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辦理養老保險退保手續
法律分析:1、單位先辦理社會保險停保手續(填寫《減員表》蓋上單位公章)。
2、員工填寫《養老保險退保失業保險一次性生活補助申報表》單位蓋章。
3、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親自到所屬的社保部門辦理。
4、辦理手續後,憑社保局出具的單據到銀行領取金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② 養老保險怎麼退保
養老保險退保的流程如下:
1、公安局出具的戶口注銷證明或已加蓋「注銷」字樣的戶口簿及復印件;
2、參保人護照及復印件;
3、本人在參保地銀行活期結算賬戶正本及復印件一份銀行卡需雙面復印。
我國的養老保險由四個層次(或部分)組成。第一層次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層次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層次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第四層次是商業養老保險。在這種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中,基本養老保險可稱為第一層次,也是最高層次。
基本養老保險(亦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它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以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為原則。它具有強制性、互濟性和社會性。它的強制性體現在由國家立法並強制實行,企業和個人都必須參加而不得違背;互濟性體現在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統一使用、支付,使企業職工得到生活保障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社會性體現在養老保險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③ 怎樣申請退個人養老保險
首先要滿足當地社保局要求的養老保險退保條件,然後,提供相關的材料辦理退保手續,建議大家,在辦理退保之前,可以撥打社保電話12333咨詢一下。另外,一般來說,城鎮戶口的不能退保,農業戶口的可以退保。需材料: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解除勞動合同證。另外,一般來說,城鎮戶口的不能退保,農業戶口的可以退保。需材料: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勞動手冊,單位的收據。收據單位才有,個人只提交前面四種即可。要單位的人事專員辦理,通常會有個固定日期,去公司領取你的現金或是支票即可。
養老保險退還大致分為四種情況?
1、在職死亡,參保個人死亡後,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個人賬戶余額依法繼承。
2、出國定居,個人在達到法定的領取基本養老保險條件前離境定居的,其個人賬戶予以保留,達到法定領取條件時,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3、重復繳納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如果是靈活就業人員繳費與企業繳費重復時,退付的是靈活就業人員繳費部分;若銀行代扣繳費與企業繳費重復,退付重復期的企業繳費部分;如事業單位繳費與靈活就業人員繳費信息重復,退付重復期的靈活就業人員繳費部分。
4、農民工返鄉,農村戶口如果離職時選擇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清算,可將個人賬戶累計額(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還本人,同時繳費記錄清零,以後按新參保處理,繳費年限重新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④ 養老保險退保需要什麼手續辦理
在職職工死亡或出國定居人員可以辦理退保手續。一、參保死亡後辦理退專保待遇核發所需資料:(一)屬需提供死亡職工死亡證,死亡證必須要有派出所死亡銷戶印章;(二)死亡職工身份證復印件;(三)法定繼承人相關資料:能證明與死者關系的,如結婚證、戶口等,如無法證明與死者關系的需提供公證書;(四)法定繼承人需提供銀行結算戶存摺;(五)法定繼承人身份證。二、出國定居人員退保待遇核發所需資料:(一)出國定居人員需提供國外永久居住證;(二)本人身份證;(三)銀行結算戶存摺。
⑤ 養老保險退保辦理流程是什麼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退保辦理流程:
1、寫退保申請,寫明原因,帶相關材料,如升學、戶口遷移等材料,到社保中心辦理手續。
2、證明審核,並簽署意見,與申請退保者的繳費證、繳費記錄卡一起上報縣級保險機構。縣級保險機構再次對上報來的材料進行核查,對符合退保條件者,要為其核算退還的保險金數額。
養老保險退保:
退出農村養老保險可分為正常退出保險和非正常退出保險。
因下列三種情況之一退出保險者,為正常退出保險:
(1)保險對象的戶口由農村戶口轉為非農村戶口;
(2)保險對象戶口遷移而遷入地還未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3)保險對象在繳費期內去世。
以上情況之外的退保者,為非正常退出保險。
養老保險現行允許退保情況只有以下幾種:
1、出國定居
2、退休前死亡
3、同一時段重復參加保險的
4、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不足15年,本人要求不轉入農保或者城保,並有書面申請。(這種情況應該馬上也要不能退保了)
基本上就這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保手續。其中第4種情況需要在退休前才能辦理。
其它情況都不允許退保,只能辦理轉移或者接續養老保險關系。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