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養老服務 > 殘疾人養老六項保險有哪些

殘疾人養老六項保險有哪些

發布時間:2023-01-07 05:47:16

1. 殘疾人養老保險優惠政策

殘疾人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1.16—59周歲男性重度殘疾人、16—49周歲女性重度殘疾人,以上一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0%作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20%按年繳納養老保險費。
2.60周歲男性城鄉重度殘疾人、50周歲女及以上女性城鄉重度殘疾人,以上一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0%作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20%一次性繳納15年的養老保險費。
國家對殘疾人的養老保險和退休的新的優惠政策中規定:
一級和二級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在享受中、省相關優惠政策的同時,市、縣(區)財政還會再幫助他們補貼多100元;
三級和四級殘疾人按規定政策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之後,市、縣(區)財政也會給予多100元的補貼。財政補貼所需資金市、縣(區)各承擔50%。
國家殘疾人養老保險優惠政策提出,對參加該保險的一級、二級的殘疾人,精神疾病一級、二級、三級的重度殘疾人,按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規定進行全部補貼,其它傷殘人士,按照最低繳費規定的50%進行補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第四十七條 殘疾人及其所在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殘疾人所在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殘疾人家庭,應當鼓勵、幫助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對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2. 殘疾人有哪些基本保障

除最低生活保障外,殘疾人生活保障有以下照顧政策:一:殘疾人特困臨時補助
二:殘疾人參加職業培訓補助
三:殘疾人項目扶持政策
四:殘疾人接受學歷教育補助
五:殘疾人助學扶持政策
六:貧困殘疾人參加養老保險補助
七:低保殘疾人生活補助
八:低保邊緣重度殘疾人生活補助
九:貧困白內障患者復明手術
十:殘疾人患重大疾病醫療救助
十一:殘疾人輔助器具配發補助
十二:殘疾人康復扶持政策
十三:貧困殘疾人免除殘疾鑒定費用
十四:貧困精神病患者門診助醫
十五:殘疾學生及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實行學前至高中段教育經費補助
十六:殘疾人稅務優惠政策
十七:農村信用合作社小額信用貸款給予利率補貼
十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城管部門,為個體經營的殘疾人提供方便
十九:一級殘疾人免費乘坐城區公共汽車
二十:殘疾人觀看影劇院、文化宮日場電影享受半價優惠
殘疾人就業的保障措施有:
《殘疾人就業條例》((國務院令第488號))第三章規定:
保障措施
第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拓寬殘疾人就業渠道,開發適合殘疾人就業的公益性崗位,保障殘疾人就業。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發展社區服務事業,應當優先考慮殘疾人就業。
第十六條
依法徵收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應當納入財政預算,專項用於殘疾人職業培訓以及為殘疾人提供就業服務和就業援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截留或者私分。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
財政部門和審計機關應當依法加強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
國家對集中使用殘疾人的用人單位依法給予稅收優惠,並在生產、經營、技術、資金、物資、場地使用等方面給予扶持。
第十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確定適合殘疾人生產、經營的產品、項目,優先安排集中使用殘疾人的用人單位生產或者經營,並根據集中使用殘疾人的用人單位的生產特點確定某些產品由其專產。
政府采購,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購買集中使用殘疾人的用人單位的產品或者服務。
第十九條
國家鼓勵扶持殘疾人自主擇業、自主創業。對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的,應當依法給予稅收優惠,有關部門應當在經營場地等方面給予照顧,並按照規定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國家對自主擇業、自主創業的殘疾人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小額信貸等扶持。
第二十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多方面籌集資金,組織和扶持農村殘疾人從事種植業、養殖業、手工業和其他形式的生產勞動。
有關部門對從事農業生產勞動的農村殘疾人,應當在生產服務、技術指導、農用物資供應、農副產品收購和信貸等方面給予幫助。

3. 國家對殘疾人的養老保險和退休有哪些優惠政策

疾人養老保險優惠政策有很多,只要市民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就可以到相關部門辦理殘疾人養老保險,一般都能享受最低保障。不過,各個階層的殘疾人的優惠政策是不一樣的。

國家殘疾人養老保險優惠政策規定,只要是本地戶口,有殘疾證的,男滿16周歲不足60周歲、女年滿16周歲不足55周歲,都可以進行殘疾人養老保險,享受殘疾人養老保險的優惠,時間不超過15年補貼。

