更加註重激勵的原則。
此次按4%的比例調整後,具體到每一位退休人員,由於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平不同等原因,實際增加的養老金絕對額是不同的,對應到占個人養老金的比例也不同。一般來說,在職時繳費年限長、繳費工資水平較高的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絕對額也會相對較高。
具體按以下相關法規辦理:
(一)定額調整
每人每月一律增加20元。
(二)掛鉤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
1.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1.5元。不滿1年的部分,按1年計算。
2.按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21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6%增加。
(三)傾斜調整
(1)高齡老人傾斜:截至2021年12月年滿70~79周歲,每月增加30元;80歲及以上,增加50元。
(2)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傾斜:艱苦邊遠地區六類至一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分別增加30元、25元、20元、10元、5元和 2.5元。
企業退休轉幹部按以上標准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未達到本次調整待遇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調整到本次調整待遇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平均水平。
『叄』 2021年雲南省退休金調整方案
2021年雲南省退休人員養老金針對對象為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2020年12月31日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從2021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每月增加59.50元,同時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50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0.8%調整增加。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退休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未年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2.5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66元;對退休時單位駐地(個體工商戶、自謀職業等退休人員的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我省的退休人員,分別按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六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10元,五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9元,四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8元,三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7元,二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6元,一類地區和其他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5.50元。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以上標准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未達到本次調整待遇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調整到本次調整待遇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
法律依據:
《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20號)要求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的批復意見,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從2021年1月1日起調整我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一)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2020年12月31日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退職的人員。
上述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時間
從2021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三、調整標准
(一)定額調整:每月增加59.50元。
(二)掛鉤調整:同時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
1.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50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2.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0.8%調整增加。
(三)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退休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
1.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未年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2.5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66元。
2.對退休時單位駐地(個體工商戶、自謀職業等退休人員的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我省的退休人員,分別按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六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10元,五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9元,四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8元,三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7元,二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6元,一類地區和其他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5.5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以上標准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未達到本次調整待遇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調整到本次調整待遇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
四、所需資金及來源
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補助外,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補助外,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駐滇中央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按照現行基本養老金保障渠道解決。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肆』 雲南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一)定額調整:每人增加53元。
(二)掛鉤調整:
1、與本人累計繳費年限掛鉤,繳費每滿一年,增加2元。不滿一年的零頭按一年計算。
2、與本人2019年12月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比例增加1%。
(三)傾斜調整:
1、高齡老人,70至79周歲,每月增加40元;80歲及以上,增加65元。
2、艱苦邊遠地區退休,根據邊遠地區的類別不同分別增加養老金。1~6類艱苦邊遠地區,分別額外增加5元、10元、15元、20元、25元、30元。
3、企退軍轉幹部,調整後養老金水平不低於企退人員人均養老金水平。
法律依據:
《雲南省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通知》 第二條 具體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為體現公平,使養老金水平較高和養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員調整幅度控制在一個合理范圍內。全省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統一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掛鉤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均實行與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和本人基本養老金適當掛鉤,一並調整。
為體現「長繳多得」原則,所有退休人員均按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為體現「多繳多得」原則,按退休人員本人2017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1.3%的標准進行掛鉤調整。
(三)傾斜調整。根據國家的要求,我省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時,主要的傾斜對象是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人員、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對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按年滿70周歲至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的標准進行調整。
『伍』 雲南省每月可以領取多少社會養老保險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方網站發布了《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調整范圍為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於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確定雲南省退休人員從2016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30元基本養老金。另外,按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退休人員的不同,還將有5%或2.5%的增加掛鉤調整。《通知》要求,雲南省各州市於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調整的兌現工作。
調整方式:定額調整
企業退休人員、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每人每月增加30元
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
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疊加調整:
