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養老保險停交怎麼辦
養老保險停交的,在國家規定勞動年齡內(不包括已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人員)可向社保中心提出書面補繳申請進行補繳。在男60以下,女50歲以下,社保滿15年。可不必補繳。
【法律依據】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實施細則》第二條
在存檔機構以個人名義委託存檔的本市城鎮戶籍人員,因各種原因未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或有繳費中斷情況的,其在國家規定勞動年齡內(不包括已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人員)可向存檔機構提出書面補繳申請。
② 養老保險斷交了 怎麼辦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斷繳的辦法:最好在三個月內進行補繳,將不會影響退休金的領取。原因: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只要在斷繳三個月內進行補繳的話,不會影響我們領取退休金以及進行看病醫保報銷,所以補繳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最佳的時期就是三個月內去補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七十二條 統籌地區設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工作需要,經所在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批准,可以在本統籌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人員經費和經辦社會保險發生的基本運行費用、管理費用,由同級財政按照國家規定予以保障。
第七十三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業務、財務、安全和風險管理制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時足額支付社會保險待遇。
③ 養老保險斷交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斷交了是可以進行續交。已支付費用全部金額也將記入個人賬戶,並計算實際支付期限,違約情況下,後續付款採用滾動分配方式核算,即在提前支付之前未支付的費用和利息後,剩餘部分可作為當月付款。因此在養老保險中斷的時候,當事人應該及時到當地社保機構進行續交,避免造成違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④ 養老保險斷交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可以選擇補或續交社保。補交有時間要求,一般可以補交3----5年的社保相關費用。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時間,可以多交,到時就可以多領取。同時,養老保險可以累計計算交納年限,即斷斷續續交納是允許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⑤ 養老保險如果斷交了怎麼辦
養老保險如果斷交了,一般有以下處理方式:
1、首先需知道,養老保險不會作廢,養老保險是累計算的,98年7月1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累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滿10年以上,98年7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人員,到退休年齡繳費滿15年,就可以享受養老金待遇,中間允許有斷繳;
2、對於失業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的職工是允許中斷養老保險繳費的,其他中斷繳費期間按照欠費處理,必須予以補繳。選擇日後補繳的,並繼續繳納,可以接續計算;
3、根據規定,對於因某種原因單位或個人不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視為欠繳。欠繳月份無論全額欠繳還是部分欠繳均暫不記入個人帳戶,待單位或個人按規定補齊欠繳金額後方可補記入個人帳戶;
4、職工所在企業欠繳養老保險費用期間,職工個人可以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用,所足額繳納的費用記入個人帳戶,並計算為職工實際繳費年限;
5、出現欠繳情況後,以後繳費採用滾動分配法記帳:即繳費先補繳以前欠繳費用及利息後,剩餘部分作為當月繳費;
6、補繳養老保險需要繳納滯納金,為千分之二每天計算。具體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可直接咨詢當地社保中心,咨詢電話為12333;
7、對於個體從業人員和靈活就業者,因收入不穩定等其他個人原因中斷繳費,按照有關規定,按照間斷處理,不允許補繳。到退休時累計繳費不到15年時一次性領取養老金,並不再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中斷繳費嚴重影響中斷繳費人員切身利益,中斷繳費人員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後,從事個體或以其他靈活方式就業的,應盡快辦理接續基本養老保險手續。
接續養老保險流程如下:
1、中斷繳費人員持公民身份證(戶口薄)、養老保險手冊、本人檔案到當地的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辦理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手續;
2、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填寫《接續保險登記表》、並與中斷繳費人員簽訂《接續保險三方委託繳費協議》;
3、中斷繳費人員持《接續保險登記表》、《接續保險三方委託繳費協議》、公民身份證到指定銀行開立個人銀行活期儲蓄帳戶,並存入足額存款;
4、代扣銀行根據《接續保險三方委託繳費協議》的約定,每月定期按照斷保人員的繳費標准扣款,並劃入社保經辦機構帳戶;
5、辦理了續保手續的中斷繳費人員可在每年五月末到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領取上一年度《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對帳單》,了解個人繳費及帳戶結存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⑥ 養老保險停交怎麼辦
對於 養老保險 停交怎麼辦這個問題可以參考以下回答: 養老保險斷交了,一般養老保險可以選擇補,或者不補均可,只要交足最低15年即可。 一、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時間,可以多交,到時就可以多領取。同時,養老保險可以累計計算交納年限,即斷斷續續交納是允許的。 醫療保險 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 退休年齡 就可以申請享受 養老金 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 二、一般補交養老保險存在滯納金的收取,為千分之2每天計算,而且還有利息的收取。
⑦ 如果養老保險斷交了怎麼辦
如果養老保險斷交了,勞動者及勞動者所在的用人單位可以及時補繳。在補繳後,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仍然會繼續累計計算。如果勞動者沒有用人單位的,則可以依法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自行繳納。補繳社會保險新政策規定:
1、超過期限需補繳滯納金和利息:社保斷繳超過一定的時間期限,是需要繳納滯納金和利息的,按照現行規定,公司欠繳的社會保險費,自欠繳之日起至用人單位申報補繳成功的前一日止,每天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2、45之前沒有繳納記錄的不允許一次性補繳:達到60周歲且未參保繳費的居民,不再發放老年人生活補助,年滿45歲周歲不滿60周,歲且未參保繳費的居民,不再允許一次性繳15年的養老保險費,即意味著在45歲之前,必須有社保繳納記錄,否則是不允許一次性補繳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⑧ 職工養老保險斷交怎麼辦
法律分析:首先,養老保險關系中斷的,不會影響已經獲得的養老保險權益,但是會影響勞動者退休領取養老金的數額,養老保險關系中斷時間越長,交費的錢越少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都會減少。另外,退休領取養老金的條件之一是累計交費滿15年,如果上時間中斷,到退休時交費時間不足15年的,那就要按照規定延長交費至15年,這樣會會導致領養老金的時間會比同齡人要遲。養老保險是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勞動崗位後而建立的一種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制度。目的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我國的養老保險由四個層次(或部分)組成。第一層次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層次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層次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第四層次是商業養老保險。在這種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中,基本養老保險可稱為第一層次,也是最高層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⑨ 養老保險金中斷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企業職工不得無故中斷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只有在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可允許中斷繳費,其他中斷繳費期間按照欠費處理,必須予以補繳。對於個體從業人員和靈活就業者,因收入不穩定等其他個人原因中斷繳費,按照有關規定,按照間斷處理,不允許補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