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養老服務 > 養老金涉及哪些基本權利和義務

養老金涉及哪些基本權利和義務

發布時間:2022-12-30 09:11:12

養老金包括哪些內容

法律分析: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統籌養老金是指從用人單位繳費組成的統籌基金中向退休者支付的那部分養老金。基本養老金是為了解決因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② 企業和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有什麼權利和義務

基本養老保險是一項關繫到億萬勞動者利益的社會保險制度,是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勞動法》的規定,企業和職工必須依法參加養老保險,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參加養老保險的企業和職工,有依法參與和行使監督的權利。企業有權通過當地社會保險監督機構,要求社會保險機構合理有效地管理使用養老保險金。職工有權隨時查詢本人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情況的權利,有權在退休後按時足額領取養老金。如果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費,職工認為其養老保險權益受到侵犯時,有權舉報,或提請勞動監察機構或勞動爭議處理機構依法進行處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權利

1、受贍養權
指老年人有受到子女贍養的權利。老年人應該老有所養。根據《婚姻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有四類親屬對老年人負有贍養、扶養義務:一是老年人的配偶;二是老年人的成年子女;三是老年人的弟妹;四是老年人的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
一般情況下,孫子女、外孫子女對祖父母、外祖父母沒有贍養的義務,但當老年人的子女全部死亡或生存的子女沒有贍養能力時,老年人成年的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需要贍養的老年人就有贍養的義務。另外,贍養人的配偶對老年人雖沒有贍養義務,但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1條第3款規定:「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義務。」
對老年人的贍養包括對老年人進行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三大方面。
(1)對老年人的經濟供養,包括:對無經濟收入或收入較低的老年人,贍養人要支付必要的生活費,保證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對患病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對缺乏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農村老年人的承包田,贍養人有義務耕種,並照顧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老年人所有。
(2)對老年人生活上的照料,主要指:當老年人因患病卧床,年高行動不便或患老年痴呆症等原因,致使生活不能自理時,贍養人要照顧老年人日常的飲食起居。
(3)精神上的慰藉,主要指:贍養人應盡力使老年人的晚年生活過得愉快、舒暢。現實生活中,對老年人精神上的贍養容易被忽視,隨著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對老年人精神上的慰藉將成為主要的贍養內容。
2、社會保障權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老年人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和社會應健全對老年人的社會保障制度,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對老年人的社會保障項目主要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社會救濟、社會福利、社區服務、住房保障、老年教育、法律援助等內容。
城鎮老年人應該享受國家規定的養老保險。《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國家建立養老保險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老年人依法享有的養老金和其他待遇應當得到保障。有關組織必須按時足額支付養老金,不得無故拖欠,不得挪用。」我國從1991年起開始建立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實行個人儲存與統籌互相結合的原則,為每個職工建立了養老保險賬戶。
另外,國家除了建立養老保險制度以外,還對城鎮特困老年人給予救濟。城市的老年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的,或者贍養人確無贍養能力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救濟。
法律對農村老年人的養老保險也作出了不少規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明確指出:「農村除根據情況建立養老保險制度外,有條件的還可以將未承包的集體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灘塗等作為養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養老。」對於農村中的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人贍養的老年人,應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負擔保吃、保穿、保住、保醫、保葬的五保供養。另外,也鼓勵農村中的孤寡老人與其他公民或村委會、生產隊等集體組織簽訂遺贈撫養協議,由遺贈人寫下遺囑,將其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如房屋等指定在其死後轉移給撫養人所有,而由撫養人承擔老人的生養死葬義務。
在老年人醫療保障方面,國家規定:有關部門在制定醫療保險辦法時,應當對老年人給予照顧;醫療機構應當為老年人就醫提供方便,對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就醫,予以優先。有條件的地方,可為老年人特設家庭病床,上門診療。對於經濟困難無力支付醫療費用的患病老年人,提倡社會救助,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情況可以給予適當幫助。
3、婚姻自由權和居住權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權包括結婚和離婚兩個方面的自由。《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老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的生活。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婚姻關系變化而消除。」由此可見,離婚、喪偶之後的老年人依法享有再婚的自由,子女或其他親屬不得以各種理由加以干涉。現在,有些子女從經濟利益,或為錢財或為住房等私利考慮,干涉老年人再婚,這些都是違法的行為。另外,老年人的離婚自由也是不可忽視的問題。當老年人與配偶雙方感情確已破裂,婚姻關系無法維持的情況下,當事人有權提出解除婚姻關系,子女或其他親屬不能因為父母年老而忽視他們的感情需要,反對父母離婚。
關於老年人的「居住權」,法律規定老年人對自己所有的私房,享有房產權,可以自己居住使用,也可以依法贈與、出賣給他人;老年人對以自己名義承租的公房或他人所有的房屋,享有房屋租賃權。
(1)對於老年人自有的房屋,子女或其他親屬不得侵佔,不得擅自改變產權關系,不得擅自出賣、出租或拆除,子女或其他人要出資翻造的,應徵得老年人同意,並事先簽訂有關協議,明確約定老年人享有的房產權的份額和使用許可權,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
(2)對於老年人承租的房屋,子女未經老年人同意,不得變更承租人,不得將房屋交換或退租,亦不得強行擠占。
(3)子女在單位分配住房時,包括老年人份額的,老年人有同等的居住使用權,在安排住房時,應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不得強迫老年人遷居條件惡劣的房屋。
(4)在房屋動遷過程中,子女或其他親屬未經老人同意,不得將老人承租的公房買斷或將買斷所得的錢款占為己有,也不得在自己承租的公房動遷時,借口無房居住而擠占老人住房。
4、自由處分遺產權
指老人對其生前積累的財產,有根據自己心願、子女和配偶對自己的關心與照顧情況,決定由一人或數人繼承自己的遺產以及他們的繼承份額,或者決定把自己生前積累的財產無償地贈送給他人。
5、繼承權
指老人作為子女、配偶的法律規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在子女、配偶死亡時享受依法繼承的權利。那種認為老人不能繼承子女的遺產的認識是不對的。此外,女性老年人享有依法繼承其男性老年配偶遺產的權利,那種認為男性老人的遺產只能由其子孫繼承的說法是不合法的。