國家殘疾人養老保險優惠政策提出,對參加該保險的一級、二級的殘疾人,精神疾病一級、二級、三級的重度殘疾人,按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規定進行全部補貼,其它傷殘人士,按照最低繳費規定的50%進行補貼。

為了方便殘疾人按照最低標准繳費,每年的10月1日之前,殘疾人可以向街道等組織部門提出參保申請,隨後相關部門會進行審核,確保殘疾人能第一時間及時辦理完養老保險參保手續。

公務員退休費及提前退休優惠政策:

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發放依照黔人通,(2002)4號文件規定,按其本人在職的職務工資加級別之和按以下比例計發:

1,工作年限滿35年及以上的,按90%計發,

2,工作年限滿30年及以上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

3,工作年限滿20年的及以上的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4,工作年限滿面10年及以上不滿面20年的,按70%計發

5,已辦有獨生子女證的,增加5%的退休費比例。

資料擴展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a new type of pension insurance for rural residents)之所以被稱為新農保,是相對於以前各地開展的農村養老保險而言的新型保險模式。

胡曉義表示,過去的老農保主要是農民自己繳費,實際上是自我儲蓄的模式,而新農保最大的特點是採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模式,有三個籌資渠道。它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和待遇標准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力相適應;二是個人、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適應;三是政府引導和農民自願相結合,引導農民普遍參保;四是先行試點,逐步推開。

