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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年企業養老金沒交怎麼辦

發布時間:2023-01-16 14:31:07

❶ 1988年至1992年企業沒給員工上社保能否補交

單位未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保補繳是指由於某種原因導致社保中斷繳費,中間幾個月沒有繳費,而現在由於招調或者落戶其他原因,需要補之前沒有交到的部分,從而獲得完整的社保時間段,以確保招調落戶等工作正常認可。

正常情況下,一般單位只能做2個月的補繳,如果需要更長時間只好通過一些代理機構來操作

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由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補繳。

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1. 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2. 《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3. 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員工補繳當月個稅證明等;

  4. 其他相關材料。

❷ 1992年以前城鎮職工沒有繳過養老保險,為什麼還能領取退休金

首先要搞清楚,退休金和養老金的區別。

退休金本來就不需要職工個人繳費的,是由企業支付的。

而養老金是指參加養老保險,退休後領取的錢,這個待遇是社保基金發放,發放渠道是不一樣的。

這是在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前,實行的是企業養老制度,也就是企業給退休職工發放生活費,也就是退休金。

也就是說,雖然個人不用繳費,但是企業是管著你退休後的生活來源的。

這樣的制度顯然會增加企業的負擔,不利於企業尤其是國企的 健康 發展,因為這是很大的沉重的包袱。

所以從90年代初,職工養老保險開始建立,個人和單位都要繳費,建立養老保險基金,退休後由基金發放養老金。

這樣的制度減輕了企業的負擔,增加了個人的繳費責任。

當然啦,對於1992年之前沒有繳費的工作年限,符合條件的話也是可以視同繳費年限的,可以發放過渡性養老金。

畢竟他們沒有實際繳費,但是也是對經濟 社會 有著非常大的貢獻,所以發放過渡性養老金,也是一種補償。因為也是為了順利推進職工養老保險建立和推廣,也是一個關鍵的因素。

所以對於退休人員來說,退休金和養老金是不能混為一談的,是不能混用的。關鍵的區別就是退休金個人沒繳費,養老金個人是需要交費的。

當然對於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職工的連續工齡也可視同繳費年限。

總而言之是為了確保改革和制度的順利的銜接,確保退休人員的待遇不降低。總而言之養老保險制度在不斷地進行完善,也希望養老保險制度和養老金能夠更加科學,真正讓退休人員實現老有所養。

有人說工人工作單位是國營企業所以才有視同繳費,農民之所以沒有退休金是所在的單位是生產隊不行。工人是國營企業的人,農民是自已農業的人,不是國家的農業,更不是國家的農村和農民,為什麼國家為了穩定控制農民的糧價,為什麼讓農民壓低糧價養你們工人,為什麼拿農業的錢建工廠,所有的國營企業都是在毛澤東的領導下拿農業的錢建起來的,蘇聯的外債都是農業的錢還的,工人更是吃著農民的低價糧,農民的貢獻有目共睹,你不說感恩的話,還說生產隊不行,沒有生產隊你喝西北風能長大。92年前沒繳社保領退休金是國家的照顧,農民沒有退休金是國家沒想到,不能因為農民沒有退休金就不是國家的農民,不能因為農民沒有退休金就沒滅了他們的貢獻。

無知!因為建國後我國實行的是低薪制,職工的剩餘價值都留在原有企業,企業每月在職工工資總額中提取一定比例資金單列,做為退休金使用,在職工達到退休年齡時由企業包辦!

樓主你好,1992年以前城鎮職工沒有交過基本養老保險,但為什麼還能夠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呢?如果說你是在1992年之前就已經辦理退休的,那麼沒有交過基本養老保險很正常,因為那個時間段我們國家還沒有統一的建立社保的繳納,也就是基本養老保險的繳納,所以說你即便是沒有養老保險的繳費,但是由於你有工作年限有工齡,所以依然是能夠正常享受到養老金的待遇。

當然有一部分群體,也就是說他可能在1992年之前就已經參加工作,但是我們國家全面統一化的繳納社保的時間大概是1992年左右,有些地區比較晚,大概是1996年之前,所以很顯然,1992年之前大多數人群是沒有實際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但是是可以認定視同繳費年限的,視同繳費年限就是沒有交納養老保險,依然是能夠正常認定你的累計繳費年限,所以說依然是能夠正常計算養老金的待遇。