④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單位和個人有什麼義務和權利

義務:按照《勞動法》規定,單位和職工必須依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按規定履行繳納養老保險費。權利:參保個人有按照規定享受社會保障的權力;繳費單位和參保個人有依法參與和行使監督的權利;有查詢本單位繳費狀況和本人個人賬戶記錄情況的權利;在發現本人個人賬戶記錄有誤時,參保個人可依法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予以更正,如果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參保職工認為其養老保險權益受到侵犯時,有權舉報,或提請有關部門處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⑤ 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

【摘要】基本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有哪些?基本養老保險的目的是什麼?養老保險如何做到公平與效率相結合?基本養老金由什麼組成?基礎養老金月標準是如何確定的?參保人員繳費不足15年,個人賬戶儲存額如何處理?基本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一)保障基本生活。基本養老保險的目的是對勞動者退出勞動領域後的基本生活予以保障。這一原則更多地強調社會公平,有利於低收入階層。一般而言,低收入人群基本養老金替代率(指養老金相當於在職時工資收入的比例)較高,而高收入人群的替代率則相對較低。勞動者還可以通過參加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獲得更高的養老收入。(二)公平與效率相結合。養老保險待遇水平既要體現社會公平,又要體現個體之間的差別,在維護社會公平的同時,強調養老保險對於促進效率的作用。(三)權利與義務相對應。目前大多數國家在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中都實行權利與義務相對應的原則,即要求參保人員只有履行規定的義務,才能享受規定的養老保險待遇。這些義務主要包括: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依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並達到規定的最低繳費年限。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養老保險繳費為條件,並與繳費的時間長短和數額多少直接相關。(四)管理服務社會化。按照政事分開的原則,政府委託或設立社會機構管理養老保險事務和基金。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⑥ 領取養老金是享有什麼權

法律分析:1、老人領取退休金是公民在行使社會保障權利。

2、社會保障權又稱福利權,即公民要求國家通過立法來承擔和增進全體國民的基本生活水準的權利。具體而言,即政府和社會應保障個人和家庭在遭受工傷、職業病、失業、疾病和老年時期維持一定的固定收入並獲得其他各種補助。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相關規定,公民享有社會保障的權利。公民的社會保障權利是人權的重要組成部分。

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包括社會保險、社會福利、優撫安置、社會救助和住房保障等。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核心部分,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

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城鎮離退休人員有權按時足額領取養老金,並享受醫療保險待遇;農村孤寡老人可以享受「五保」供養;生活特別困難的老人可以享受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或困難救濟等。