資料來源:網路:新型農村養老保險

4. 殘疾人做養老保險有哪些優惠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文號財稅[2007]92號
發文單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頒布日期2007-6-15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了更好地發揮稅收政策促進殘疾人就業的作用,進一步保障殘疾人的切身利益,經國務院批准並商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同意,決定在全國統一實行新的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現將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一、對安置殘疾人單位的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
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實行由稅務機關按單位實際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或減征營業稅的辦法。
(一)實際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每年可退還的增值稅或減征的營業稅的具體限額,由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根據單位所在區縣(含縣級市、旗,下同)適用的經省(含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下同)級人民政府批準的最低工資標準的6倍確定,但最高不得超過每人每年3.5萬元。
(二)主管國稅機關應按月退還增值稅,本月已交增值稅額不足退還的,可在本年度(指納稅年度,下同)內以前月份已交增值稅扣除已退增值稅的余額中退還,仍不足退還的可結轉本年度內以後月份退還。主管地稅機關應按月減征營業稅,本月應繳營業稅不足減征的,可結轉本年度內以後月份減征,但不得從以前月份已交營業稅中退還。
(三)上述增值稅優惠政策僅適用於生產銷售貨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稅業務和營業稅業務收入之和達到50%的單位,但不適用於上述單位生產銷售消費稅應稅貨物和直接銷售外購貨物(包括商品批發和零售)以及銷售委託外單位加工的貨物取得的收入。上述營業稅優惠政策僅適用於提供「服務業」稅目(廣告業除外)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稅業務和營業稅業務收入之和達到50%的單位,但不適用於上述單位提供廣告業勞務以及不屬於「服務業」稅目的營業稅應稅勞務取得的收入。
單位應當分別核算上述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業務的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不能分別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增值稅或營業稅優惠政策。
(四)兼營本通知規定享受增值稅和營業稅稅收優惠政策業務的單位,可自行選擇退還增值稅或減征營業稅,一經選定,一個年度內不得變更。
(五)如果既適用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又適用下崗再就業、軍轉幹部、隨軍家屬等支持就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的,單位可選擇適用最優惠的政策,但不能累加執行。
(六)本條所述「單位」是指稅務登記為各類所有制企業(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個體經營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
二、對安置殘疾人單位的企業所得稅政策
(一)單位支付給殘疾人的實際工資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並可按支付給殘疾人實際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單位實際支付給殘疾人的工資加計扣除部分,如大於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可准予扣除其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的部分,超過部分本年度和以後年度均不得扣除。虧損單位不適用上述工資加計扣除應納稅所得額的辦法。
單位在執行上述工資加計扣除應納稅所得額辦法的同時,可以享受其他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二)對單位按照第一條規定取得的增值稅退稅或營業稅減稅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三)本條所述「單位」是指稅務登記為各類所有制企業(不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個體經營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
三、對殘疾人個人就業的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36號)第六條第(二)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93)財法字第40號]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對殘疾人個人為社會提供的勞務免徵營業稅。
(二)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農業產品增值稅稅率和若干項目征免增值稅的通知》[(94)財稅字第004號]第三條的規定,對殘疾人個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免徵增值稅。
四、對殘疾人個人就業的個人所得稅政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主席令第四十四號)第五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142號)第十六條的規定,對殘疾人個人取得的勞動所得,按照省(不含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減征幅度和期限減征個人所得稅。具體所得項目為: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和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和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單位的條件
安置殘疾人就業的單位(包括福利企業、盲人按摩機構、工療機構和其他單位),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並經過有關部門的認定後,均可申請享受本通知第一條和第二條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一)依法與安置的每位殘疾人簽訂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並且安置的每位殘疾人在單位實際上崗工作。
(二)月平均實際安置的殘疾人占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比例應高於25%(含25%),並且實際安置的殘疾人人數多於10人(含10人)。
月平均實際安置的殘疾人占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比例低於25%(不含25%)但高於1.5%(含1.5%),並且實際安置的殘疾人人數多於5人(含5人)的單位,可以享受本通知第二條第(一)項規定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但不得享受本通知第一條規定的增值稅或營業稅優惠政策。
(三)為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按月足額繳納了單位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政策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
(四)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向安置的每位殘疾人實際支付了不低於單位所在區縣適用的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五)具備安置殘疾人上崗工作的基本設施。
六、其他有關規定
(一)經認定的符合上述稅收優惠政策條件的單位,應按月計算實際安置殘疾人占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平均比例,本月平均比例未達到要求的,暫停其本月相應的稅收優惠。在一個年度內累計三個月平均比例未達到要求的,取消其次年度享受相應稅收優惠政策的資格。
(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教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39號)第一條第7項規定的特殊教育學校舉辦的企業,是指設立的主要為在校學生提供實習場所、並由學校出資自辦、由學校負責經營管理、經營收入全部歸學校所有的企業,上述企業只要符合第五條第(二)項條件,即可享受本通知第一條和第二條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這類企業在計算殘疾人人數時可將在企業實際上崗工作的特殊教育學校的全日制在校學生計算在內,在計算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時也要將上述學生計算在內。
(三)在除遼寧、大連、上海、浙江、寧波、湖北、廣東、深圳、重慶、陝西以外的其他地區,2007年7月1日前已享受原福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單位,凡不符合本通知第五條第(三)項規定的有關繳納社會保險條件,但符合本通知第五條規定的其他條件的,主管稅務機關可暫予認定為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單位。上述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盡快為安置的殘疾人足額繳納有關社會保險。2007年10月1日起,對仍不符合該項規定的單位,應停止執行本通知第一條和第二條規定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
(四)對安置殘疾人單位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各項條件實行年審辦法,具體年審辦法由省級稅務部門會同同級民政部門及殘疾人聯合會制定。
七、有關定義
(一)本通知所述「殘疾人」,是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上註明屬於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和精神殘疾的人員和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的人員。
(二)本通知所述「個人」均指自然人。
(三)本通知所述「單位在職職工」是指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依法應當簽訂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的雇員。
(四)本通知所述「工療機構」是指集就業和康復為一體的福利性生產安置單位,通過組織精神殘疾人員參加適當生產勞動和實施康復治療與訓練,達到安定情緒、緩解症狀、提高技能和改善生活狀況的目的,包括精神病院附設的康復車間、企業附設的工療車間、基層政府和組織興辦的工療站等。
八、對殘疾人人數計算的規定
(一)允許將精神殘疾人員計入殘疾人人數享受本通知第一條和第二條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僅限於工療機構等適合安置精神殘疾人就業的單位。具體范圍由省級稅務部門會同同級財政、民政部門及殘疾人聯合會規定。
(二)單位安置的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主席令第二十八號)及有關規定的勞動年齡的殘疾人,不列入本通知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的安置比例及第一條規定的退稅、減稅限額和第二條規定的加計扣除額的計算。
九、單位和個人採用簽訂虛假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偽造或重復使用殘疾人證或殘疾軍人證、殘疾人掛名而不實際上崗工作、虛報殘疾人安置比例、為殘疾人不繳或少繳規定的社會保險、變相向殘疾人收回支付的工資等方法騙取本通知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的,除依照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外,其實際發生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年度內實際享受到的減(退)稅款應全額追繳入庫,並自其發生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年度起三年內取消其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的資格。
十、本通知規定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的具體徵收管理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會同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另行制定。福利企業安置殘疾人比例和安置殘疾人基本設施的認定管理辦法由民政部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盲人按摩機構、工療機構及其他單位安置殘疾人比例和安置殘疾人基本設施的認定管理辦法由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商財政部、民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制定。
十一、本通知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但外商投資企業適用本通知第二條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94)財稅字第001]號第一條第(九)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福利企業、學校辦企業征稅問題的通知》[(94)財稅字第003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民政福利企業徵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155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福利企業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2000]35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完善現行福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試點工作的通知》(財稅[2006]111號)、《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調整完善現行福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6]112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做好調整現行福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試點工作的通知》(財稅〔2006〕135號)自2007年7月1日起停止執行。
十二、各地各級財政、稅務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本通知的各項規定,加強領導,及時向當地政府匯報,取得政府的理解與支持,並密切與民政、殘疾人聯合會等部門銜接、溝通。稅務部門要牽頭建立由上述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共同將本通知規定的各項政策貫徹落實好。財政、稅務部門之間要相互配合,省級稅務部門每半年要將執行本通知規定的各項政策的減免(退)稅數據及相關情況及時通報省級財政部門。
十三、各地在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上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五日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5. 殘疾人交社會養老保險有什麼優惠嗎