當然在今後肯定是越來越多的人,是沒有這個1992年之前的參加工作單位的經歷,所以說必須要根據正式的這種實際繳費年限來確定我們的累計繳費年限,當然機關事業編制人員比較特殊,因為他在2014年10月份以後才建立了機關養老保險,所以說2014年9月份之前的工作年限,依然也可以被正常認定為視同年限,實際上是相同的一個道理,即便沒有交納養老保險,也是可以正常認定相應的累計年限,故而你的養老金待遇不會受到任何的影響。

1992年之前的工作工齡,按照規定可以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



首先更正一下時間,「1992年之前」只符合個別地區,這個時間屬於當地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制度實施的時間,也是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建賬的時間,不過,並不是所有地區都是1992年建立個人賬戶的,還有很多地區是其它時間建立個人賬戶的。



那在1992年之前參加工作的在崗職工,在辦理退休手續時,如果當地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制度實施的時間是1992年,那麼1992年之前的工作工齡就可以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退休後可享受過渡性養老金的待遇。



有視同繳費年限的退休人員,在計算基礎養老金的待遇時,視同繳費年限也是計算在內的,不過,視同繳費年限並不是真的繳費,所以在這些年限中個人賬戶余額是沒有錢的,於是就沒有個人賬戶養老金,那為了補償有視同繳費年限的退休人員,國家就制定了過渡性養老金的待遇,保障這些有視同繳費年限的退休人員養老金不降低。

題主問:為什麼1992年前的城鎮職工沒有繳過養老保險基金,退休後卻能領取養老金,言下之意是我們普通老百姓同樣未繳養老基金,國家為什麼又不發養老金?回答:一,因為只有實現了人類的最高理想一一共產主義 社會 ,即人類的物質財富達到了極大的豐富,人們的思想覺悟程度達到了極大地提高,人人都能自覺地各盡所能,物質產品能夠滿足各盡所需進行分配的 社會 條件下,也許只要是老人,就可能能夠平等地領到養老金了。


二,我們國家現階段的基本國情是:現在處於並將長期處於 社會 主義的初級階段。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全國人民制定的《憲法》中規定的分配原則是:在 社會 主義初級階段,必須按照勞動(時間和態度),知識(學歷),技術(職稱),管理能力(行政級別)等要素進行分配的。


三,撇開人與人之間智力、知識、技術有高低這方面的問題不講,單就人與人之間體力有大小不等這個問題而言,比如老闆給一個小時能搬1OOO塊磚的人和一個小時只能搬1OO塊磚的人發放同樣的工資,讓他們享受同等的福利會有什麼樣的結果?

回答:

一,搬1OO塊磚的人一定會三呼萬歲。

二,搬1OOO塊磚的人卻會三呼不公平,不公正。老闆不炒他,他也會去炒掉老闆的。

三,如果整個 社會 都如此,那整個人類就會坐吃山空,整個 社會 就會停滯不前或倒退的。

這就是政策,政策對了頭一層一步樓。只是這個政策要有階段性,不能像脫韁的野馬。那個被視為交保險如果也一樣給了公社時期農民,同樣不會有任何異議,也是理所當然眾望所歸的,那今天農民階層也會是一樣的。只是天上掉下的餡餅沒有寫,農民有份。所以農民就不可能接那個餡餅。是嗎?

天降大餅於斯人也,可有幾個感謝天意呢?

那時候我們工人,雖然明面上看起來沒交社保!但是,那時上級有規定,企業從利潤里按一定比例,抽取一定的資金單列,做為退休金的支付渠道。利潤也是工人創造岀來的,所以,實際上那時退休金也是工人,自己掙來的!

雖然92年工人沒個人從工資里交保險,但是工人有退休制度,退休金是從企業退休金帳戶發放的,帳戶里的錢是根據有關政策從企業利潤中計提的,並不是工人沒交社保而是交費的計提方式不同而己,而工人工作單位是國營企業,所以才有視同繳費,農民之所以沒有退休金是所在的單位生產隊不行,分田單干後,自己更不行,所以沒有退休金。

我們單位是1990年月01日開始繳的,視同繳費國家政策。

❸ 1992年以前的職工沒有繳納養老保險,為什麼還能領養老金

1992年以前的職工沒有繳納養老保險,為什麼還能領養老金?

