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養老保險異地轉移流程怎麼走
法律分析:對於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系需要走三個流程,新參保地審核轉移接續申請並向原參保地發出同意接受函--原參保地辦理轉移手續--新參保地接受轉移手續和資金,三個流程走完之後即可辦妥轉移接續手續,政策規定每個流程最多15個工作日,也就是說對於參保者來說,最多45個工作日就可以將全部手續辦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⑵ 養老保險跨省轉移最新政策
這是全國統一的政策和操作實施辦法,以保證參保人員在哪裡就業就在哪裡參保繳費,其養老保險關系可轉移接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時能夠如期享受養老待遇。社保關系歷來是牽絆勞動者自由流動的尷尬之一:能帶走的只是不多的「個人賬戶」,單位繳的「統籌基金」部分是帶不走的。這次「大一統」的轉接方案明文結束了養老保險「各自為政」的局面。
為避免參保人員因辦理轉續關系而在兩地往返奔波,暫行辦法規定了統一的辦理流程,參保人員離開就業地,由社保經辦機構發給參保繳費憑證;在新就業地參保,只需提出轉續關系的書面申請,轉入和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協調辦理審核、確認和跨地區轉續手續。通過近幾年的努力,目前各省(區、市)已全部出台養老保險省級統籌辦法——城鎮職工和農民工在本省內各個城市間流動就業,基本可以實現養老保險關系的「互認」。此次明確了跨省接續養老保險的「操作手續」,無疑可以保證勞動者流動就業的權益。國家將建立全國統一的社保機構信息庫和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信息查詢服務系統,發行全國通用的社會保障卡。
養老保險如何轉移?
一、省內轉移接續流程
1、參保人員新參保登記。這里是指參保人員流動到新地方,在城鎮就業時,在新的單位參加養老保險的登記。
2、列印個人賬戶清單。即把個人養老保險的賬戶清單詳細列印出來,以證明已經參保,及參保的詳細情況。
3、受理轉入申請。即向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提出轉入申請,由他們審查。
4、符合轉入條件,出具《轉入聯系函》。即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受理參保人的轉入申請後,經審查,符合條件而開具的公函。其目的`是聯系告知原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
5、申請轉出、提供清單和轉移函。參保人向原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提出轉出申請,並由其提供清單和開具轉移函。目的是聯系告知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
6、接收《轉入聯系函》、核對個賬清單。即經原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同意後,接收《轉入聯系函》並核對個賬清單。
7、參保關系轉出,出具《轉移信息表》,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接收《轉移信息表》。即原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同意轉出後,把參保人的養老保險關系轉出,並出具《轉移信息表》由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接收的程序。
8、聯絡核實,接續關系。由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與新單位聯絡核實有關情況,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新參保地,接續成功。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
⑶ 異地養老保險怎麼轉
異地養老保險轉移流程如下:
1、投保人在原參保地的社保部門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暫停手續,並開具參保憑證;
2、投保人或新單位帶上參保憑證、社保卡及個人有效身份證到當地社保部門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入;
3、社保部門審核資質,符合條件就與原參保社保經辦機構聯系並辦理轉移;
4、投保人到原投保地社保部門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出;
5、到社保接收社保部門申請轉入;
6、待新社保部門收到轉移的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將會辦理養老保險辦結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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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西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移手續怎麼辦理
西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移手續怎麼辦理
西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移手續怎麼辦理,辦理轉移手續後,您交的每一段養老保險費都可以合並在一起,等到退休時,養老金一分都不會少。西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移手續怎麼辦理。
西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移條件
【轉入條件】
1、 跨省轉入受理條件: 已參加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因戶籍外省遷入青海省,申請將養老保險關系轉入現戶籍地。
2、 省內轉入受理條件: 已參加青海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因戶籍地在省內發生變化,申請將養老保險關系轉入現戶籍地。
【轉出條件】
1、 跨省轉出受理條件: 已參加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因戶籍本省遷出外省,申請將養老保險關系轉入現戶籍地。
2、 省內轉出受理條件: 已參加青海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因戶籍地在省內發生變化,申請將養老保險關系轉入現戶籍地。
西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移材料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無論是辦理省內/跨省轉出,或是省內/跨省轉入業務,均需以下辦理材料:身份證、轉移申請表、本人簽字的承諾書。
西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金額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構成,支付終身。