⑦ 養老包括哪些內容

1.基本養老保險,又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根據法律、法規,強制建立和實施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基本養老保險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上採用傳統型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的籌集模式,即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繳納養老保險費。
2.按照《社會保險法》第2章內容,基本養老保險包括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職工養老保險是指上班族交的養老保險,通常由企業、單位進行代扣,然後由財務部門統一上交給社保部門。個人的繳納比例是8%,單位的繳納比例為13%。
3.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員繳費標准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8個檔次。城鎮居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參繳費標准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600元12個檔次。兩類參保人員均是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繳費檔次確定後,一次性繳納。
4.自由職業者或者無業人員繳納的養老保險是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繳納的金額按檔次進行,不同檔次繳費不同,以後領取的養老金也是不同的,繳納人可自由選擇檔次繳費,選擇適合自己的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強制建立和實施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5.在這一制度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繳納養老保險費,在勞動者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勞動崗位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法向其支付養老金等待遇,從而保障其基本生活。基本養老保險與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共同構成現代社會保險制度,並且是社會保險制度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

⑧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包括哪些方面

法律分析:基本養老養老保險待遇包括:基本養老金、醫療補助金和喪葬撫恤補助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⑨ 基本養老保險的權利義務

按照《勞動法》和《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職工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
按照《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規定,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1997年不能低於4%。此後一般每兩年提高一個百分點,最終達到8%。
根據勞動部辦公廳印發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管理暫行辦法》(勞辦發[1997]116號)規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是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居民身份證號碼為標識,為每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個人設立的唯一的、用於記錄職工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和從企業繳費中劃轉記入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及上述兩部分的利息金額的帳戶。個人帳戶是職工在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並辦理了退休手續後,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主要依據。個人帳戶記入的資金包括三部分:(1)當年繳費本金,含個人全部繳費以及用人單位繳費中劃入個人帳戶的部分;(2)當年本金生成的利息;(3)歷年累計儲存額生成的利息。當職工辦理退休時,用其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20即是該職工退休當月的個人帳戶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是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改革模式中的基本養老金的重要組成部分。個人帳戶養老金與基礎養老金以及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一起,共同構成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建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體現了社會保險費用共同負擔的原則,增加了養老保險費的來源,同時也有利於建立激勵和約束機制,調動職工關心和支持養老保險的積極性。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是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核心內容之一,是中國具有特色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成果的具體體現。
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及有關規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記入比例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11%,其中包括個人繳費的全部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企業繳費中劃轉記入兩部分。個人繳費比例1997年不得低於本人繳費工資的4%,企業劃轉部分相應補齊至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11%;從1998年起每兩年個人繳費提高一個百分點,企業劃轉部分相應減少一個百分點,最終達到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8%,企業劃轉部分相應減少到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3%。有條件的地區和工資增長較快的年份,個人繳費提高的速度可以適當加快。
另外,根據國務院《關於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的試點方案》規定,在遼寧省全省以及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的地區,企業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不再劃入個人帳戶,全部納入社會統籌基金;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8%,並全部記入個人帳戶;個人帳戶規模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

⑩ 參保人員在社保中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法律分析:參保人員有以下主要義務:一是繳費義務。職工要承擔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的繳費義務;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

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城鄉居民參加居民養老保

險、居民醫療保險,要承擔繳費義務。二是登記義務。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

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

記。

參保人員有以下主要權利: - -是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二 是個人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三是個人可以免費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核對其繳費和受

社會保險待遇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參保人員有以下主要義務:一是繳費義務。職工要承擔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的繳費義務;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

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城鄉居民參加居民養老保

險、居民醫療保險,要承擔繳費義務。二是登記義務。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

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

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

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閱讀全文

與養老金涉及哪些基本權利和義務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蘭州入職體檢去哪裡 瀏覽:206
孝順綜合菜場 瀏覽:250
老人吃絡活喜吃多少 瀏覽:281
辭工後的養老保險 瀏覽:739
養老金到銀行去簽約需要交什麼錢 瀏覽:721
跑步長壽么 瀏覽:401
游泳培訓班收老年人不啊 瀏覽:649
辰溪農村養老保險價格 瀏覽:64
老年人冬天吃什麼食物最好 瀏覽:306
金陵老年大學收費 瀏覽:384
辭職後養老保險可以斷保 瀏覽:829
養生直銷行業有哪些 瀏覽:743
老年人社區設計 瀏覽:500
高中生孝敬長輩 瀏覽:520
長壽路涼面 瀏覽:249
老年人長期口苦口乾的原因 瀏覽:158
九九重陽節尊老愛幼 瀏覽:617
2020重陽節主題活動 瀏覽:400
30多不結婚父母怎麼想 瀏覽:948
朋友媽80歲生日祝福語 瀏覽: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