1992年之前職工,從來沒交納養老保險金,可為什麼她們還可以正常的領到養老金待遇呢?針對1992年職工主要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自己在1992年之前就已經退休,那樣這一部分老年人很有可能到現在才行已是90幾歲的高齡了,或者80多歲以上大齡,由於女士能夠50歲辦退休,因此最少該是80幾歲的高齡。

❹ 92前國企計劃內臨時工沒交養老保險現如何處理

92年以前當地沒開始社保繳費制度前,工作年限計入個人人事檔案的,視同繳費年限
《社會保險法》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❺ 單位從1992年開始未交養老保險,現在怎麼續交

養老保險政策問答
個體從業人員如何繳費和養老金如何計發?
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和城鎮自由職業者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為全省上一年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18%。自由職業者和城鎮個體工商戶業主全部由本人繳納,僱工由個體經濟組織和本人共同繳納(目前,僱工本人的繳納比例為7%,以後隨企業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的調整而調整)。參保人員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繳費滿15年的,按月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繳費不滿15年的,將個人賬戶儲存額(含利息)一次性發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職工繳費不滿15年,其養老保險待遇如何計發?
(1)1996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退休後不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2)1995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職工,在《實施辦法》實施後,即1998年1月以後退休的,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15年的,按規定可以補繳到15年,退休時可以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
(3)1995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不滿10年的,不能補繳。除按規定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外,另按本人建立賬戶之前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本人兩個月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不同類型人員的養老金如何計算?
1996年新的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前後參加工作的職工計發基本養老金的結構,各不相同:
(1)新制度實施後參加工作的職工(即所謂"新人")退休時: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標准為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帳戶養老金標准為本人帳戶儲存額除以120。
(2)新制度實施前參加工作的職工(即所謂"中人")退休時: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一定比例的補貼和調節金。
(3)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退休時不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4)新制度實施前已經離退休人員,仍按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養老金,同時執行養老金的調整辦法。即與其他離退休人員一樣,享受基本養老金的正常調整機制。
怎樣建立職工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職工繳費同本人今後的養老待遇有什麼關系?
個人賬戶的記入比例為職工本人繳費工資的11%,其中2003年度職工個人繳納的7%全部計入,然後再從用工單位繳納的20%當中劃出4%計入職工個人賬戶;個體參保人員從本人繳納的18%當中劃出11%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是職工辦理退休時計發養老金的主要依據。一般情況下,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時間越長、繳納的工資基數越高、繳費額越大,個人賬戶儲存額就越高,退休時領取的基本養老金就越多,反之,則越少。因此,職工遇到企業拖欠養老保險費或少報工資總額從而少繳養老保險費等情況時,有權向企業主管部門、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機構、社會保險機構、各級工會及新聞媒體舉報,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企業和職工按什麼標准繳納養老保險費?
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單位按當月工資總額的20%繳納,職工個人目前按本人月工資收入的7%繳納。但當職工個人當年月平均工資高於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納,低於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納(2002年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為747元)。
職工個人繳費比例每兩年提高一個百分點,直到8%為止。
個體參保人員繳費基數不得低於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其中高收入者繳費基數最高不得超過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個體參保人員可在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0%至300%之間選擇。繳費比例目前為18%。
各類中斷繳費人員如何接續養老保險關系?
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
原為企業職工,後因失業、或因企業關閉、破產、改制、重組、兼並等原因與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而中斷繳費人員,現自謀職業、靈活就業或有一定經濟收入、有能力繳費的,都可以自由職業者身份接續養老保險關系,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這些人員可攜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以及失業證明、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到社會保險機構辦理接續養老保險關系(原在市本級參保企業人員到市社會勞動保險局辦理;區屬企業到區社會保險局辦理)。接續養老保險關系後,繳費年限可以同以前在企業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且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由保管檔案單位代其辦理退休手續,按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及對象有哪些?
凡在我省行政區劃內的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含港澳台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自由職業者都要依法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
什麼是基本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也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它是國家為保障退休職工基本生活需要統一政策並強制實施的一種養老保險制度。它是我國實行的基本養老保險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多層次養老保險制度中的第一層次,也是最高層次。
企業和職工個人的繳費基數對職工退休以後的退休待遇有何影響?
企業和職工個人的繳費基數直接影響到職工退休以後的待遇。我們知道,新養老金計發辦法,充分體現了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一致的原則。個人帳戶養老金是按照本人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記入個人帳戶的;過渡性養老金也是根據本人的繳費基數計算的。如果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低並且企業沒有足額繳費,那麼,記入職工個人帳戶的金額就少,計算出來的個人帳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就低。同樣道理,如果繳費基數大,企業和職工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多,那麼記入和從企業劃入個人帳戶的金額就多,退休時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20後的數額就大,計算出的個人帳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就多,其養老金待遇就高。所以,每個企業職工,都要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同時督促企業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這樣自己退休時養老保險金才能不受影響。
國家對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建立和管理作了哪些規定?