1.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
2.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2.5%增加調整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5%增加調整2016雲南省企業退休養老金調整標准:傾斜調整:企業退休人員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退休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滿足多項條件的,疊加調整。
1.2015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
2.對退休時單位駐地(個體工商戶、自謀職業等退休人員戶籍所在地)在我省的企業退休人員,分別按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一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10元
二類、三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15元
四類、五類和六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5元
其他地區:按一類地區標准調整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經按以上標准調整後,其本人基本養老金低於本次調整待遇以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調整到本次調整待遇以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以下退休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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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雲南省實施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規定
第一條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我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經濟組織及其雇員(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及其從業人員);用人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第三條用人單位及其從業人員必須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第四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統一制度、統一標准、統一管理和統一調劑使用基金的省級統籌。第五條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現低於或者高於本企業職工月工資總額20%的,應當逐步過渡到位,具體過渡比例和年限由省勞動行政部門確定。從業人員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現確定為本人繳費工資的4%,並每兩年提高一個百分點,逐步過渡到本人繳費工資的8%。
個體經濟組織及其雇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上一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8%。僱主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由本人負擔。雇員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現確定為僱主繳納14%,雇員繳納4%,雇員繳費比例每兩年提高一個百分點,並相應降低僱主繳費比例的一個百分點,逐步過渡到僱主繳納10%,雇員繳納8%。
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的個人繳費比例,按當年個人繳費比例確定。
從業人員退休後,本人不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第六條用人單位在工商注冊登記後30日內,必須到當地社會保險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手續,如實申報從業人數和工資總額,並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第七條企業職工個人以全部月工資收入為基數繳費。企業職工個人月工資收入高於本、州、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以本地、州、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為基數繳費;低於本地、州、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本地、州、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繳費。第八條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地方稅務部門代為征繳,具體征管辦法由省勞動行政部門和省地方稅務部門另行制定。第九條用人單位按規定比例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在稅前扣除。從業人員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不計征個人所得稅。第十條地、州、市應當從1997年12月31日前歷年結余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按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業人數人均140元一次性上繳省社會保險機構,作為省級統籌的啟動資金。第十一條省、地、縣三級財政對全省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應當給予必要的支持。第十二條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由社會保險機構按從業人員本人繳費工資的11%記入。具體記入下列內容:
(一)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二)個人繳納的全部基本養老保險費;
(三)從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中按一定比例記入部分;
(四)個人帳戶儲存額的利息;
(五)1995年9月30日前,國家和省規定認可的視同繳費年限(連續工齡)。第十三條從業人員失業或者服刑期間,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也不計算繳費年限,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由原經辦機構予以保留,個人帳戶儲存額正常計息;重新就業後,應當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第十四條從業人員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的條件:
(一)達到下列退休年齡:
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從事管理和技術工作的年滿55周歲);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崗位工作,累計工作年限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3.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由指定醫院提供診斷證明書,經縣(市)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二)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第十五條符合第十四條規定條件的人員,從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依照下列規定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
(一)1995年10月1日後參加工作的人員,退休後的月基本養老金由月基礎養老金和月個人帳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
1.月基礎養老金=從業人員退休的上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20%;
2.月個人帳戶養老金=個人帳戶儲存額÷120(特殊工種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1995年9月30日前參加工作、本規定實施後退休的人員,在發給月基礎養老金和月個人帳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照下列規定增加月過渡性養老金、月過渡性調節金:
1.月過渡性養老金=從業人員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4%×1995年9月30日前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
2.月基礎養老金、月個人帳戶養老金、月過渡性養老金三項之和低於1998年3月31日按省人民政府第25號令發布的計發辦法計算的月基本養老金的,增發過渡性調節金,對差額部分予以補足。
(三)本規定實施前已經退休的人員,仍按原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離休人員的養老金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柒』 雲南省現行下崗職工退休政策
雲南省所有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養老金都要提高。平均提高6.5%,其中企業退休養老人員的增幅稍高,達到7.5%左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增幅是5.97%。定額調整: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標准,體現社會公平,每人每月增加53元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同時按退休人員本人2019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1%的標准進行掛鉤調整。傾斜調整: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給予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
一、幹部退休年齡
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2、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3、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二、養老金計算公式
1、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乘繳費年限乘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各省市並不相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 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 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 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捌』 雲南退休人員養老金是如何計算的附計算方法和計算公式
雲南:退休人員養老金是如何計算的?附計算方法和計算公式 分三步,一個案例說清楚了
企業退休需具備兩個條件:法定的退休年齡(男性60周歲、女職工50周歲、女幹部55周歲)、最低的社保繳費年限15年。二者必須同時滿足。當月退休,次月領取養老金。
想知道雲南省企業退休養老金是多少,需要掌握養老金的計算的方案依據、方法和計算公式,下面就來看看雲南省的養老金是如何計算的,主要分三步:
第一步,清楚養老金計算的方案依據
第二步,退休人員的首次參保時間