一般情況下,殘疾人交社保一般需要繳納15年,但殘疾人在交社保時也享有方案的一些優惠。
1、殘疾人養老保險優惠16—59周歲男性重度殘疾人、16—49周歲女性重度殘疾人,以上一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0%作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20%按年繳納養老保險費。
2、60周歲男性城鄉重度殘疾人、50周歲女性及以上女性城鄉重度殘疾人,以上一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0%作為繳納基數,繳納比例20%,一次性繳納15年的養老保險費。
3、殘疾人養老保險
根據法規,重度殘疾人持證一級和二級、低保對象,按當年最低繳費標准由相關部門代繳,同時具備重度殘疾人、低保對象的只享受一次相關部門代繳。
需要提醒的是,各地區殘疾人交社保的方案不同,會有所不同,具體建議咨詢當地社保局。一、二級殘疾證的,由地方政府按照最低檔次為其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享受低保的殘疾人也由當地政府為其參加最低檔次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年滿60周歲,可按月領取養老金。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的,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6. 殘疾人養老保險

法律分析:符合要求的市民可持本人戶口、身份證、殘疾證通過社區向街道殘聯申請參加養老保險,填寫城鄉重度殘疾人養老保險參保資助申請審批表,交由當地殘聯簽署審查意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第四十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對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通過多種渠道給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會救助。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後生活仍有特別困難的殘疾人家庭,應當採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各級人民政府對貧困殘疾人的基本醫療、康復服務、必要的輔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換,應當按照規定給予救助。對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情況給予護理補貼。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7. 殘疾人養老保險優惠政策

關於殘疾人養老保險,是根據被保險人當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最低支付比例確定的,並為個人提供了全額補貼。支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嚴重殘疾人的費用;對於那些沒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重度殘疾人(殘疾水平為一或二級)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福利的非重度殘疾人將獲得50%的補貼。所有補貼資金都包含在個人賬戶的政府補貼部分中,補貼期不超過15年。
殘疾證交社保優惠補貼如下:
1、一級和二級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在享受中、省相關優惠政策的同時,市、縣(區)財政還會再幫助他們補貼多100元;
2、三級和四級殘疾人按規定政策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之後,市、縣(區)財政也會給予多100元的補貼。財政補貼所需資金市、縣(區)各承擔50%。
3、國家殘疾人養老保險優惠政策提出,對參加該保險的一級、二級的殘疾人,精神疾病一級、二級、三級的重度殘疾人,按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規定進行全部補貼,其它傷殘人士,按照最低繳費規定的50%進行補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第四十六條國家保障殘疾人享有各項社會保障的權利。
政府和社會採取措施,完善對殘疾人的社會保障,保障和改善殘疾人的生活。
第四十七條殘疾人及其所在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殘疾人所在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殘疾人家庭,應當鼓勵、幫助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
對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第四十八條各級人民政府對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通過多種渠道給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會救助。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後生活仍有特別困難的殘疾人家庭,應當採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各級人民政府對貧困殘疾人的基本醫療、康復服務、必要的輔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換,應當按照規定給予救助。
對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情況給予護理補貼。
第四十九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無勞動能力、無扶養人或者扶養人不具有扶養能力、無生活來源的殘疾人,按照規定予以供養。
國家鼓勵和扶持社會力量舉辦殘疾人供養、托養機構。
殘疾人供養、托養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侮辱、虐待、遺棄殘疾人。
第五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殘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便利和優惠。殘疾人可以免費攜帶隨身必備的輔助器具。
盲人持有效證件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電車、地鐵、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盲人讀物郵件免費寄遞。
國家鼓勵和支持提供電信、廣播電視服務的單位對盲人、聽力殘疾人、言語殘疾人給予優惠。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逐步增加對殘疾人的其他照顧和扶助。
第五十一條政府有關部門和殘疾人組織應當建立和完善社會各界為殘疾人捐助和服務的渠道,鼓勵和支持發展殘疾人慈善事業,開展志願者助殘等公益活動。