隨著養老金計發辦法的改革,按照國家規定,從1996年起,國家為每個職工建立一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以此作為職工退休時計發基本養老金的一部分。個人帳戶建立的規模、個人帳戶使用和管理的主要內容有五個方面:(1)個人帳戶的規模為本人繳費工資的11%,由個人繳費和從企業繳費中劃入兩部分組成。(2)個人帳戶儲存額每年參考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計息;(3)個人帳戶只用於養老,不得提前支取;(4)職工調動時,個人帳戶隨同轉移;(5)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個人帳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繼承。
什麼是過渡性養老金?主要作用是什麼?
計算"中人"建立個人帳戶之前的養老金叫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是統一制度後"中人"基本養老金的一個組成部分。對新制度(或"統帳結合")之前參加工作、之後退休的人員來說,由於其在此之前的工作年限沒有實行個人帳戶,則退休時的個人帳戶儲存額中沒能體現這段年限的勞動貢獻情況,因而其退休時的基本養老金不能簡單用基礎養老金加個人帳戶養老金計算,而應再加上沒有個人帳戶年限的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就解決了這一沒有個人帳戶年限的養老金問題。
什麼是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是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中,用於記錄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單位繳費部分劃入職工個人名下的帳戶,是職工退休時計算基本養老金中個人帳戶養老金的重要依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規模為本人繳費工資的11%。目前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6%,其餘部分由單位繳費劃入;隨著個人繳費比例的提高(最終到8%),單位劃入部分降低。職工退休時,其個人帳戶的累計儲存額除以120,為該職工退休時的個人帳戶養老金。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是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核心內容之一,是近年來深化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成果的具體體現。
為什麼說企業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應視同職工工資同等重要?
職工的工資是應得的勞動報酬,離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也是國家法律規定應得的待遇,兩者同等重要。企業繳費是為本單位職工建立養老保險關系的義務和責任。企業和職工繳費情況直接關繫到職工退休後的待遇,所以按照國家和省政府規定,只要正常發放工資的單位都必須及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不能存在有先有後、有輕有重的思想,更不能有意拒繳和拖欠。根據國家有關法律,企業在破產時,企業應繳的養老保險費,也必須在清償資產時按第一序列優先繳納。
下崗分流人員重新就業後如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1)對於原在國有企業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下崗分流人員,原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實際繳費年限予以承認。重新就業並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前後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合並計算,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按規定計發退休待遇。
(2)下崗分流到外商投資、私營企業的和從事個體經營等其它非公有制經濟形式就業的,應繼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後,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繳費年限與連續工齡有什麼不同??怎樣計算繳費年限?
繳費年限與連續工齡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不能相混淆。繳費年限是單位和職工都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累計年限,用於衡量職工繳費時間長短,是計發養老待遇的依據之一。連續工齡是按國家規定可累計計算的實際工作年限,用於衡量職工勞動時間長短。連續工齡與繳費情況無關,不能做為計發養老待遇的依據。但由於歷史原因,職工在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前,按國家規定可以計算連續工齡,可以視同繳費年限。職工先後有幾個不同工作單位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年限,可以分段累加,但中斷繳費的時間不能計算繳費年限。
提前退休人員養老金如何計發?
根據勞動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勞社部發〔2000〕13號和勞動保障部勞社部函〔2000〕171號文件規定,凡按規定辦理提前退休的人員,在計發基本養老金時,除從事特殊工種的年限不減發待遇外,其它提前退休人員,每提前一年減發2%除個人帳戶之外的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為: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一定比例的補貼和調節金〕×〔1-提前退休年限×2%〕+個人帳戶養老金。
什麼是基本養老金的調整制度?
基本養老金的調整制度,也叫基本養老金的正常調整機制,其基本含義是按照職工工資增長的一定比例定期對基本養老金進行適當調整,以保證離退休人員的生活水平不降,並分享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後果。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調整,由勞動保障部和財政部參照城市居民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在職職工工資增長情況,提出方案報國務院審定後統一組織實施。
各類職工實際繳費年限是如何計算的?
各類職工開始計算實際繳費的時間要與規定開始實行個人繳費的時間相一致,即:1984年8月底以後新招收的勞動合同制職工從招工之日起、1990年2月底前招收的臨時工從1990年3月起、1990年3月1日以後招收的臨時工從招工之日起、原國家固定職工從1993年1月起,分別按照相關規定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制度,並分別按照實際繳費月數計算繳費年限。
企業拖欠或拒繳養老保險費會受到哪些處罰?
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企業拖欠或拒繳養老保險費會受到下列處罰:一是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欠費金額2‰的滯納金,並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拒繳養老保險費、滯納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征繳。二是凡拖欠養老保險費的企業,一律不準評優、評先,不準升級,不準購買汽車、行動電話等專控商品。三是對企業法人代表要減少工資獎金,並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罰款由個人支付,不得在單位報銷。
什麼是繳費工資?
繳費工資是企業以工資總額、個人以全部收入按月和確定的比例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基數。工資總額按國家統計局規定的口徑計算,包括:基本工資、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各類資金、加班加點工資、物價補貼,各類津貼等。
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個人繳納保險費的全部和單位繳納保險費的部分將記入職工的個人賬戶。所以,不按規定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的,記入個人賬戶的數額就小,將來退休領取養老金也就隨之減少。因此企業申報繳費時,必須對職工負責,把其月工資的全部作為職工的繳費基數。
職工個人賬戶儲存額有哪些支付辦法?
(1)職工按新辦法辦理退休手續後,按月支付的基本養老金中的個人賬戶養老金中的個人賬戶儲存額中列支。
(2)職工退休後死亡,個人賬戶儲存額仍有結余時,其結余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一次性結算,由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領取。
(3)職工退休前死亡,個人賬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由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領取,養老保險關系即行終止。
(4)職工出國定居後,個人賬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由本人一次性結算領取,養老保險關系即行終止。
什麼是實際繳費年限?
企業和個人按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稱實際繳費年限。石家莊市規定:固定職工從1993年1月1日開始個人繳費,勞動合同制職工從參加工作之月開始個人繳費,臨時工從1990年2月開始個人繳費,臨時工從1990年2月開始個人繳費。上述職工從個人繳費開始,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按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時間稱為實際繳費年限。職工的實際繳費年限在職工退休時由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養老保險台賬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的記載具體.