首次參保時間很重要,因為首次參保時間不同,養老金的計算方法有差別。在雲南省,企業職工首次參保時間在1995年10月1日之前的,退休基本養老金包括3個部分,分別是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如果是在1995年10月1日及之後參保,基本養老金僅包括兩個部分,分別是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第三步,養老金的計算方法和計算公式
了解了養老金的基本構成,就來說說養老金的具體計算方法和計算公式是怎樣的。
1、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以本人退休時養老金計發基數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基礎養老金=養老金計發基數×(1+本人實際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累計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非整年的,保留兩位小數)×1%。
或者:
基本養老金=(養老金計發基數+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累計繳費年限×1%。
以上兩個公式實質上是一樣的。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是養老金計發基數與本人實際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的乘積。
養老金計發基數是雲南省人社廳公布的數據,採用雲南省上年度的城鎮職工全口徑的社會平均工資。2021年雲南省養老金的計發基數是7455元/月,但在計算實際繳費指數使用2020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6284元/月,這樣的法規也是為了提高退休人員的繳費指數,具體見(雲人社發[2021]24號)。
2、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計發基數。50歲退休,計發基數是195,55歲退休,計發基數是170,60歲退休,計發基數是139。
『玖』 關於2019年雲南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關於雲南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雲人社發〔2015〕42號
各州、市人民政府: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7號)要求,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從1月1日起調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一)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於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二)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退職的人員(以下統稱“退職人員”)。
二、調整時間
從1月1日起,調整“退休(退職)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三、調整標准
(一)“退休(退職)人員”普遍調整標准
1.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85元;
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發基本養老金3元。
(二)“退休(退職)人員”傾斜調整標准
1.對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退職)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退職)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
2.對退休(退職)時單位駐地(個體工商戶、自謀職業等退休人員戶籍所在地)在我省的退休(退職)人員,分別按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一類地區每月增加10元;二類地區每月增加15元;三類地區每月增加20元;四類地區每月增加30元;五類地區每月增加35元;六類地區每月增加40元;其他地區每月增加1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經按以上第(一)項、第(二)項1、2款調整後,其本人基本養老金未達到本次調整待遇以後全省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調整到本次調整待遇以後全省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
四、資金來源
本次調整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補助外,其餘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縣(市、區)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足以支付的,先由州(市)調劑,確保本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兌現。因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形成的基金收支缺口,待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到位後統籌解決。
五、有關問題說明
(一)科研、文化等轉制單位轉制前“退休(退職)人員”和國有企業中小學退休教師,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退休(退職)人員”的繳費年限和出生年月以退休(退職)當時認定的為准,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時不得進行變更。
(三)艱苦邊遠地區類區按省政府雲政發〔2006〕197號文件的規定執行。
(四)各州、市於3月31日前完成兌現工作,並按附表要求將調整兌現情況匯總後(須附各縣、市、區報表),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養老保險處(傳真:0871—67195703)和省社會保險局(傳真:0871—67195815)。
附件: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情況匯總表
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雲南省財政廳 更多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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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2015養老金改革最新消息
廣東廣州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最新消息
『拾』 2021年雲南省退休養老金調整
(一)定額調整:每月增加59.50元。
(二)掛鉤調整:同時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
1. 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50元 (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2. 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0.8%調整增加。
(三)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退休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
1.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未年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2.5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66元。
2. 對退休時單位駐地 (個體工商戶、自謀職業等退休人員的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我省的退休人員,分別按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六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10元,五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9元,四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8元,三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7元,二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6元,一類地區和其他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5.50元。
3.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以上標准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未達到本次調整待遇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調整到本次調整待遇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
法律依據:
《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調整范圍
(一)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2020年12月31日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按國發 〔1978〕104號文件規定退職的人員。
三、調整標准
(一)定額調整:每月增加59.50元。
(二)掛鉤調整:同時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
1. 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50元 (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2. 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0.8%調整增加。
(三)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退休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
1.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未年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2.5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66元。
2. 對退休時單位駐地 (個體工商戶、自謀職業等退休人員的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我省的退休人員,分別按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六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10元,五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9元,四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8元,三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7元,二類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6元,一類地區和其他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增加5.50元。
3.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以上標准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未達到本次調整待遇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調整到本次調整待遇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