城鄉居民達到領取養老金待遇條件後,按月領取養老金,月養老金待遇=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額÷139。對累計繳費年限超過15 年的參保人員,在15年的基礎上,繳費年限每增加 1 年,月加發基礎養老金 10 元。每超一年每月還要加發基礎養老金10元。
西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指南
繳費標准: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標准共有15個,分別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3500元、4000元。
西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材料
1、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和特殊參保群體有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以上材料均需一份);
2、 4張本人1寸免冠照片;
3、當地社保機構要求的其他證件和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村(牧、居)委會提出參保申請,選擇繳費檔次,填寫《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若本人無法填寫,可由親屬或協辦員代填,但須本人簽字、簽章或留指紋確認。
繳費方式:
1、當年1月1日前已參保的人員,預存保費至繳費銀行卡後直接由銀行代扣繳納。
2、當年首次參保人員,需先到戶籍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再到各縣、區社保經辦機構指定的銀行預留繳費銀行卡賬戶信息,並預存保費後由銀行代扣,即可完成本年度的.個人繳費。
繳費年限:
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實施時,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參保人員,應按規定逐年繳費,也可補繳至滿15年,但不享受相應的繳費補貼,對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參保人員,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2022年西寧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開始繳納。繳費時間從即日起到12月25日,西寧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可以通過線上、線下兩種渠道自主選檔進行繳費。
線上繳費渠道:可以選擇微信繳費流程,即微信-我-服務-城市服務-青海省社保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填寫繳費人身份證號碼、姓名)繳費年限選擇自主選檔2022-下一步(選擇檔次、核實人員信息)-下一步(核實繳費金額、繳費項目、檔次金額、費款所屬期等信息)-去支付-完成繳費。
線下繳費渠道:選擇省內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各營業網點窗口-出示繳費人身份證件-按照工作人員提示(選檔)-確認繳費信息-繳費。
未參保的城鄉居民繳納養老保險費,先到戶籍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再通過稅務部門提供的線上、線下渠道繳費。
對於多繳或誤繳等原因產生的退費業務,繳費人需前往稅務部門辦稅服務廳提起退費申請,稅務部門根據政策規定和具體情況進行初核,符合退費條件的將退費資料及時傳遞給社保經辦機構,由社保經辦機構完成退費。
線上、線下渠道完成繳費後,將不再額外提供紙質繳費證明。線上渠道可通過繳費記錄查詢模塊中的繳費記錄作為繳費憑證;線下渠道可將商業銀行開具的繳費回執(或業務憑證)作為繳費憑證。
⑸ 在異地如何把養老保險轉移過來
參保人只要本人向社保部門提交申請,帶齊身份證、社保卡、單位證明等資料,就可以辦理轉保業務,社保部門在收到參保人的申請並核對相關資料後,將給參保人列印一份繳費憑證,參保人憑這個「繳費憑證」,隨便到全國各個地方,都可以要求社保機構轉移其養老保險。 辦理養老保險跨省轉移需提供的材料為:身份證(驗原件,交復印件)、社會保障卡、《深圳市企業參保人員跨省就業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申請表》和單位離職跨省轉移證明。《深圳市企業參保人員跨省就業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申請表》目前可以在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網站下載。辦理轉移的部門為:特區內參保人到福田區八卦二路512棟社會保險個人服務中心,特區外寶安、龍崗參保人到單位參保所在的社保機構(包括分局和社保管理站)辦理。 跨省轉保流程圖 提交資料: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社保卡原件和《深圳市企業參保人員跨省就業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申請表》(可上網下載)或單位離職跨省轉移證明 到轉保窗口申請 社保機構審核 申請退醫療、住房公積金的結算列印《深圳市基本養老保險跨省轉移參保繳費憑證》(一式兩聯)
⑹ 農保9年怎麼轉到現在外地的社保賬戶
農保轉社保怎麼轉
農保轉社保主要是將農村居民養老保險轉入社保中的職工養老保險。根據《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中的相關規定,農保轉社保的具體轉移辦法如下:
1、參保人員需辦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的,首先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有關規定確定待遇領取地,並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養老保險關系歸集至待遇領取地,再辦理制度銜接手續。
2、參保人員申請辦理制度銜接手續時,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提出申請辦理;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在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提出申請辦理。
需要注意的是,已經按照國家規定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
⑺ 異地養老保險怎麼轉