什麼是視同繳費年限?
所謂視同繳費年限,是指在實行企業和個人共同繳費的養老保險制度之前,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可以視為繳費年限。具體講,石家莊市的固定職工指1992年12月底前參加工作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由同級勞動行政部門負責核定。
"中人"的基本養老金怎樣計發?
1995年12月31日以前(即建立個人賬戶以前)參加工作並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在統一制度後退休的人員為"中人"。"中人"的基本養老保險金由四部分組成:
(1)基礎養老保險金:月標准為職工退休時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職工退休時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20個月。
(3)過渡性養老金: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乘以1995年底以前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再乘以1.4%求得。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是用1993年至本人退休前歷年繳費工資分別數,將歷年指數相加除以計算指數的年數,再以本人退休時上一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乘以平均指數,除以12,即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4)一定比例的各種生活、物價補貼和調節金。
計發公式:
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職工退休時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賬戶養老金(職工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120)+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5年底以前繳費年限×1.4%)+各種補貼及調節金{建立個人賬戶前的工作年限(含中斷繳費年限)×各種補貼及調節金數額}。
勞動者參加養老保險後,應享有哪些權利?
①按照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和享受養老保險其它待遇;
②查詢與本人有關的養老保險繳費記錄;
③要求提供養老保險政策咨詢及其它服務;
④就與本人有關的養老保險爭議依法申請仲裁,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訴訟;
⑤監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養老保險工作;
⑥監督企業繳費。
個體從業人員如何繳費和養老金如何計發?
城鎮個體工商戶和個體從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全省上一年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16%。業主的養老保險費全部由本人繳納。從業人員的養老保險費由本人繳納8%,業主為其繳納8%。個體從業人員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繳費滿15年的,同各類企業職工退休一樣,按月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按本人退休時全省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20%計發。個人帳戶養老金標准為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20。繳費不滿15年的,將個人帳戶儲存額(含利息)一次性發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是怎樣的?
養老保險基金必須專款專用,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財政專戶儲存,這是一種勞動和社會保障、財政、銀行三家分工負責、管理有序、相互制約的機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養老保險費的收繳及時存入財政部門在國家商業銀行開設的養老保險基金財政專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養老金支付需要,提出用款計劃,經財政部門審核同意,再通知銀行由財政專戶劃撥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養老基金支出帳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基金支出帳戶辦理支付。各級財政、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對基金嚴禁挪用和用於平衡財政。
參加統籌的人員退休前或退休死亡,基本養老保險
個人帳戶儲存額尚未領完,如何處理
參加統籌人員在退休前或退休死亡,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儲存額尚未領取完,剩餘的儲存額,單位計入部分歸入社會保險統籌金;個人繳費部分,發給其他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
哪些單位應列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范圍?
1、黨政機關,包括人大、政協、檢察院、法院。
2、人民團體,包括各民主黨派、工會、共青團、婦聯。
3、各類事業單位。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調入調出時,辦理養老保
險關系轉移手續有哪些規定?
1在同一社會保險機構繳費的機關事業單位之間調動的,只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不辦理養老保險基金轉移手續。
2跨統籌范圍調動時,按照冀勞〔1998〕47號文件規定,仍執行冀勞〔1997〕106號文規定。即轉移1996年1月1日起以來的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包括利息?。調入人員辦理完上述手續後,方可辦理調入人員的參保手續;調出人員須先辦理停保手續,然後再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及養老保險基金的轉出手續。
視同繳費年限?
?視同繳費年限:在未實行企業和個人共同繳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之前按照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可以視同繳費年限。
養老保險費如何繳納?
?養老保險費如何繳納:企業以當月的工資總額作基數,為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個人的繳費工資基數為當月的全部工資收入,但當職工個人當月繳費工資高於全省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全省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繳費,低於全省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全省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
職工的退休條件?
?職工的退休條件:一是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必須滿15年以上;二是達到國家法定的退休年齡。72?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正常退休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從事特殊工種?從事有毒有害工作滿8年以上,高溫井下工作滿9年以上,高空特繁工作滿10年以上?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經鑒定因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退出生產工作崗位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在職職工或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個人帳戶余額中個人繳費部分可以繼承,
95年以前的個人繳費是否也可以繼承?
?在職職工或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個人帳戶余額中個人繳費部分可以繼承,95年以前的個人繳費是否也可以繼承:95年以前的個人繳費不能繼承,因為我省建立個人帳戶時間是從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開始的,在此之前的個人繳費邊同企業繳費已進入了社會統籌基金。
符合享受退休費優異待遇的人員,如何增發基礎養老金?
?符合享受退休費優異待遇的人員,如何增發基礎養老金:
1994年10月31日以前,曾獲得省級以上勞動模範,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省部級科技進步獎二等獎以上的人員,退休時仍保持榮譽的,可以增發3%-9%的基礎養老金,具體增發比例為:按文件規定老辦法提高標准工資的5%的,新辦法可以提高基礎養老金3%;老辦法提高標准工資的10%的,新辦法可以提高基礎養老金6%;老辦法提高標准工資的15%的;新辦法可以提高基礎養老金的9%。
關於個人帳戶?
?關於個人帳戶:
個人帳戶用於記錄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從企業繳費中按規定比例劃入的部分,以及全部的利息。個人帳戶是職工辦理退休時,計發基本養老金的主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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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我是在92年某國企單位長期臨時工92年到2003年沒有買養老保險該怎麼辦