8. 殘疾人養老保險優惠政策

我國的殘疾人養老保險優惠政策,對於殘疾人養老保險的繳費和資助都有一定的規定。殘疾人 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 1.16—59周歲男性重度殘疾人、16—49周歲女性重度殘疾人,以上一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0%作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20%按年 繳納養老保險 費。 2.60周歲男性城鄉重度殘疾人、50周歲女及以上女性城鄉重度殘疾人,以上一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0%作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20%一次性繳納15年的養老保險費。殘疾人養老保險資助標准: 1.男16—59周歲、女16—49周歲的城鄉重度殘疾人,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後,政府以上一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12%的標准按年給予資助,資助時間最長不超過15年。 2.男60周歲、女50周歲及以上城鄉重度殘疾人,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後,政府以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12%的標准一次性資助繳滿15年的養老保險費。

9. 國家對殘疾人的養老保險和退休有哪些優惠政策

有殘疾證,一般每一個地區的政策是不一樣的,一般是繳納滿15年,並且到了退休的年齡,才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一、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一般來說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

二、盡管累計繳費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並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就能夠享受養老金待遇,但是繳費年限越長,繳費金額越多,今後的養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則少。

一級和二級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在享受中、省相關優惠政策的同時,市、縣(區)財政還會再幫助他們補貼多100元;

三級和四級殘疾人按規定政策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之後,市、縣(區)財政也會給予多100元的補貼。財政補貼所需資金市、縣(區)各承擔50%。

(9)殘疾人養老六項保險有哪些擴展閱讀

根據關於發布《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通知〖勞部發〔1994〕479號〗第六條的有關規定:「企業職工非因工緻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在醫療期內醫療終結,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當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

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終止勞動關系,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如果你父親符合規定的條件的,就可以申請提前退休。

另外,根據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15年的殘疾人職工,經本人申請,由殘疾人就業服務管理機構進行勞動能力評估,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符合病退條件的,可提前5年退休。此外,如果是困難殘疾人達到退休年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超過10年(含)但不滿15年,由個人續繳滿15年的,續繳的養老保險費在勞動保障部門規定標准100%以內,可由同級殘聯補貼50%。

閱讀全文

與殘疾人養老六項保險有哪些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婦科健康體檢多少錢 瀏覽:220
貴陽最低養老金 瀏覽:970
如何讓老人後背有力 瀏覽:469
老年人突然腳發軟 瀏覽:30
幼兒婦幼保健站體檢多少錢 瀏覽:287
醫院自助機怎麼交體檢費 瀏覽:334
盈江縣城鎮職工養老保險 瀏覽:742
退休後死亡後的社保領取 瀏覽:221
50歲女腿軟 瀏覽:842
多少孩子的天賦毀於父母的 瀏覽:18
老年人腳腫尿不出來怎麼辦 瀏覽:381
退休後社保可以異地領取嗎 瀏覽:772
2021邯鄲養老保險上調多少 瀏覽:710
養老保險單位與個人的退休年齡 瀏覽:286
最新工勤人員退休工資 瀏覽:63
浙江寧波退休工資調整 瀏覽:528
孝敬父母的日記10字 瀏覽:802
50歲精子異常 瀏覽:770
北京衛視養生堂講老年痴呆視頻 瀏覽:891
國外老人家怎麼稱呼 瀏覽: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