法律分析:1.在轉入地就業並參保繳費。2.由本人或者用人單位向轉入地的社保經辦機構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申請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並出示原參保地開具的養老保險和醫保的參保憑證。3.對符合轉入條件的,由轉入地的社保經辦機構向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發送《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4.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聯系函後按規定轉移基金,向轉入地社保經辦部門發送《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5.待基金到帳後,轉入地的社保經辦機構憑信息表接續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系及個人帳戶,並將辦結情況通知用人單位或本人。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八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向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條件的,向參保人員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作出書面說明。(三)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四)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⑻ 養老保險能夠轉移到外地嗎
養老保險能夠轉移到外地。
如果當事人是因為因工作變動需要轉移社保的,帶齊養老保險手冊、個人檔案、新應聘單位的名稱以及新單位參加養老保險所在社保機構出具的接收函,到所屬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轉移職工攜帶身份證件和離職證明到原社保局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把繳費憑證交給新公司或轉入地社保局。轉入地社保局向原社保局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兩方對接後即可進行轉移。
此外,除了線下轉移社保關系,也可以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si12333.gov.cn)或掌上12333在線辦理社保轉移,轉入地是否支持網上社保轉移,請以實際開通情況為准。
而在發生跨省或跨制度流動時需要辦理轉移接續。跨省就業時,就可以把在原工作地繳納的養老保險費轉移到新工作地,與新工作地的繳費合並,兩地的參保繳費信息累計記錄,這樣就能保證參保人員在各地的養老保險權益完整、准確。另外若參保人員之前繳納的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後來又參加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屬於跨制度流動,也需要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三、
個人帳戶的轉移
20.職工在同一統籌范圍內流動時,只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帳戶檔案,不轉移基金。
21.職工跨統籌范圍流動時,轉移辦法按如下規定:
(1)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帳戶檔案。
(2)對職工轉移時已建立個人帳戶的地區,轉移基金額為個人帳戶中1998年1月1日之前的個人繳費部分累計本息加上從1998年1月1日起記入的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
(3)對職工轉移時仍未建立個人帳戶的地區,1998年1月1日之前轉移的,1996年之前參加工作的職工,轉移基金額為1996年1月1日起至調轉月止的職工個人繳費部分累計本息;1996、1997年參加工作的職工,基金轉移額為參加工作之月起至1997年底的個人繳費部分累計本息。1998年1月1日之後轉移的,轉移基金額為1998年之前按前述規定計算的職工個人繳部分累計本息,加上從1998年1月1日起按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11%計算的繳費額累計本息。未建個人帳戶期間,計算個人繳費部分的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一年期定期城鄉居民儲蓄存款利率計算。
(4)對年中調轉職工調轉當年的記帳額,調出地區只轉本金不轉當年應記利息;職工調轉後,由調入地區對職工調轉當年記帳額一並計算。計算方法按第15條規定執行。
(5)基金轉移時,不得從轉移額中扣除管理費。
(6)職工轉出時,調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填寫《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轉移情況表》(轉移單)。
(7)職工轉入時,調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依據轉出地區提供的《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轉移情況表》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等資料,並結合本地基本養老保險辦法,為職工續建個人帳戶,做好個人帳戶關系的前後銜接工作。
⑼ 外地養老保險跨省轉入流程是怎麼樣的
一、異地養老保險轉入流程 參保人員異地轉入的前提是在轉入市就業並建立 養老保險關系 。 參保人員或用人單位提出轉移接續申請並出示《參保繳費憑證》,填寫《 基本養老保險 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經辦人員審核後,符合轉移條件的,在受理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經辦人員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向參保人員原參保地社保機構發出。收到原社保機構發來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的15個工作日內辦結以下接續手續: 1、核對《信息表》及轉移基金額; 2、將轉移基金額按規定分別記入統籌基金和該參保人員個人賬戶; 3、根據《信息表》及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提供的材料,補充完善相關信息; 4、將辦結情況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二、異地養老保險轉出流程 參保人員轉出前,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並按規定提供參保人員 居民身份證 等相關證明材料;核對繳費信息後,經辦人員為其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並告知轉移接續條件。對有欠費的參保人員,告知欠費情況並提醒其及時補繳。 經辦人員收到新參保地發來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以下手續: 1、核對有關信息並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 2、辦理基金劃轉手續; 3、將《信息表》傳送給新就業地社保機構; 4、終止該參保人員在我市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