在以前的話92年到2003年之間可以補交,但是現在重新規定不好補交了,你如果從2004年開始交的話,那麼交養老金的年限只能從2004年算起,這是無法改變的,國家政策任何人都得遵守。

❼ 單位拖欠養老金不交怎麼辦

單位不繳納養老保險的,職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提出辭職請求給予補償。用人單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數額時,故意隱瞞工資總額或者是單位人數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隱匿工資額一倍到三倍之間的罰款。
一、單位不幹了醫保險怎麼辦
1.辭職後單位要將人的社會保險關繫到繳納地的社會保險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終止停繳手續,此人在單位扣繳的養老保險金和醫療保險金所有權還是歸此人,不過此人要想到退休後想領取養老金只能由此人自己籌集資金為自己繳納,這樣才能對繳納社會保險金連續繳納的記錄記載,沒有中斷。
2.勞動者自離也應該去辦理離職手續,用人單位應依法開具離職證明,辦理社保、檔案轉移手續並結清工資;勞動者自離如果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可以依法按比例扣款;
3.用人單位拒開離職證明或違法剋扣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去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勞動局行政部門會責令用人單位開具離職證明,限期支付剋扣、拖欠工資的。
二、突然退休工資沒有到賬怎麼辦
1.退休工資未發放,屬於違法的拖欠薪資。當事人可以去當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者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2.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當事人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通常都是按時足額發放的。如果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沒有按時足額發放,應當向本人辦理退休手續所在地社保局查詢。
3.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工資基數計算的。按照現行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工資基數由地方稅務機關審核確定。企業職工個人以本人上月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最高不超過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最低不低於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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